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信用江蘇網站消息:南通市老年康復醫院(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分院)因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南通市醫療保障局對其決定處罰如下: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責令退回醫保統籌基金損失141892.44元(已退回94358.28元);罰款141892.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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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老年康復醫院(第二名稱: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分院、南通博愛醫院),成立于1994年7月,是一所以康復醫學、老年醫學及慢性病治療為特色的醫教研一體的二級甲等綜合醫院,為南通市市政府和南通大學附屬醫院聯辦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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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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