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幾個網上公開的信息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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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羅永浩稱:西貝幾乎全是預制菜 這句話本身存在相當的主觀臆斷。因為幾乎全是,這個需要大量的事實依據才能證明。其次,用“貴”和“惡心”這樣的字眼形容一家飯館的飯菜,令人感覺惡意滿滿,可能有故意詆毀嫌疑,構成名譽侵權或者商業誹謗。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進行批評監督的權利”保護,但這兩個詞對于一家幾百家門店的餐飲品牌來說,殺傷力巨大。作為公眾人物需注意言論邊界,尤其是網絡時代一句話就可以決定一家企業生死的情況下,大V們應該避免將主觀情緒包裝成事實指控 。言論自由和誹謗有時候對于公眾人物來說,還真不是你想說啥就說啥。這也是西貝老板后來對羅稱為網絡黑社會的原因吧。
根據2024年國家六部門《關于加強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的通知》,中央廚房配送的半成品不屬于法律定義的預制菜。西貝強調其菜品為“中央廚房預處理+門店現制”,符合法律界定 。那么羅永浩的在上面的判斷就于法不符。但賈國龍此前公開宣稱“好菜全是預制出來的”,就屬于自己給自己挖坑。
第二,西貝公開羅永浩一行人的消費賬單(如15道菜830元)和推出“羅永浩菜單”并冠以其姓名進行宣傳,此舉欠妥。不管怎么樣,用別人的名字,尤其是公眾人物的名字作為商業推廣,而且顯然不懷善意,那么涉嫌侵犯姓名權這個跑不了 。
西貝老板稱羅永浩為“網絡黑嘴”“網絡黑社會”,這個應該也涉嫌侵犯名譽權。
網絡大V的言論需兼顧影響力與責任,事實陳述應盡到合理核實義務,避免以消費者身份掩蓋商業目的
預制菜的工業化生產與現制工藝并非對立,并非所有預制菜都不好,中國菜系五花八門,有些菜品需要烹飪時間長達幾小時,這種不預制好了,那就無法推向市場。
預制菜的法律定義需要明晰,標注要規范。國家應該借此機會加快出臺強制性標注標準,明確“預制菜”與“中央廚房預處理”的界限,既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也為企業提供合規指引 。
就說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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