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進化論,大家腦子里第一個冒出來的名字,必然是查爾斯·達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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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把他寫成孤膽英雄,1859年一本《物種起源》橫空出世,從此人類認清了自己和猩猩是一家。這套敘事太流暢,以至于很多人下意識覺得:進化論就是達爾文發明的。
但稍微翻翻史料,就會發現這里面水深得很。
達爾文固然是個聰明人,但要說他“發現”了進化論,這其實是個神話。他更像是把一堆早就存在的想法,打包成一個帶“英式哲學濾鏡”的故事,再貼上科學標簽。
換句話說,達爾文是那個在宴席開完之后,沖上去把剩菜收拾成盤的人,然后告訴大家:這桌菜是我做的。
進化論,人人都知道
先撇開達爾文,想一想:進化的概念到底稀罕嗎?
古人早就明白生物是會變化的。
農民一邊種田一邊搞“人工選擇”。種子要挑飽滿的,牲畜要留壯的,久而久之,植物和動物都被人類改造了。這就是進化的實踐。
你甚至不用高深的科學,只要看看今天的玉米和幾千年前的野草,看看家養的狗和野狼,差別肉眼可見。達爾文的“自然選擇”理論,本質上就是把農民早就知道的事套了個學術殼子:既然人能選,那大自然當然也能選。
所以,進化論并不是達爾文的“靈光一現”。
爭議的焦點,其實不在“生物會不會變化”,而在“到底是什么力量推動這種變化”。
被遺忘的先驅:羅伯特·錢伯斯
在達爾文之前,已經有人寫過暢銷書,正面挑戰了“上帝一次性造物”的說法。那本書叫《自然史的痕跡》(Vestiges of the Natural History of Creation),作者是個不太出名的地質學愛好者羅伯特·錢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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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書一出就炸了,19世紀版的暢銷書,女王維多利亞的丈夫阿爾伯特王子每天晚上讀給她聽,林肯也被深深打動,甚至連英國桂冠詩人丁尼生都說好。
最關鍵的是,這書第一次把“物種會變化”這種思想,大規模推向了大眾。換句話說,錢伯斯才是那個真正點燃了公眾想象的人。
問題在于,錢伯斯沒有達爾文那么“學術派”,他身份只是個“業余人士”,所以學界大佬們看不上他,覺得他“不夠哲學”,甚至“業余”。
達爾文自己也直白承認:如果我的想法被錢伯斯先說出來,那我豈不是只能引用一本被科學家瞧不起的書?這樣我的理論根本傳不出去。
于是,你就能理解為什么后來大家只記得達爾文,而把錢伯斯徹底忘掉了。
達爾文的“擰法”:從愛到斗爭
那么,達爾文到底加了什么“新料”?
答案很簡單:他給進化論換了個價值觀濾鏡。
錢伯斯眼里的世界是溫情的:各種生命各有其位,甚至上帝在其中也有角色。這種進化觀很溫和,聽起來像一首浪漫的自然詩。
達爾文卻完全不同。
他在看了馬爾薩斯的《人口論》后,靈機一動,把“資源有限、個體競爭”這一套硬塞進自然界,于是才有了“適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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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筆下,世界不是和諧共處,而是血淋淋的競爭——強者活下來,弱者淘汰。
從此以后,進化論變成了一場殘酷的社會隱喻,幾乎成了資本主義世界觀的科學版。
后來的學者直言:達爾文的自然觀,基本就是19世紀英國資本主義的翻版,把競爭、淘汰、效率至上這一套搬到自然界,順便讓科學給它背書。
所以你看,這不是科學“客觀發現”,更像是一種意識形態的投射。
“適者生存”,到底在說啥?
達爾文最喜歡的口號,是后來借用赫伯特·斯賓塞的那句:“Survival of the fittest”(適者生存)。問題是,“fit”這個詞,模棱兩可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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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把它解釋為“適應環境的”,那“適者生存”就等于“能活下來的活下來”,這完全是廢話。如果你把它解釋為“繁殖成功的”,那又變成“繁殖成功的人才能繁殖成功”,依舊是循環定義。
這就是為什么不少學者批評達爾文的進化論,本質上是一種“偽解釋”。
它看似有邏輯,其實是套 tautology(同義反復)。一句話解釋:它更像是給現實貼個標簽,而不是能做預測的科學理論。
舉個例子:牛頓的力學能告訴你,明天蘋果會以多少加速度掉下來。而達爾文的理論,卻只能在事后說:“它活下來了,因為它適應。”
這就像一個教練,在球隊贏球之后總結:“他們贏球是因為他們比對手強。”這話說了等于沒說。
誰才是真正的“進化論之父”?
到這里,問題就有意思了。
達爾文是不是天才?毫無疑問,他的確在細節上比前人更系統,他用馬爾薩斯的邏輯把進化論變得“硬核”。
但要說“發現”進化論,恐怕是神話。他更像是那個精明的編輯,把前人的思想打包加工,換了個更殘酷、更符合維多利亞社會氣質的包裝,然后丟進科學市場。
錢伯斯才是讓大眾第一次接受“物種會變化”的人,但因為身份、學術地位、宣傳方式,他被歷史遺忘。最后撈到名聲的,是那個更會迎合學界和社會氛圍的達爾文。
這套劇情,你是不是很熟悉?換成今天的科技圈,也是類似的套路:有的人最先點燃了火苗,真正賺到錢、名聲的,卻是后來者。
小結
所以,達爾文到底是“發現”還是“發明”了進化論?
更準確的說法是:進化論早就存在,達爾文只是給它加了一層資本主義式的解釋。他讓自然界看起來像一場永不停歇的市場競爭——強者吃肉,弱者被淘汰。
這樣的敘事在當時無比契合時代,既能說服科學界,也能取悅工業社會的主流價值觀。
這就是為什么今天我們還記得達爾文,而忘了錢伯斯。
科學史,從來就不只是科學史,它還是一部社會學和宣傳學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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