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工作,推深做實“林長+法院院長”工作機制,近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聯合江津區林業局等部門,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司法修復調研座談會。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重慶環境資源法庭庭長趙翎,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揭誠渝出席會議。會議特別邀請全國人大代表傅國濤、市人大代表周雪林、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生態法學院)教授杜健勛、江津區林業局林業正高級工程師田茂元參加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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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座談會
座談會上,江津區法院相關負責人首先介紹了近期林地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工作情況,并提出當前面臨的瓶頸問題。江津區檢察院、區林業局負責人對相關情況予以補充說明。趙翎副院長對江津區法院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予以高度評價,并對林地生態修復工作的協作實施模式、法律基礎等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指出下一步工作方向。
與會人員圍繞當前生態環境司法修復現狀、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林地修復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內容展開熱烈討論,為推動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工作積極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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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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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國濤 全國人大代表
中國船舶集團首席技師、重慶紅江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加工中心特級技師、“中國工人大思政課”專家名師庫講師
一是要重視法治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司法修復(保護)基地的作用,以巡回審判、庭審直播、責令被告人履行宣傳義務等多種方式開展活動,加強生態修復成果展示和普法宣傳,培養群眾的法治意識。二是以案為引加強生態環境的預防性保護,建議采取“專業化監督+社會化參與”的模式,加強行政主管部門及鎮街屬地管理監督,鼓勵志愿者參與生態環境修復工作,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環境修復工作,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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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林 市人大代表
益海嘉里(重慶)糧油有限公司品管部油脂QC主任
近年來,法院秉持保護優先、修復為主的司法理念,與各部門加強協作,在踐行生態法治建設上已有不少成果,建議加強法治教育與宣傳工作,打造具有重慶特色的生態司法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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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會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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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健勛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生態法學院)教授
當前我們應當建立以“修復生態環境”為中心的環境法律責任體系,秉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的修復理念,探索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深度融合的新路徑。目前法院系統正在探索建立的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就與之契合。建議在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堅持以修復生態環境為中心,保證生態司法修復工作的科學性,實現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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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茂元
江津區林業局林業正高級工程師
生態修復中對于不能修復的部分采取替代性修復是合理的。在具體實施上,根據當地的地形地貌和土壤條件,選擇刺槐、香樟等適合本地栽種的品種,采取覆土噴漿、種植爬藤、植生袋修復等方式都很合理;針對修復后效果不好的區域可采取特種補植,針對異地補植的,要在適合種植的前提下,與該區域的整體生態景觀匹配協調。同時,毀林容易造林難,應當加強預防保護,如在被破壞后修復的適當位置設立宣傳展板,強化鎮街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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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后,與會人員實地調研了重慶市生態司法保護四面山教育基地,了解重慶法院在生態司法保護修復方面的創新舉措及成效。
重慶市林業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周旭,江津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春雷,重慶環境資源法庭副庭長游中川,江津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羅靜,江津區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謝增益,江津區林業局副局長趙素娟,四面山鎮紀委書記王利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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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讀懂 | 江津區人民法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報告
入庫參考案例:王某瓊等訴重慶市江津區楊某砂石廠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供稿:楊 妮
攝影:吳京烝
編輯:“法庭內外”新媒體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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