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南方周末發布的消息。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唐某及其父母,吳某某及其父母在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的情況下,分別在指定報刊上向四川某餐飲公司、上海某餐飲公司賠禮道歉。
唐某父母、吳某某父母賠償上海某餐飲公司餐具損耗費和清洗消毒費13萬元,賠償四川某餐飲公司、上海某餐飲公司經營損失和商譽損失200萬元及維權開支7萬元,共計220萬元(唐某、吳某某有個人財產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吳某某父母賠償);駁回四川某餐飲公司、上海某餐飲公司其余訴訟請求。
不知道大家看到這樣的消息,第一感覺會是什么,反正看完第一段,我就差一點被驚掉了下巴。
從已知的信息來看,兩個 17 歲的少年走進海底撈,本該是一場尋常的用餐體驗,卻演變成了一場突破底線的鬧劇。
他們在火鍋鍋底做出如此不堪的舉動,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兩人竟互相拍攝視頻,還將其發到朋友圈。
這種行為早已超出了 “惡作劇” 的范疇,更像是對公共秩序和他人權益的公然漠視,仿佛在他們的認知里,只要覺得 “好玩”,就可以肆意踐踏社會公德和他人的感受。
很難想象,究竟是怎樣的成長環境和認知偏差,才會讓他們做出如此出格的事。
或許仍會有人拿出 “他只是個孩子” 的說辭來為他們辯解,但 17 歲,早已不是可以用 “無知” 來搪塞一切的年紀。
如果他們正常上學,此時正處于高中階段,這個年紀的少年,已經具備了基本的是非判斷能力,對社會公序良俗、倫理道德和法律常識理應有所了解。
他們清楚自己的行為會給餐廳帶來怎樣的影響,也該明白這種舉動對其他食客而言是何等的冒犯。這種明知故犯的行為,更顯其態度的輕率與惡劣。
反過來想想,如果這家火鍋店是你我所開,面對這樣的事情,又怎能容忍?
且不說因此造成的餐具損耗、清洗消毒費用,單是這種行為對店鋪聲譽的打擊就難以估量。顧客對餐廳的信任,往往建立在衛生、安全的基礎上,這樣的事件一旦曝光,很可能讓多年經營的口碑毀于一旦。
更重要的是,這種行為是對經營者勞動成果的踐踏,是對整個消費環境的破壞。
法院的判決,不僅是對受害者的一種慰藉,更是對這種惡劣行為的明確否定。220 萬元的賠償,既是對餐廳實際損失的彌補,也是對涉事少年及其監護人的一種警示 —— 任何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后果,年齡不能成為逃避責任的擋箭牌。
這起事件也給所有家長都深深地上了一課,孩子的成長不僅是年齡的增長,更重要的是品德和責任意識的培養。
在關注孩子學業的同時,更要教會他們敬畏規則、尊重他人,明白什么該做、什么絕不能做。
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們在成長的道路上真正懂得邊界與責任,避免類似的荒唐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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