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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說過多次,但都說得比較委婉,這次實在忍不住想直接點評一下近期的運營商招投標的這個事情,我認為現在運營商的很多招投標不但不符合國家“反內卷的”政策風向,而是在尋求“程序正確”的情況下堂而皇之的“犯常識性錯誤”,說得嚴重一點,就是在引人違規,引人作惡,引人犯罪。
首先,讓我來談談現在招投標的幾個比較深刻的記憶點:
1、價格分占比基本上都超過60%、70%以上;
2、價格評分的原則就是偏向最低價中標,最低價滿分,高出多少扣多少,結合第一點看,實際上就是低價中標;
3、總體預算只減不增,哪怕明顯知道今年的供應商已經在糊弄了,也必須遵循這個原則;
4、具體的辦法,就是今年的執行價,就是明年的最高限價,采購邏輯上天衣無縫;
5、供應商的中標價,由之前的5、6、7、8折,已經下降到這兩年的3-4折,甚至還有1點幾折中標的;
6、尤其是運營商有些高度依賴人力的項目,也采用這種招標評審方式,事情還需要人做,但預算越來越少,服務質量如何保證?
隨便羅列了以上幾點,相信經歷過的都不會陌生。
那么,面對這樣的惡劣的環境,導致最終的結果就是劣幣驅逐良幣,按照規則辦事的公司,有底線的公司、看重口碑的公司就沒有辦法去做,就算做了,也是巨虧。那么,中標公司通常是怎么做的呢?我來列舉一下:
1、自己只管參加投標積累資質,中標以后外包給本地小公司降低成本
2、服務團隊全部采用應屆生、實習生服務壓縮成本;(標書里面對于服務團隊的嚴格要求實際上是不符合勞動法的,更換團隊是正常的)
3、對于報價嚴重低于成本價的清單內容,找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服務;
4、想盡各種辦法進行服務清單轉化,盡量突破最高限價,爭取多結算;
反正,低價中標以后,為了不虧錢,供應商會想方設法;但事情就擺在這里,我們的合同擺在那里。那么不管怎么靈活、不管用什么辦法,這些都是違規的辦法。基層員工也很頭痛,出不錢,供應商不配合;做不好事,領導不滿意,只能跟供應商一起商量著怎么靈活處理。
運營商能不能學習其他行業的國企,更多的采用“平均價法+合理偏向高價”的邏輯。這個年頭錢這么難賺,試問哪個公司還有能力為了所謂的長期合作關系,去貼錢做服務?誰還有實力去低于成本價幫你去采購物資!所以,這個角度來說,采購設置低價中標的原則,利用大國企的優勢去推動中小供應商的內卷,實際上就是開頭說的,低價中標就是引導員工違規、勾引供應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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