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旭集團曾虛增收入478億,控制的東旭光電虛增收入167億,通過欺騙手段募集資金110億,李兆廷個人被罰款將近6億。東旭造假不僅刷新了A股造假金額紀錄,更是讓36萬投資人血本無歸。”
2月13日晚間,嘉麟杰(002486.SZ)突發公告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兆廷已于當日被石家莊市公安局執行拘留,相關案件正處于調查階段。
公告中未披露李兆廷因何事被拘留。
公告強調,李兆廷未在嘉麟杰擔任具體職務,公司控制權未發生變動,生產經營保持正常,暫未收到協助調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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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廷作為河北省曾經的首富,打造了屬于自己的“東旭系”,一度控制3家上市公司:
東旭光電、東旭藍天和嘉麟杰。
1965年出生的李兆廷畢業于1986年畢業于河北工業大學機械工程系,早年任職于石家莊市柴油機廠,32歲時辭職創業,1997年與妻子李青共同創辦東旭集團前身。
憑借對平板顯示產業的精準布局,他帶領東旭集團從CRT裝備制造商轉型為液晶玻璃基板龍頭企業。巔峰時期夫婦二人財富超220億元,位列胡潤全球富豪榜第83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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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光鮮履歷背后暗藏重大違法違規隱患。
2019年11月,上海清算所發布公告稱未收到東旭光電發行的中期票據付息兌付資金,暫無法代理發行人進行本期債券的付息工作。
此后,“東旭系”危機爆發。
2024年10月,東旭光電因面值退市摘牌。2025年4月,東旭藍天被深交所摘牌。
2025年6月,河北證監局的罰單為“東旭系”資本神話徹底畫上句號。
一、東旭集團虛增收入478.25億 虛增利潤130.01億
調查顯示,2015年至2019年間,東旭集團通過虛構業務等方式進行財務造假,虛增收入分別為 43.76 億元、96.01 億元、128.33 億元、141.49 億元、68.66 億元,合計478.25億。虛增 2015 年至 2018 年年度利潤總額分別為 15.48 億元、34.15 億元、47.31 億元、54.62 億元,虛減 2019 年年度利潤總額 21.55 億元,合計為130.01億。
二、東旭集團虛增貨幣資金447.9億(最高)
2015 年至 2018 年,東旭集團通過財務不記賬、虛假記賬等方式,各期末分別虛增貨幣資金 79.57 億元、247.72 億元、447.90 億元、337.21 億元,分別占當期年度報告記載凈資產的 32.94%、48.49%、70.59%、43.63%。
三、東旭光電虛增收入167.6億 虛增利潤56.27億
2015 年至 2019 年,東旭光電通過虛構業務等方式進行財務造假,虛增收入分別為 18.14 億元、37.05 億元、43.06 億元、42.90 億元、26.45 億元,合計167.6億。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 8.63 億元、13.69 億元、13.15 億元、14.45 億元、6.35 億元,合計56.27億。
四、欺騙手段募集資金110.65億
2017年東旭光電不符合股票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違法募集資金75.65億元;
2018年東旭集團不符合公司債券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違法募集資金35億元。
五、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資金169.59億
東旭集團及相關主體非經營性占用東旭光電、東旭藍天貨幣資金,未歸還金額合計169.5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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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李兆廷等43名責任主體合計罰款17億元,其中東旭集團罰款5.83億,東旭藍天罰款1000萬,李兆廷個人被罰款5.8854億。
包括李兆廷在內,19名主要責任人員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東旭集團造假不僅刷新了A股造假金額紀錄,更是讓36萬投資人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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