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法治溫度的直接傳遞,如何讓這份溫暖精準抵達困境群眾身邊?倉山區檢察院探索形成的救助“三度”工作法給出了答案——以部門聯動彰顯力度、以上門問需傳遞溫度、以多元共治挖掘深度,通過機制化運作讓司法救助從“被動響應”轉向“主動延伸”。
部門聯動救助有力度
為讓司法救助更高效地觸達需要幫助的群眾,倉山區檢察院積極推行“1+N”內部救助線索移送機制,“1”即案件管理受案端口,承擔頭道審查職責,對可能符合救助條件的案件整合分流,同步通報辦案部門與控申條線,筑牢信息互通基礎;“N”涵蓋各業務部門,在案件辦理中主動排查“因案致貧”線索并移送控申條線,形成部門協作合力,深挖救助線索。2024年以來,依托這一機制,控申部門接收移送線索18件,成案13件,通過部門高效聯動,救助程序得以快速啟動,為陷入困境的家庭贏得寶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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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一場意外讓黃某的家庭陷入了絕境。黃某騎電動車經過某店鋪時,被店主搬運的方管碰倒致顱腦重傷昏迷。60萬元醫療費與后續康復費用,讓這個無固定工作、兒子剛畢業、需贍養年邁母親的家庭陷入絕境。案件移送倉山區檢察院后,案件管理窗口敏銳地發現“因案致貧”線索,及時移送控申條線,推動救助落地。這一高效處置,得益于“1+N”內部救助線索移送機制的支撐。在后續跟進中,各部門持續協作、各司其職:辦案部門密切關注案件進展,確保司法程序公正高效推進,為救助工作提供堅實法律支撐;控申部門則定期回訪黃某家庭,了解救助金使用情況及新的需求,及時調整救助方案,讓幫扶更具針對性。如今,黃某雖仍在康復中,但家庭在各方持續關懷下已逐漸適應生活節奏,對未來有了新的期待。
上門問需 救助有溫度
司法救助的溫度,往往體現在對群眾需求的細致體察上。針對行動不便、交通不便等被救助對象,試行“上門問需”工作機制,推動實現“群眾少跑腿、救助到家來”,讓司法救助以更貼心的方式抵達群眾身邊。在辦理一起拐賣兒童案件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被拐兒童家庭生活困難,隨即全面梳理救助線索,啟動救助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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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該家庭申請人系殘疾人士,行動不便,承辦檢察官聯系當地村委會共同上門,協助其提起司法救助。走訪中,檢察官發現申請人居住的房屋內垃圾堆砌、無人清理,便協調村委會聯系保潔人員定期上門打掃,切實改善了其居住環境衛生。2024年以來,“上門問需”工作機制已落實3件救助案例。這一機制不僅減少了群眾的奔波之苦,更將解難幫困落到實處——既通過救助解決實際困難,又以貼心服務緩解生活壓力,讓受助者真切感受到檢察溫度,實現了“解難”與“療心”的雙重效果,讓每一份幫扶都充滿了人情味。
多元共治救助有深度
為讓司法救助發揮更大的效能,倉山區檢察院以多元共治為路徑,構建“社會+”救助機制,讓司法救助有了更深的內涵。這一機制通過引入民政、教育、公安、社區等多方力量,推動司法救助從“經濟性幫扶”向“全方位幫扶”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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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某某司法救助案件便是如此。倉山區檢察院依托與上級院的聯合救助機制、與婦聯建立的困難婦女兒童司法救助銜接工作機制,第一時間與上級院、婦聯等部門對接,充分落實聯合救助、心理輔導、協調入學、就業安置等多元化救助。經過婦聯專業心理輔導,葉某某從最初的消沉抑郁,逐漸變得開朗自信,順利入學并融入校園生活。其家庭在就業安置幫扶下,經濟狀況逐步改善,家庭氛圍重回溫馨。“社會+”救助機制,有效推動司法救助由“點”到“面”,能更深層次為“因案致貧”當事人紓難解困,促進“法理情”深度融合,讓司法救助的效果更加持久、影響更加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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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重傷家庭重燃希望,到殘疾人士改善生活,2024年以來,倉山區檢察院用救助“三度”工作法,共開展司法救助18件19人次,發放司法救助金20.1萬元,檢察為民以“看得見”的方式深入民心。“司法救助不是終點,而是社會救助的起點”,這不僅是承諾,更是檢察為民的生動寫照。未來,倉山區檢察院將持續深化救助工作,不斷完善 “三度” 工作法,讓司法救助的力度更強勁、溫度更濃厚、深度更顯著,為更多困難群眾帶去希望,用實際行動繪就檢察為民的嶄新圖景。
策劃丨吳昌峰 黃亮
供稿丨陳彩鳳
編輯丨卓盈盈 鄭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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