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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下午,一場特殊的庭審正在進行。面對審判席,兩名未成年被告人顯得有些緊張,但他們的身旁,神情溫和、態度專注的成年人始終陪伴左右——這不是他們的法定監護人,而是由新撫區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到庭的“合適成年人”,新撫區關工委副主任陳鳳和副主任王文。在庭審全程,兩名“合適成年人”不僅為二被告人解釋法律程序,更在他們情緒波動時給予及時安撫,確保他們充分理解訴訟權利,能夠理性表達意愿。這標志著新撫區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領域邁出堅實一步。


法定監護人缺席,“合適成年人”補位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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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二被告人因涉嫌一起盜竊案被訴至法院。然而,家庭情況特殊,二被告人父母均在外省,難以按時到庭履行監護職責。面對法定代理人缺位的困境,為確保二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不受損,我院少年家事法庭主動聯系新撫區關工委,從“合適成年人”庫中,選派了具有豐富青少年工作經驗的新撫區關工委副主任陳鳳和副主任王文擔任此角色。
“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未成熟,尤其在面對嚴肅的法庭環境時,容易產生恐懼、迷茫等情緒,難以有效行使訴訟權利。”本案主審法官王宇強調,“‘合適成年人’的核心職責,就是成為未成年當事人的‘臨時靠山’。他們不是辯護人,而是中立的支持者與溝通橋梁,確保少年在司法程序中感受到理解與支持,保障其陳述真實意愿,理解法律后果。”


制度保障,讓司法更有溫度
新撫區人民法院推行的“合適成年人”制度有著嚴謹的操作規范:嚴格篩選入庫,從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關工委成員、婦聯干部、共青團干部、教師、社工等群體中擇優選拔,經過專門培訓并建立動態名冊。規范啟動程序,在法定代理人無法到場(如客觀不能、拒絕到場或不適宜到場)時,由法院依法通知“合適成年人”參與訴訟。明確權利義務,“合適成年人”享有庭前會見權、庭審在場權、程序異議權等,其職責在于安撫情緒、解釋法律程序、監督司法行為合法性、協助溝通,維護未成年人權益。全程深度參與,從庭前社會調查、閱卷了解案情,到庭審全程在場、庭后參與法庭教育及回訪幫教,“合適成年人”的角色貫穿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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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到孩子從最初的惶恐不安,到后來能在法庭上清晰表達自己的想法,深刻體會到這份工作的價值。”兩名“合適成年人”在庭審后感慨道,“合適成年人”的存在,就是要讓法律的剛性裁決過程,始終傳遞出社會對迷途少年的不放棄與善意引導。


成效初顯,織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網
這一創新實踐有效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訴訟權利,顯著提升了庭審效果和教育矯治的針對性,也贏得了涉訴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認可,成為新撫區法院打造“節節高”特色少年審判司法品牌的重要舉措。
“國家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強化了對涉訴未成年人的特殊、優先保護原則。”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王蘇寧表示,“引入‘合適成年人’制度,是我院積極回應法律要求、踐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的關鍵一步。未來,我們將持續深化與相關職能部門協作,不斷優化選任、培訓和管理機制,讓‘合適成年人’在每一個需要他們的少年司法案件中,都能成為照亮迷途的光,為孩子們撐起一片法治的晴空,確保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網越織越密、越織越牢。”
來源:新撫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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