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畢業季,不少學生都盯著論文查重屏幕為自己捏把汗。而逐漸嚴格的對畢業論文質量檢測的規定,更是讓學生和導師都繃緊一根弦。
2025年6月,福建省某高校針對省委巡視組的巡視意見進行整改,并對整改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其中,學校對4篇不合格論文的指導教師給予二級教學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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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
8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對北京協和醫學院“4+4”試點班項目進行改進完善,其中提到,為加強對學生學術誠信的核查,要求嚴格學位論文質量要求和答辯管理,增加學位論文答辯后第二年再次查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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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北京日報)
可見,我國對畢業論文的質量監管正變得更加嚴格。
校內把關,抽檢跟進
為了保障學位授予的學術含金量,我國高校對畢業論文早已設有多重質量把關。
畢業前
在進入論文答辯之前,高校通常會對學生的畢業論文進行校內查重,這是把關學術規范和原創性的第一道門檻。查重未通過的學生,往往會被要求修改后再檢測;若仍然未達標,則可能面臨延遲畢業,甚至無法按期獲得學位。雖然整體流程大致相似,但在具體要求和處理方式上,不同高校之間仍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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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查重通常包括學生自查與學校檢測兩個環節。為確保論文質量,學校一般會提供1-2次免費查重機會,學生可在論文成稿后自行提交檢測,并依據檢測報告與導師共同對論文進行修改。此階段的查重結果僅作為修改參考,不納入最終學校考核。若免費次數使用完畢,學生仍可自費繼續查重。
在論文答辯前,學校通常會要求學生將論文上傳至指定系統進行統一查重。多數學校允許每位學生有兩次查重機會。若首次查重結果即符合規定的重復率要求,則論文通過檢測,無需進行第二次查重。若首次查重未達到要求,學生需對論文進行修改后再次提交查重,該次結果將計入學校系統。最終查重符合答辯標準,學生才能夠參加畢業論文答辯;如果仍未達標,則根據論文具體情況及學校相關規定,作延期處理或進行其他相應安排。
在論文查重的具體環節中,不同高校的實施政策存在一定差異。部分學校在統一要求的基礎上,也體現出適度的彈性空間。例如,南京財經大學提供四次查重機會,分兩個系統進行,兩個系統的查重結果都可納入備案。河南工業大學與青島農業大學均允許學生進行三次論文查重,但在具體執行方式和時間安排上各有其特點。
河南工業大學將全部三次查重機會均安排在答辯之前。首次查重雖然由學生自主操作,但其檢測結果可被學校系統采納,并作為判斷論文是否達到重復率要求的正式依據。若該次結果已符合規定標準,學生可自愿選擇放棄后續檢測機會;若前兩次查重未通過,學生仍可進行第三次檢測,通過之后,即可正常獲得參加最終答辯的資格。
青島農業大學則采用分階段查重的機制。前兩次查重于答辯前進行,其規則與大多數高校通行做法一致。在此基礎上,該校在答辯結束后還安排了第三次查重:學生需根據答辯小組與盲審專家所提出的意見,在導師指導下對論文作進一步修改,并對最終定稿版本進行再次檢測。該次查重結果將直接用于論文存檔,以確保終稿質量符合規范與要求。
畢業后
論文質量的把關并不會隨著畢業典禮的結束而畫上句號。學位授予之后,教育部還會組織各高校通過抽檢的方式,對上一學年度的畢業論文進行質量核查。
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發布了《關于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加強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 進一步提高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學位論文進行抽查。
隨著高等教育規模持續擴大和質量要求的不斷提升,2014年教育部進一步出臺了《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該辦法系統性地完善了學位論文的開題、評閱、抽檢以及分流淘汰機制,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實施。自2015年起,該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穩步推進,逐漸走向規范化與常態化。
這一舉措不僅讓論文質量監管變得更加嚴格,也促使各高校加強了對研究培養過程的管理。它不僅有效減少了學術不端行為,也在潛移默化中鼓勵了更健康、更有活力的學術創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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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育部印發了《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論文質量監管范圍從研究生進一步擴展至本科生層面。《辦法》明確規定,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原則上應不低于2%。
不難發現,論文質量的監管已經從研究生一路延伸到本科生,范圍越來越廣,要求也越來越嚴。過去,人們可能覺得畢業論文只是完成學業的一項任務,而現在,它更像是一份需要長期負責的學術承諾。無論是碩士、博士,還是本科生,誰的論文都要經得起多重檢驗。這也意味著,論文早已不僅僅是畢業的“敲門磚”,更是衡量學術訓練和誠信水平的一把尺子。
答辯畢業,就萬事大吉了嗎?
此次協和醫學院新規的出臺,把論文查重的時間點拉到了畢業后的第二年。論文質量并不會因為答辯通過、學位到手就“一錘定音”,而是可能在事后被重新檢驗。換句話說,畢業生的論文并不是交卷就完事,而是要在未來一段時間里持續接受考驗。
畢業后查處,撤銷學位
事實上,對論文質量加強管理力度并非多此一舉,因論文質量問題被撤銷學位的情況也并非個例。
2020年8月,教育部發布《關于幾起高校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其中通報了三所985大學的3起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查處情況,被查論文均涉嫌抄襲,或與他者論文嚴重雷同的情況,論文作者被作撤銷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處理。
除對3起論文質量事故的處理外,教育部還要求各校復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論文,并重點復核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評閱、答辯和學位評定等過程規范性,對發現存在作假行為的學位論文進行及時調查、嚴肅處理。
可見,學術誠信無小事。論文質量一旦失守,影響的不只是個人學位,更會動搖公眾對學術的信任。正因如此,國家對高教質量和論文的監管不斷加碼,新規應運而生。
查重延時,能保證質量嗎?
“畢業第二年后論文再查重”,明顯延長了對學術論文的質量監督周期,進一步杜絕了可能存在問題的論文成為“漏網之魚”的情況。與過去那種“答完辯就萬事大吉”“查重一次過關就能松口氣”的舊模式不同,新政策把論文質量跟蹤的時間拉得更長、監督也更持續。畢業論文不能再只求“過關”,更要經得起時間的檢驗。
而延遲查重的意義,并不只是把畢業的門檻往后推了一年。對很多人來說,畢業后的這一年正是論文成果進一步打磨、轉化為正式科研成果的重要階段。如果論文本身存在問題,那么在成果進入學術期刊、會議之前再被檢驗,也算是多了一道更長期的保障。
與此同時,一年后的查重系統也會更新,新的論文和出版物被納入比對庫,那些在當時僥幸避開的“相似段落”,很可能在這一次就被揪了出來。可以說,這種延時檢測,讓學位論文必須經得起時間和數據庫的雙重考驗。
作為學生論文第一負責人的導師,這份責任綁定時限也被拉長。學生的論文不是交上去就一走了之,導師也需要更謹慎地把關,因為任何疏忽都有可能在日后被暴露出來。
延遲查重,不僅是一道技術程序,更像是一種提醒:學術寫作從來不是“一次性任務”,而是一種需要長久守護的責任。
從入校到畢業,再到畢業后的抽檢與延遲查重,我們可以清晰感知到論文質量的監管正在不斷加碼。但質量從來不是單單一個“重復率”就能完全衡量的,很多本科論文的問題,還有寫作基本功不到位,比如語句不通順,邏輯銜接生硬,甚至連標點和格式都漏洞百出。與此同時,一些學生為了降低查重率,反復用同義替換甚至借助工具修改,卻讓論文變得支離破碎,丟掉了應有的思考和表達。
這說明,真正的論文質量監管,遠遠不止是查重,更在于寫作能力的訓練和學術習慣的養成。唯有如此,論文才能真正體現一個學生的學習成果,而不僅僅是一道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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