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筆名“天涯筆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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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社保,強制社保,是近期討論得最熱烈的話題,之一!
引發話題爭議的起因是,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一份《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解釋》稱,自9月起,無論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約定,還是勞動者單方面向用人單位承諾,任何不交社保的約定均為無效。
于是,很多網友將其解讀為社保“強制繳納令”,從而引發討論如潮。
但官方,從未就此作出任何解釋。
就在剛剛,人民日報發表了標題為《全民強制社保系誤讀政策》的社論,對全民社保,“強制社保”,給出了相關解釋和評論。
一、不存在“強制社保”
人民日報評論文章的標題,就開篇明義的表明了一個態度:不存在“強制社保”的要求。
二、社保繳納對象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
也就是說,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者,農村留守婦女等群體,是可以不用繳納社保的。
但如果你是有工作的,在上班的,就需要繳納社保。
當然,是要求雇傭你的公司必須為你繳社保,你承擔需要自己繳納的部分。
三、企業不為員工繳社保系違法
以前,很多企業,特別是小企業,個體工商企業等,根據勞資雙方意愿,資方不為員工買保險或員工自愿不買保險的現象,很普遍。
這樣做有個好處,企業可以少承擔成本,員工也可以多領點工資。
看似一個雙贏的局面。
但人民日報說了,這種情況今后不允許出現了,再出現就是可能違法行為了。
四、社保是“生存底線”,不是“可選附加項”
人民日報評論認為,社保是每個公民想不想選擇的問題,而是“生存底線”。不能只算眼前投入產出的經濟賬,必須算長遠的和“一失萬無”的風險賬。
人民日報還認為,為了確保公眾的這個“生存底線”,需要政府采取有關措施,有針對性地主動作為。
近段時間謠傳的“家長無社保孩子不能入學”,估計就是政府針對性地主動作為的一種表現形式。
五、社保是“社會穩定器”,更是“消費催化劑”
人民日報認為,對一個國家而言,社保是“社會穩定器”,更是“消費催化劑”。
這句話,聽起來是相當有道理的。
為什么?
因為,一個人有了社保,老了才可以領養老金,生病了才有錢看病能報銷部分醫療費用,也才有錢去消費。
如此一來,既促進了消費帶動經濟發展,也能保持社會穩定。
以上,就是我對人民日報社評文章的理解。
縱觀人民日報的評論文章,既從國家的高度,從社會的高度闡釋了社保的積極意義,也從個人的角度分析了社保的必要性。
人民日報評論文章還抓住了“企業”這個“牛鼻子”,大力推動了社保的執行力。
企業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社保,不繳納就是違法,不繳納員工離職必然敗訴,是灰色地帶,是目光短淺,是“卷價格”的競爭優勢,是走不長遠的行為。
總之一句話,社保功在千秋,利在當代,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是帶動經濟,社會穩定的基礎。
但是——
人民日報對繳納社保在當今形勢下存在的“痛點”,沒進行解釋。
比如——
1.包子鋪給手下五名員工繳納社保,每月需額外開支14000元,可能導致開不下去,關門大吉。
如何確保包子鋪既能給員工繳社保又不會關門大吉,該怎么辦?
2.底層員工如果每月只有3000元工資,養家糊口已經很困難。如果再承擔幾百元社保后,可能更難,甚至難到無法生存下去。
又該怎么辦?
3.有些群眾可能之前從未買過社保,現在讓必須買社保了,以前的缺失的社保要不要補繳?如果不補繳,如果繳納數年社保又斷保后,繳納過的社保又該怎么算?以后還能不能降低檔次領養老金?
4.如果一個50歲的人去上班必須買社保,60歲后不上班了社保怎么繳?需要繳到多少歲?如果中間因經濟原因斷保了,又該怎么算?
5.繳納社保,是為了未來的生活有保障。可是,如果連現在的生活都沒有保障,這個社保,該怎么繳納?
我再次重申,社保功在千秋利在當代,其偉大意義無可比擬。
但我同時也要強調,活下去才能談理想,活下去才能談未來!
“我的社保在跳廣場舞”!
關于人民日報的這篇社論,這是我聽到最扎心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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