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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檢察日報》08版刊發《福建廈門:推動“司法+碳匯”走向制度化便民化 讓破壞者買單,給守護者發獎》。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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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碳匯認購聯絡點”的設立是“司法+碳匯”創新實踐的升級服務。“司法+碳匯”的核心內容是讓破壞者買單、給守護者發獎。
2025年初,廈門市同安區蓮花鎮軍營村的村民們收到了總額34萬元的“生態價值紅包”,其中24.7萬元源自司法碳匯交易收益。這筆寶貴的收益,除部分按規則分紅外,大部分被專項用于村集體的公共事務——茶園道路的維修保養、水利設施的維護升級等。“生態能賺錢、護綠有回報”的觀念在軍營村深深扎根,激發了村民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
如今,軍營村“護綠致富”的氛圍日益濃厚,村民主動投身植樹造林、茶園管護。“葉子變票子”的實踐,生動詮釋了“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的路徑。
“司法+碳匯”這一機制既讓破壞者擔責又讓保護者受益,更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全社會生態法治共識,實實在在地惠及民生。正如廈門市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所言:“司法碳匯不僅是技術性創新,更是生態治理理念的升級——讓法治成為綠色發展的堅實底座。”
這一機制來源于2022年同安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案件:郭某某非法采砂案。郭某某在廈門后田海域盜采近6000立方米海砂,造成42萬余元海洋生態損害。但是,采砂區域水文復雜,原地缺乏修復條件。而且,郭某某繳納的生態損害賠償金如何才能專款專用?承辦檢察官一時犯了難。
“我們走訪發現,靠傳統‘一賠了之’的做法,錢可能躺在賬戶上幾年都用不出去。”承辦檢察官透露。
為此,廈門市檢察院聯合法院、產權交易中心,在全國首創“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引導郭某某認購價值42萬元的海洋藍碳項目碳匯,將賠償金精準投入專業修復項目。這一創新將抽象的生態損害轉化為可量化、可交易的碳匯產品,解決了異地修復難、資金監管難、效果量化難三大痛點,為生態司法實踐提供了“廈門方案”。
數據顯示,該機制運行以來,廈門市檢察機關累計完成藍碳交易9.8萬噸、綠碳交易3.3萬噸,追索生態修復金1664萬元,修復海域、撫育林木的成效明顯。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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