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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上映的電影《南京照相館》中,我們再次見識到了侵華日軍的一個專有名詞“不許可寫真”,這些照片每一張都是日軍罪行的鐵證。
在真實歷史原型中,當事人冒著生命危險只為保存16張日本暴行照片,然而這對于海量的日軍“不許可寫真”而言,只是滄海一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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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照相館》故事的歷史原型,是華東照相館一位名叫羅瑾的學徒,在沖洗日本軍官送來的膠卷時,發現都是砍殺、活埋、奸淫行為的暴行照片,他冒險加印了30多張作為罪證留存。事后為了避免暴露,羅瑾精選了其中16張制成了硬紙封面相冊,并在封面寫以“恥”圖案。
這套包含16張日軍暴行照片的相冊,最終逃過了侵華日軍的審查和搜索,在抗戰勝利后成為南京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谷壽夫等人的重要證據,因此也被稱為“京字第一號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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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不許可寫真”,其實就是日軍為避免這些暴行照片外泄的一個措施。為混淆輿論視聽,日本軍方曾制定了嚴格的新聞審查制度,其中凡是有損日軍“正面形象”、反映“戰爭殘酷”或可能引起反戰情緒的照片,都會被蓋上“不許可”印章,禁止對外發表。這些蓋有“不許可”字樣的照片,大部分都是日本戰地記者或日本一線軍人拍攝的,直接反映了日軍燒殺搶掠的暴行。
客觀來看,“京字第一號證據”的16張照片本質上與那些“不許可寫真”沒有去區別,只是意外逃過了日本軍方的審查,沒有經過審核蓋章的程序。另外,單個日本軍人拍攝能力有限,拍的暴行照片數量相對較少,遠不如專業戰地記者的照片數量更加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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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區區16張拍攝手法不太專業的日軍暴行照片,就能成為“京字第一號證據”。那么日軍戰地記者拍攝完成的,又被日本軍方掩蓋下去的暴行照片數量,到底得有多少?
我們從大阪《每日新聞》報社的數字就能窺知一二,僅僅這一家報社,戰時就積攢了30萬張蓋有“不許可”的戰地照片。而在1937年日本能夠派出戰地記者的媒體,就包括了《讀賣新聞》、東京《朝日新聞》、東京《每日新聞》(曾報道“百人斬競賽”新聞)、大阪《每日新聞》、大阪《朝日新聞》、同盟通訊社以及《中央公論》、《文藝春秋》等雜志社。在南京戰役中,日軍就出動了150名戰地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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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阪《每日新聞》的資料介紹,有關戰地攝影照片的審查臺賬相當詳細,每本臺賬都記錄了驗收日期、出版紙/雜志、審查結果等,并貼上相關的照片,每一張照片都需要經過日本陸海軍部、內政部、內閣情報部的審查和蓋章。這些貼有照片的臺賬以及照片底片,最初存放在大阪《每日新聞》的總部地下室,后來又搬到了附近的梅田酒店。
據統計,報社總部保存的這些蓋有“不許可”字樣的照片,僅底片就保存了大約150個木箱,每個木箱裝有大約2000張底片,因此總數估計達到30萬張底片。事實上,這些照片還只是《每日新聞》戰地記者拍到的一部分,相當一部分“不許可寫真”遭到了直接銷毀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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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底,美軍轟炸機開始轟炸大版。大阪《每日新聞》攝影部的福島貞次郎、安田誠一等人以及攝影記者藤田信勝,將這些底片放在30厘米×40厘米的錫罐中,偷偷運往奈良縣生駒郡的王龍寺。整個運送過程在報社內也是保密的,僅有少數人知道,都是幾名攝影部員工背著裝滿底片的錫罐,一次次從大阪乘坐火車到奈良,螞蟻搬家一樣將這些罐子運進寺廟。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尚未解散的日本陸海軍部立即下令銷毀所有新聞照片,擔心成為揭露自己罪行的證據。但是,大阪的幾個新聞機構完全無視這個命令,包括大阪《每日新聞》、大阪《朝日新聞》以及一些攝影記者,都偷偷藏匿了大量“不許可寫真”,大阪《每日新聞》偷藏的數量占了其中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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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可惜的是,大阪《每日新聞》冒險保存的這批“不許可寫真”,有一部分在臺風災害中受到嚴重損失。剩余的照片臺賬和底片,最后都由大阪報社總部進行保存,成為了寶貴的時代見證。
1977年,日本每日新聞社(大阪每日新聞和東京每日新聞合并)公開發表了1407張蓋有“不許可”印章的照片。盡管這些“不許可寫真”再次經過了篩選,一定程度掩蓋了日軍的暴行,但同樣也成為侵華日軍罪行的鐵證。(作者:陶慕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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