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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圍繞“一帶一路”和海絲核心區、自貿試驗區以及廈門金磚創新基地、“兩國雙園”等建設,福建法院一審審結涉外、涉港澳僑案件2319件,同比上升33.12%,涉及62個國家和地區。
29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組織“司法服務高質量發展·媒體一線觀察”集中采訪活動,記者在采訪中獲悉,福建法院著眼國際視野,多措并舉促推高水平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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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智庫學者聯合考察團一行調研廈門國際商事法庭。
“我們積極融入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與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簽署備忘錄,高標準推進廈門、泉州國際商事法庭和廈門涉外海事法庭建設,持續打造國際商事海事爭端解決優選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徐秀平在集中采訪活動媒體通氣會上說。
最高法29日對外發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十四)》暨2024年度提級管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某跨國快遞公司與廈門某商貿有限公司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該案是在涉外商事領域的“提級管轄+示范審理”典型案件,廈門中院從國際航空運輸領域角度明確了《蒙特利爾公約》適用路徑,闡釋了公約對承運人貨損賠償限額的相關規定。
最高法表示,通過該案判決和類案的妥善化解,既依法平等保護了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有利于推動健全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準確適用機制,又充分展現了中國遵守國際公約的大國形象與擔當,有利于提升中國司法的國際公信力和影響力,助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為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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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福州市僑聯、福州仲裁委簽署“法仲聯僑”協同機制。
福建是著名僑鄉,現有閩籍華僑華人數量占全國華僑華人總數的30%。據悉,福建法院健全“法僑合作”機制,推動涉僑糾紛多元化解,其中,創新“法仲聯僑”協同機制,聘請20名特邀調解員,構建“惠僑暖企”新生態。
在“比利時某公司與福清某股份公司跨國合同糾紛一案”中,福州中院依托“法仲聯僑”協同機制,邀請僑聯相關負責人以及特邀調解員協調。歷經多輪調解,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了初步意向。
由于法官、訴訟代理人、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分處多地,為順暢高效完成調解,福州中院通過互聯網云系統隔空交流調解意見。最終,雙方當事人以380萬元人民幣達成合意,書記員即刻上傳調解協議,當事人在線簽字確認,這起陳年糾紛僅歷時15天便成功化解。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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