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這句話用在蘇永康身上,簡直是太貼切了。
原定在10月6日在溫州的演唱會,在網友的舉報聲中,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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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大麥網悄悄下架了所有票務信息,主辦方主動提交了取消申請。
這位2002年因藏d被捕、被強制戒d的港星,終于在23年后嘗到了"民意的鐵拳"。
諷刺的是,此前浙江文旅廳回復說"程序合規"、"材料齊全",結果在大部分網友的反對聲中,還是慫了。
這波操作,真是把"民意不可違",演繹的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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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這次反對的理由,簡單而且粗暴。
有人提出質問:“若吸d藝人可以復出,犧牲的警察是否能夠復活?”
這問題,誰敢回答?
而陜西省禁毒官微的一句話,更是神補刀:"花在毒之品上的每一分錢,都是打在緝毒警察身上的一顆顆子z彈。"
這話一出,瞬間讓所有為蘇永康說話的人閉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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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也有人說:都已經過去23年了,總該給劣跡藝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吧?
他們列舉了蘇永康在戒毒后,參與多項公益活動(如捐建希望小學、汶川地震志愿者)等,主張讓其有公開演出的機會。
但反對蘇永康復出的網友,仍然占大部分。
大家紛紛通過政務平臺投訴舉報,引起了很大的輿論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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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分析了網友反對這事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一是褻瀆了緝毒警察的犧牲。
據了解,我國緝毒警察平均壽命僅41歲,犧牲后無法立碑,家屬更是隱姓埋名過一輩子,怕被毒之販報復。
二是社會的示范效應很不好。
有網友認為,若吸d藝人復出,可能向青少年傳遞了一種“吸d代價低”的錯誤信號,這大大違背了我們禁毒教育的初衷。
三是審批有雙標的質疑。
內地藝人涉毒遭嚴格封殺,如早期的景崗山、滿文軍、陳羽凡、宋冬野等,都因涉d事件后退出公眾視野,至今未能公開演出。
而港澳臺藝人卻獲準在內地演出,這是否存在監管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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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在現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中,還沒有明文禁止涉毒藝人復出。
所以,此次蘇永康演出的審批未違反法律規定。
但網友的那句靈魂拷問:"如果吸d藝人依然可以復出,那犧牲的警察能不能復活?"
依然讓大家啞口無言,如果吸d23年后還能風光復出,那不是在告訴孩子們"吸du沒什么大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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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讓人細思極恐的是,如果不是網友舉報,蘇永康的演唱會可能就這么辦了。
今年初,蘇永康在東莞的演唱會,雖然傳言門票打4折都賣不出去,但畢竟還是成了!
這次溫州這場演唱會,售票網站居然顯示"售罄"?
這也怪不得官方說,你花在毒之品上的每一分錢,都是打在緝毒警察身上的子z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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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康這事,影響可不止是溫州的演唱會。
他原定10月4日在廣東的演出,也悄悄被撤了。
估計以后在內地,他是別想開演唱會了。
說句公道話,我們不反對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蘇永康真要想重新做人,去做個普通人,開個小店,或者去當個演藝幕后工作者,沒人會說什么。
如曾經的視帝黃海波,現在也只能做做幕后,做個培訓表演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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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有些底線不能碰,有些原則不能丟。
當那些緝毒英雄用生命守護我們的時候,我們不能讓吸d的人繼續在舞臺上風光。
這不僅是對英雄的褻瀆,更是對全社會禁毒共識的背叛。
23年了,時間真的太久了!
現在的年輕人或許已經不記得有蘇永康這個人。
但互聯網是有記憶的,當大部分網友站出來說"不"的時候,任何"程序合規"顯得蒼白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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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對那些還在堅守崗位的緝毒警察說:
謝謝你們!雖然我們可能永遠不知道你們的名字,但你們的犧牲不會被遺忘,你們守護的底線不會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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