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節省高速通行費,
竟動起了“歪心思”?
近日,曲江法院
審結了一起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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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至7月期間,李某先后14次駕駛臨時牌照大貨車往返于山東與廣東兩地,為逃避高速通行費用,有預謀地實施了一系列逃費行為。李某事先準備了內置ETC卡的小型車載裝置作為作案工具,在從山東省某高速入口正常領取通行卡后,他駕駛大貨車駛入高速。 行至廣東省韶關東服務區時,他故意中斷行程,將大貨車停放在服務區內,隨后攜帶ETC裝置換乘其他小型車輛離開高速公路。之后,他又從韶關東站、曲江站等附近收費站駛入高速,并趁機將短途入口信息寫入ETC裝置,以此偽造短途通行記錄。最終,李某駕駛其大貨車從樂村坪等短途收費站駛出,通過“跑長買短”的方式達到少交通行費的目的。
經核算,李某通過該手段累計逃交過路費53843.51元。案發后,李某雖補交了全部費用,且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但法院審理認為,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屬數額較大,最終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以罰金1萬元。
法官提醒:騙繳高速通行費的行為不僅造成國有企業的財產損失,同時破壞了交通管理秩序和貨運行業的公平競爭。隨著高速公路網絡設備不斷完善和通訊數據覆蓋,各種非法逃費行為將無所遁形。偷逃高速通行費不僅需要全額補交費用,還將面臨法律的制裁,切莫心存僥幸,因小失大。
文字:石靜怡 封俊
編輯:封俊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羅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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