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期的鎮雄(今云南省鎮雄縣)在不同階段有多個正式名稱,其演變過程如下:
1. 芒部府(1382–1384年)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軍平定西南后,將元代的芒部路改置為芒部府,初屬云南承宣布政使司,次年(1383年)劃歸四川布政司管轄。
?? 2. 芒部軍民府(1384–1526年)
洪武十七年(1384年),因軍事管控需求,升格為芒部軍民府,兼具軍事與民政職能,仍屬四川。
? 3. 鎮雄軍民府(1526–1609年)
嘉靖五年(1526年),明朝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廢除土司世襲制,改設流官治理,并將芒部軍民府更名為鎮雄軍民府,取“鎮守大雄”之意。府治遷至今鎮雄縣烏峰山麓。
4. 鎮雄府(1609–1728年)
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罷“軍民府”特殊建制,恢復為普通府級政區,簡稱為鎮雄府,隸屬關系未變。
轄區覆蓋今鎮雄縣、威信縣、彝良縣一帶,地處云、貴、川三省交界,素有“雞鳴三省”之稱,軍事地位顯著。
小結
明朝鎮雄的名稱演變反映了中央對西南邊疆治理策略的調整:
前期(1382–1526年):以土司制度為主,名稱保留“芒部”舊稱;
中期(1526年后):通過“改土歸流”強化中央控制,“鎮雄”之名延續至今;
地理意義:作為三省咽喉要地,其名稱變遷與軍事、政治改革緊密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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