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陳姓女子有一天逛淘寶,花了新臺幣480元買了20包棉花棒,主要是掏耳朵用的那種,2年后,被臺灣的警察抓了。還要罰款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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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棉花棒屬于醫療器械的一種,和眼藥水、耳溫槍、口罩、衛生棉條、隱形眼鏡、保險套、創可貼、紗布等都屬于第一級醫療器材,屬管制商品,一般商家不能販售,必須由領有藥商執照的業者,經過相關申請程序才能販賣。 律師李茂增表示,一不小心觸法,可處3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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