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廣州東站因“禁售泡面”引發熱議,評論區卻意外 "跑偏"。 一條留言道出了許多人的共鳴:“比起泡面那點味兒,站臺上揮之不去的二手煙才更讓人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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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泡面廣州東站、白云站等率先停售
- 2025年8月,部分高鐵站內商店下架傳統泡面,替換為拌面、撈面等產品。車站解釋稱依據國鐵集團《鐵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規范》,泡面因氣味擴散和燙傷風險被列為“可能嚴重影響列車環境衛生的食品。
- 12306客服明確回應,鐵路部門未統一要求停售泡面,是否停售由各車站自主決定。目前南京站、鄭州東站等仍正常銷售泡面,鄭州東站更強調“泡面屬應急物資,有儲備。
- 旅客攜帶政策不變
車站停售不影響旅客自帶泡面乘車,高鐵上允許食用(但需避免氣味影響他人)。部分車站便利店拒絕提供沖泡熱水服務,引發“變相設障”爭議。 - 氣味管理建議
12306官網在《出行指南》中提示:“車廂屬封閉空間,建議勿食用榴蓮、泡面等氣味濃重食品”,但僅為倡導性提醒,非禁令
爭議焦點
- 氣味管理“雙標”質疑
- 支持停售觀點
- 高鐵車廂密閉性強(新風僅換氣10-15次/小時),泡面氣味難散,影響孕婦、兒童及敏感人群;湯汁灑漏增加安全風險。
- 反對觀點
- 拌面、自熱鍋、高鐵盒飯(如咖喱飯)同樣有氣味,甚至辣條、榴蓮未被禁,邏輯矛盾。廣州東站改售的拌面需熱水沖泡,氣味問題未根本解決。
- 民生需求與高價餐食矛盾
- 泡面=平價剛需
- 高鐵盒飯普遍定價40-65元,15元平價套餐常“售罄”;泡面均價5-10元,是學生、務工群體的經濟選擇。
- 替代品性價比低
- 車站拌面均價15-25元,被吐槽“口感差、無湯水”,且熱水供應不足,實際體驗下
- 服務配套與公平性質疑
- 配套缺失
- 車站未設專用就餐區,低價盒飯供應不足,12306外賣需提前下單且加收配送費。
- 商業利益驅動推測
- 高鐵餐飲毛利率超50%,停售泡面被質疑為引導消費高價餐食。
公眾訴求與改進建議
- 短期優化措施
- 增設速食專區
- 開放餐車或車廂連接處作就餐區,配置防灑桌板和排風設備。
- 保障平價供應
- 確保15元盒飯足量銷售,公示庫存與成本(參考廣鐵30元煲仔飯、杭州東站“美食廣場”日均售5000份平價套餐的成功案例)。
- 長期改革方向
- 打破餐飲壟斷
- 引入社會品牌競爭,降低餐食價格(如五芳齋15元套餐)。
- 規則透明化
- 按氣味強度分級管理食品(如禁食榴蓮、限區域食用泡面),避免選擇性執法。
事件本質
爭議核心是公共服務在“效率與溫度”間的失衡:高鐵追求環境優化時,需兼顧不同群體的經濟需求與尊嚴。如人民日報評論所言:“最好的服務不是禁掉泡面,而是讓想吃的人體面吃,不想聞的人舒適呼吸。
出行建議:
- 若途經停售泡面的車站(如廣州東站),可提前在站外購買泡面,自帶乘車。
- 通過12306 App查詢目的地車站餐飲政策,或預訂沿途外賣(覆蓋92個高鐵站)減少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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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12306 官方工作人員回應稱:“高鐵車站站臺多為露天環境,目前尚無統一禁煙規定,車站通常會設置專門吸煙區和滅煙設施。”
此番回應一出,立刻在網友中掀起軒然大波,不少人直言支持高鐵站臺全面禁煙。
有網友吐槽:“每次下車必須要進行蛇形走位才能夠躲避煙霧”,生怕吸入一口二手煙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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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核心事實
- 12306官方回應
- 站臺屬性界定
- 高鐵站臺多屬露天開放空間,現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僅規定動車組車廂內禁煙,未覆蓋站臺區域。
- 現行措施
- 車站通常設置專用吸煙區及滅煙設施(如帶煙灰缸的垃圾桶),若乘客反映二手煙影響,工作人員會引導吸煙者至指定區域。
- 執行差異
- 北京南站、上海虹橋站等實行全站禁煙(含站臺);濟南東站等允許站臺吸煙,但需靠近滅煙設施。
- 爭議導火索
- 網友反映高鐵站臺吸煙導致二手煙問題嚴重,尤其影響兒童、孕婦及呼吸疾病患者。
- 對比“高鐵禁售泡面”政策,質疑鐵路部門對“氣味干擾”和“健康危害”的管理標準不一。
二、爭議焦點:支持禁煙 vs 反對禁煙
立場
支持禁煙方
1. 健康危害:站臺人流密集時,二手煙PM2.5濃度飆升20倍,含69種致癌物,危害遠超泡面氣味。
2.安全隱患:煙頭丟棄軌道可能引燃雜物,2024年全路發生127起煙頭火情。
3.規則矛盾:部分車站設禁煙標識卻未執行,工作人員帶頭吸煙引發混淆。
反對禁煙方
1.需求合理性:高鐵行程長達數小時,站臺停留是煙民唯一緩解機會,全面禁煙過于嚴苛。
2.管理可行性:強制禁煙或導致乘客在車廂衛生間偷吸,觸發煙霧報警器風險更高。
3.環境影響:露天環境通風良好,煙味消散較快,影響有限。
代表性聲音
“站臺雖露天,但人流密集時堪比半封閉空間,吸煙等于強制他人吸毒”。
“露天環境都要禁煙?下一步是不是全國禁煙?”。
三、深層問題暴露
- 法規滯后性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制定于高鐵普及初期,對站臺屬性界定模糊,導致執行標準混亂。例如:
- 南京南站貼禁煙標識卻允許吸煙;
- 工作人員站臺吸煙僅被罰200元,而乘客車廂吸煙最高罰2000元,被指“雙標。
- 技術與管理短板
- 吸煙區僅劃線標識,缺乏物理隔離,煙霧擴散無法避免。
- 投訴需提供具體工作人員身份、時間,流程復雜降低監督意愿。
- 公共空間權責博弈
非吸煙者健康權與吸煙者習慣需求沖突,需平衡“個人自由”與“公共利益。
四、可行解決方案建議
- 規則分級與透明化
- 全封閉站臺
- (如地下通道)強制禁煙;露天站臺硬隔離吸煙室(負壓設計+高效排風),遠離候車人群。
- 全國統一禁煙標識,消除執行差異。
- 技術輔助管理
- 增設AI煙霧識別攝像頭,自動預警替代被動投訴。
- 高峰時段擴大禁煙區,平峰開放吸煙室,動態調配管理。
- 懲戒與疏導結合
- 違規吸煙納入鐵路征信,限購車票180天;
- 站臺增設尼古丁替代品(如口香糖)售貨機,降低煙癮依賴。
- 參考國際經驗
- 日本
- 新干線站臺全面禁煙,吸煙區需距人群20米外;
- 新加坡
- 露天吸煙罰款500新元(約2700元人民幣)。
總結
12306的回應揭示了現行法規對站臺吸煙管理的空白,而爭議本質是公共健康權與個體習慣的博弈。中短期內,通過物理隔離吸煙區、技術監管升級、規則透明化可緩解矛盾;長期需依賴法規修訂,明確站臺的公共場所屬性。無論立場如何,雙方都需在“權利邊界”內尋求共存——吸煙者避免干擾他人,非吸煙者理解合理需求,鐵路部門則承擔起精細化管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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