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民企華卉公司
采挖的砂石被
宜賓市
南溪區水利局罰沒,我們申請行政復議,被告知沒有主體資格。如今,我卻因這些砂石站在被告席上,主體單位是國企,就沒有一個人出席,哪怕出庭作證都很難。
宜賓市南溪區民營企業家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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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鎮天堂三社河灘地,拍攝2025年
01
一場歷時八年的“罪與罰”
四川宜賓被譽為萬里長江第一城,在宜賓行走,發現這里處處彰顯“第一”。
金沙江與岷江匯合成長江的三江,合點下游約34公里處,這里是宜賓市南溪區,長江在此因地勢形成近90度的急轉彎,河道延綿10余公里多處呈現壯觀的“幾”字型回旋,南溪區這幾道灣被譽為“長江第一灣”。
如今南溪區長江河道兩側修建漫步景觀帶,江邊風光旖旎,居民區一側晚上燈光璀璨,歌聲震耳,市民在此休閑娛樂。
江水奔流不息,不斷沖刷兩岸河道,沉積下的不僅是砂石,還有復雜的政商關系與未被厘清的歷史舊賬。
韓波,土生土長的南溪人,八年前承包這里砂石開采業務,“幫助國企部門做事”,如今他和七位合伙者站在被告席上,其中一位砂場老板更是憤憤不平,這就是“一場投資騙局”。
一邊是“多采多挖”的地方政府行政指令,另一邊是“非法采礦”的刑事指控;一邊是政府會議紀要中白紙黑字的“補償承諾”,另一邊是檢察院指控造成1.95億元國有資產損失與生態破壞;一邊是“缺席”的行政主體,另外一邊是拖著病體的被告人……
這不僅是一個企業家的悲劇,更是一面棱鏡,折射出在經濟轉型、生態優先的背景下,歷史遺留問題與現行法律框架之間的激烈碰撞,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困境。
這場跨越八年勞務合同,將過去沒有主體資格的勞務承包商推上了被告席。韓波被這超采的砂石壓彎了脊梁,也壓垮了企業。韓波也連累自己的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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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鎮天堂三社河灘地,拍攝2025年
02
“合規”的開端:層層轉包下的采砂生意經
長江砂石,被譽為“水中軟黃金”,建筑市場剛需的原材料,曾是基建狂潮時代最炙手可熱的資源。
為保護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自然保護區,2013年,水利部、四川省水利廳提出:宜賓市境內的長江河道,將自2015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采砂”。
宜賓市采取了系列措施,統籌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為的是搶在禁采前儲備砂石資源、緩解砂石市場供需矛盾,具體措施包括關閉個體私營砂石場等,并由各區縣組建國有砂石公司,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統一規范開采。”
2014年6月,宜賓市水利局將南溪區長江砂石開采權,出讓給南溪區全資國企的宜賓南溪興南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簡稱“興南公司”)。興南公司成功競得南溪區長江河道5個采區、9個采點的砂石開采權,并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合同,批準開采總量為93萬噸,出讓金共計450萬元,合同期限至2015年5月31日。
隨后,興南公司授權其全資控股的子公司——宜賓南溪區江峰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江峰公司”)——負責具體開采與銷售。然而,江峰公司作為一個“平臺公司”,自身并無相應的勞務人員與機械設備,也沒有資金和技術。于是,江峰公司只能進一步需求勞務合作 。
開采權掌握在地方國企手中,民營資本想要分一杯羹,必須通過復雜的合作模式。
2015年6月6日,民企宜賓市華卉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華卉公司”) 從國企江峰公司承包了“拖泥浩”采區其中一個采點的砂石開采工程,并繳納了1000萬元承包費。
其中合同內容為:開采量小于100萬噸,資源費按4.8元/噸收取;100萬至300萬噸之間,每噸資源費3.6元;300萬至500萬噸之間,每噸2.4元;大于500萬噸,則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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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當中部分內容,多采反而繳納資源費越少
合同中并未明確規定開采期限和具體開采量限制,反而呈現出一種“以量定價”的機制:開采量越大,華卉公司向江峰公司繳納的資源費單價便約少。
合同簽訂之后,華卉公司組織機械與人員,開始24小時不間斷作業,開采打堆砂石按區政府要求存放于江南鎮天堂三社河灘地,因砂石堆放占用農民土地,這些都需要與村民進行協商。這期間,韓波經南溪區相關領導委派,去江南鎮天堂三社協助江峰公司開展農民的協調工作。
兩方的合作關系一直處于調整狀態。最初,華卉公司只是單純負責采砂,賺取勞務費,因江峰公司資金短缺問題,在江峰公司2015年第10次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華卉公司開采后的砂石由其自行銷售,按照7元/噸向江峰公司分期繳納管理費和資源費,江峰公司不再支付砂石開采的勞務費。
自簽訂合同起,“我們所有的施工都是在區政府部門監管下進行,施工場地基本隨時保持有水利局、航運局等多個部門的工作人員。”韓波講述當時的工作場景。
03
罰單、補償與承諾:“歷史遺留問題”
華卉公司的開采作業僅持續了不到一個月。
2015年6月30日,出于長江生態環境保護等宏觀政策原因,南溪區人民政府發布了全域禁采令。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該區石鼓鄉新興村大石包起40公里的長江河道被列為禁采范圍,禁采時間2年,要求在禁采河道范圍內的機械水采、機械旱采和人工旱采一律停止,“凡在禁采期內開采砂石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2015年7月1日,該項目被緊急叫停。
此時,華卉公司共開采了530萬噸砂石,已開采出的巨量砂石堆放在河道一側,占用農民用地,還需要補償青苗費,當地的村民已經表達了不滿。
這批砂石急需轉移。于是,韓波應南溪區政府合作需求,多次去瀘州找到兩名投資人,負責轉移石砂工作。
從2017年到2018年5月,按區政府要求,韓波及瀘州老板開始對這一堆砂石,轉運至長江對岸的裴石鎮麻柳灣堆場內。這又是一大筆支出,由韓波的華卉公司及瀘州老板負責前期項目支出。
2018年9月13日,南溪區水利局(原水務局)開出罰單。罰單認定興南公司、江峰公司“未按許可證要求開采,嚴重超采”,現場庫存砂石量高達482.3萬噸,遠超出許可的84.2萬噸。決定:沒收“違法所得”(即超采的砂石),并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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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卉公司的行政復議,沒有主體資格,來源互聯網
處罰對象是興南和江峰這兩家“自己人”國企,罰沒的是民企華卉公司開采出的、且興南和江峰尚未支付費用的砂石。而華卉公司試圖申請行政復議,卻被告知“不具備行政復議申請人資格”。
韓波承認進行了大量“超采”。但韓波認為,“超采”的責任并不在于他,而是當地政府、國企出于“全面禁采前儲備砂石資源”的需求,直接支持大量開采。
這一點,從華卉公司與轉包商簽訂的合同中便能看出端倪:
其一,雙方合同簽訂于2015年6月6日,而國企與水利局約定的采砂權在同年5月30日即已到期,“在采砂權過期的情況下,國企還同意轉包商與我們訂立新合同。”
其二,雙方的合同并未約定開采期限、開采量,反而約定開采量越大、每噸繳納的資源費便越低,“這就是鼓勵我們多多開采。”
2018年7月,即在開出罰單前兩個月,南溪區政府辦公室已下發文件,成立“長江砂石歷史遺留問題協調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旨在“解決長江砂石遺留問題的補助標準,補助兌現等問題”。
2019年2月2日,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并形成紀要。這份至關重要的會議紀要明確:同意按成本價32元/噸的標準進行補償。補償路徑為興南公司補償江峰公司,江峰公司補償華卉公司;同意按預估400萬噸總量進行補償。為確保補償進行,南溪區財政借予興南公司1億元用于補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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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峰公司對華卉公司低于實際補償的說明,來源互聯網
隨后,各方簽署協議。一份補充協議顯示,被罰沒砂石總量確認為約520萬噸。按32元/噸計算,華卉公司應得補償款高達1.66億元。即便是被補償方江峰公司也在協議中承認,該標準“低于其實際生產成本”。
據韓波粗略統計,這批沒收的砂石銷售加工大概100萬噸,大概收益1億元,其余拍賣過磅的420萬噸左右,成交價大概1.96億元,總額達到3億元,除去賠償1.66億元,地方政府還賺了不少。
據多家媒體報道,相關知情人士也表示,這批被罰沒的砂石經政府公開拍賣后,總金額“遠遠超過這筆賠償款”,款項上交給了南溪區財政。
江峰公司零零碎碎支付補償款。截至2022年8月5日,江峰公司尚欠華卉公司補償款本金3500余萬元及利息1600余萬元,共計5100余萬元。江峰公司承諾在2023年2月28日前付清。
據韓波講述,2023年2月28日,江峰公司支付了1500萬元。但這筆錢剛進入華卉公司賬戶,隨即被宜賓市公安局南溪區分局申請凍結。
2023年4月21日,韓波被公安南溪分局以“涉嫌破壞性采礦罪”刑拘。因身患嚴重疾病,作過心臟支架手術,看守所拒收,轉為取保候審。
2023年5月29日,檢察院批準逮捕,后再次因健康問題改為監視居住。
2024年2月2日,韓波再度獲準取保。
宜賓市南溪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2015年6月,韓波在《河道采砂許可證》到期后,未申請延期,組織團隊大規模超范圍開采,至6月30日共開采530余萬噸,遠超9萬噸的批準量。2017年12月,在轉運砂石過程中,又進行開采、銷售。經司法鑒定,其行為造成礦產資源損失高達1.95億元,且破壞性開采導致河灘地被江水侵蝕沖毀,無法耕種,生態系統遭“不可逆的毀壞”。
一同被指控還有華卉公司兩位員工,其中韓某某,她是韓波的妹妹,她感到很“委屈”:“我就是一個牛馬,在公司財務做賬的,我也沒有砂石銷售定價權”。另外一個親屬也表示“我也只是在現場負責協調管理工作。并非管理者”……
韓波對他們深感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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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鎮天堂三社河灘地,拍攝2023年
04
重重疑點:法律程序與事實認定的沖突
韓波及相關辯護律師認為,本案存在諸多重大疑點,動搖了指控的公正性與可靠性。
“主體資格”的悖論是最核心的爭議點。當年行政處罰時,政府明確告知韓波“不具備行政復議申請人資格”,即不承認他是行政相對人。如今追究刑事責任時,他卻成了承擔全部責任的“主犯”。法律邏輯上難以自洽:一個連對行政行為提出復議資格都沒有的人,如何能獨立構成該行為衍生的刑事犯罪?
南溪區水利局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的關鍵信息,揭示了案件的復雜性:“2015年5月30日開采期限到期后繼續開采,區水利部門巡查人員已向領導匯報,領導也向區上匯報了。但‘區委區政府默認了’。”該人士更進一步指出,甚至有兩名副區長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協調會,要求“各部門配合、支持江峰公司多采砂石”。
韓波多次表示,2015年6月份開采打堆現場,2017年12月份到2018年5月份轉運現場均有江峰公司,水務局、海事局、航道局、區政府,江南鎮政府等多個部門領導在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江峰公司派了五個工作人員24小時在現場。
韓波認為自身的行為在當時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默許甚至鼓勵。如果行為違法,當時在場的眾多政府監管部門為何無人指出、制止?如今追責,為何只追究最末端的執行者,而無人追究決策者和默許者的責任?
偵查程序不符規范。2023年3月6日,辦案民警在韓波妹妹韓某某家進行搜查時,查封了大量資料。直到3月16日,辦案民警才出具扣押清單。韓某某認為這里面還有一些重要的證據被丟失。有些合同是證明砂石銷售、運輸情況的關鍵書證,其缺失嚴重影響了事實認定。
此外,在辦案的過程中,辦案人員有“為辦案而辦案”的嫌疑。韓波的妹妹、妻弟等多位親屬均被指控。親屬方稱,在訊問過程中遭遇了逼供、誘供。他們認為,此舉是為了從親屬關系入手,突破韓波的心理防線。韓波自身患病,漫長的訊問過程也讓其身體和精神承受了巨大壓力。
鑒定報告的爭議。檢方指控的核心依據是那份認定損失1.95億元的《司法鑒定意見書》。然而,辯護人稱該報告未依法及時送達當事人,剝奪了其申請重新鑒定的權利。對于鑒定方法如何確定價格和數量以及所謂“不可逆的生態破壞”的因果關系,他們也提出了強烈質疑。
韓波并不認為生態的破壞如鑒定所描述的嚴重性。八名被告都沒有去現場指認,當初的開采堆放之地,如今已經種植莊稼,檢方指控不符。因此,韓波認為,第三方出具報告的單位根本沒有資資質可言。
八名被告人委托的15名律師都在為他們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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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鎮天堂三社河灘地,拍攝2023年
05
被壓垮的人生與企業
2023年,韓波在調查詢問結束之后,隨即入住了宜賓人民第一醫院,醫院檢查韓波身體一度下達病危通知書。家屬聞訊,當場就哭出聲。
2025年8月22日,當日庭審結束之后,韓波再次去醫院檢查心率。
這幾年時間,韓波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讓他的健康狀況急劇惡化,他患有嚴重的心臟病、糖尿病等,心臟又增加了支架。可謂疾病纏身。
而華卉公司,更是早已被拖垮。因這筆巨額砂石生意,公司投入了全部身家,如今卻負債1000多萬元。銀行催收、債主上門,公司運營舉步維艱,瀕臨破產。企業內部服務的親屬也收到牽連,整個家庭被陰云籠罩。
“我只是一個干活的。”韓波處處透露委屈,“國企的采砂證到期沒延期,我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力去辦理。當時那么多部門的人員在場,要求我們多采多挖,如果這是違法的,為什么當時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一個‘不’字?”
他說,自己只是幫助國企單位轉運砂石的“幫手”。如今,那些曾經下發指令、召開協調會、在場監督的人,沒有一個人站在被告席上。只有他,以及他的親朋好友,獨自承受著這一切。
宜賓南溪韓波案未落幕。它似乎沒有贏家,成了一個“多重輸家”的困局:不僅僅是韓波,還有地方政府:早期的默許鼓勵與后期的刑事追責,這被稱之宜賓版的“以刑化債”,背后質疑是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此案最終將如何判決,尚未可知。但它提出的問題,遠比案件本身更值得深思: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時,政府應如何更好地厘清責任、平衡利益,避免用今天的法律去簡單粗暴地切割昨天的模糊地帶?在強調依法治國、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今天,如何確保每一個案件都能體現程序的正義與實體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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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波及七位被告人在南溪區人民法院審理
目前,韓波一邊接受治療,一邊等待審判。他在一個錄制的短視頻當中略含辛酸表達自身的委屈,呼吁善待民營企業家,希望早日讓生活回歸正常。
長江水依舊東流,江底的砂石沉默不語。宜賓南溪這起“非法采礦”案,理應得到一個更能經得起推敲的答案。
(現場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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