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人稱遭民警逼迫簽下千萬元調解協議后又被抓,當事人申請國賠;
涉惡案撤訴后再被訴,重審仍獲刑五年半;
被錯誤羈押6370天后,大理楊徐邱申請國賠1911萬元;
河北孟村縣一女子去世,與丈夫家暴有關?多方回應:警方已介入
以上是本周值得關注的監督報道。
河南商人稱遭民警逼迫簽下千萬元調解協議后又被抓,當事人申請國賠
2025年4月23日,新黃河以《商人稱遭民警逼迫簽下1200萬元調解協議,被羈押8個月后檢方不予起訴》為題獨家報道該案后,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據新黃河此前報道,因為一起《購銷合同》糾紛,河南鄭州商人陳嵩被合同另一方當事人以其涉嫌詐騙罪為由,于2023年3月向杞縣公安局報案。同年4月,杞縣公安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同年8月,上述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再次報案。據陳嵩所說,此后在時任杞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的“威脅”下,他被迫與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簽下《調解協議》賠付對方1200萬元。而就在簽完該協議兩天后,杞縣公安局作出立案決定書,陳嵩于2024年4月3日被刑拘。后經杞縣檢察院批準,同年4月30日被逮捕。
在案相關司法文書顯示,陳嵩一案經杞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陳嵩涉嫌詐騙罪、強迫交易罪移送杞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024年12月7日,杞縣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日,陳嵩從杞縣看守所被釋放,前后被羈押8個月之久。此后陳嵩就《調解協議》一事訴至法院,2025年3月7日,杞縣法院一審判決上述《調解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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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1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陳嵩表示針對自己被錯誤羈押8個多月一事,他已向杞縣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并獲受理,申請事項包括:申請杞縣檢察院依法支付侵犯其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金118880元;申請杞縣檢察院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公開賠禮道歉;申請杞縣檢察院支付其精神損害撫慰金59440元。
記者注意到,在陳嵩于8月20日收到的刑事賠償決定書中,杞縣檢察院認為“對陳嵩作出逮捕決定后不起訴,應給予人身自由賠償金,并結合協商情況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及賠禮道歉”,決定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118880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59440元;對陳嵩賠禮道歉(口頭)。
https://api.jinantimes.com.cn/h5/xhh-app/#/content?catid=23&id=5125497&fx=1
— — 新黃河記者:劉釗
涉惡案撤訴后再被訴,重審仍獲刑五年半
河南省平輿縣發生的一起涉惡勢力案件,經歷了過山車般的起伏的司法進程。該案在異地管轄中獲全案“存疑不起訴”,但一年后檢方主張有新證據,對第一被告人再次起訴兩項罪名。對此,一審的登封市法院僅支持一項罪名,以被告人劉華犯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0萬元。劉華上訴后,鄭州市中級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
財新從被告人劉華的辯護人、北京律師王興處獲悉,其于8月19日收到登封市法院的重審判決,該院再次以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判處劉華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0萬元。“說事實不清發回重審,結果又原樣判了。”王興表示,劉華對判決不服,將再次上訴。
https://china.caixin.com/2025-08-22/102354407.html
— —財新網記者 覃建行
被錯誤羈押6370天后,大理楊徐邱申請國賠1911萬元;
77歲的楊徐邱向澎湃新聞介紹,他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了1911萬元的索賠訴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302萬余元、精神損害撫慰金908萬余元、住房一套、今后醫療及保養余生身體費用500萬元等。今年6月22日,云南省高院認為其國家賠償申請符合立案條件,已決定受理。
澎湃新聞此前曾報道,1993年3月25日晚,云南省永平縣曲硐鄉坡腳村四社村民李某某在其家堂屋內被殺害。永平縣公安局經過三個多月偵查后未鎖定犯罪嫌疑人,在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次日(1993年7月3日)對楊徐邱采取收容審查,同年11月9日以犯強奸、故意殺人罪被永平縣檢察院決定逮捕。
楊徐邱犯故意殺人、強奸罪一案經永平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大理州檢察院提起公訴,大理州中院于1994年4月28日作出(1994)大中刑初字第47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判決楊徐邱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決定執行死刑。楊徐邱提出上訴后,云南省高院于1994年6月10日作出(1994)云高刑二終字第213號刑事判決,認為原審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審判合法,但“鑒于本案具體情況”,原判量刑偏重,改判楊徐邱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楊徐邱在判決生效后提出申訴,云南省高院于1998年11月11日作出(1998)云高申刑字第65號駁回申訴通知。楊徐邱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直到2017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審判決認定楊徐邱故意殺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出(2016)最高法刑申25號再審決定,指令云南省高院再審。2020年6月1日,云南省高院作出(2018)云刑再2號刑事裁定,撤銷原一二審判決,將此案發回大理州中院重審。
2020年12月9日楊徐邱已刑滿釋放。2024年9月3日,大理州中院作出(2020)云29刑再2號刑事判決,認為楊徐邱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主要證據存在矛盾和疑點不能認定楊徐邱故意殺人行為,判決楊徐邱犯強奸罪有期徒刑十年。楊徐邱不服提出上訴后,云南省高院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2024)云刑再12號維持原判。
據楊徐邱代理律師、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介紹,楊徐邱自1993年7月3日被收容審查,1994年9月11日入獄,至2020年12月9日刑滿釋放,依據(2024)云刑再12號判決書,楊徐邱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1993年7月3日始至2003年7月2日止,已執行完畢。所以楊徐邱在2003年7月2日至2020年12月9日期間,因“故意殺人入獄”被侵犯人身自由共計6370天,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按照每日475.42元賠償楊徐邱3029062.40元。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428954
——澎湃新聞記者 熊強
河北孟村縣一女子去世,與丈夫家暴有關?多方回應:警方已介入
8月22日,河北滄州孟村縣疑有男子金某家暴妻子劉某某致死的消息引發關注。
一份廣為流傳的“劉某某(受害人)案件情況說明梳理”顯示稱,8月22日清晨,受害人父親接到嫌疑人父親電話,稱受害人劉某某在縣醫院急診。劉某某父親到場之后,發現劉某某臉部呈青紫色有傷,腿部紫色。經CT檢測腦部有出血,腫塊。肺部受傷,腰部骨折。已沒有任何生命跡象。并稱嫌疑人有長期家庭暴力行為,此行為導致最終受害者去世。受害人劉某某與嫌疑人金某系夫妻關系。
8月24日,瀟湘晨報記者就此事致電孟村縣政府辦,值班人員稱此事確實在當地引起高度關注,據其了解到的最新消息,劉某某已去世,目前警方正在處理此事。金某是否對劉某某存在長期家暴,劉某某是否系被金某家暴致死,該值班人員表示詳情不清楚。
對于網傳的金某系孟村縣某單位工作人員,該值班人員表示還未確定。
瀟湘晨報記者也就此事致電孟村縣某單位,接聽人員稱自己只是在值班,需等到周一上班時詢問。
孟村縣醫院急診科工作人員表示不便接受采訪。
https://xxcb.cn/details/2q8biSYgB68aac5b784201723333c59bc.html
——瀟湘晨報記者 吳陳幸子 實習生 曹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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