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某進出口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
被追繳稅款,停止辦理出口退稅三年
確定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
福建省碧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1.案件性質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2.主要違法事實
國家稅務總局泉州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檢查,發現其在檢查所屬期內,主要存在以下問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724份,金額6778.40萬元、稅額881.19萬元;以欺騙的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881.19萬元。
3.相關法律依據及稅務處理處罰情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處以追繳稅款881.19萬元的行政處理,停止為該企業辦理出口退稅三年(司法機關已立案,不再重復移送)。
![]()
稅與罰短評:
上述福建省碧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不僅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還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稅務機關對其處以追繳稅款的行政處罰,作出停止辦理出口退稅三年的處罰。
為什么沒有罰款呢?根據相關規定,虛開發票的,最高可以給予50萬元的罰款;騙取出口退稅的,最高可以給予騙取稅款5倍的罰款。
因為案件已經被刑事立案。根據有關規定,在涉嫌犯罪移送時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原則上應當在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法院作出無罪判決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后,再決定是否給予行政處罰。如果法院判處了罰金,稅務機關則不再給予罰款。
上述福建省碧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不僅具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而且還具有騙取出口退稅的行為,兩個行為分別構成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騙取出口退稅罪。
那么,是否構成兩罪數罪并罰呢?
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的,實質上是手段行為和結果行為的結合,手段行為和結果行為分別觸犯了不同的罪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騙取出口退稅的手段,騙取出口退稅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目的,二者屬于手段與目的的牽連關系,構成牽連犯,依法應從一重罪處斷。
根據《刑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稅額5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騙取出口退稅罪,騙取國家稅款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福建省碧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虛開的稅額為881.19萬元,騙取的出口退稅款也為881.19萬元,都分別是適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兩罪的量刑檔次一致。那么,該如何適用呢?
雖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騙取出口退稅罪,都是適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兩罪的罰金刑并不一樣。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罰金刑最高是50萬元,而騙取出口退稅罪的罰金刑最高可以是騙取稅款的5倍。因此,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處罰更重,應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刑罰。
#騙取出口退稅罪律師#
#泉州騙取出口退稅罪律師#
何觀舒律師,專注辦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發票罪、騙取出口退稅罪、逃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等重大疑難涉稅犯罪案件。
更多涉稅犯罪案件咨詢可聯系18344052607。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