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易定興律師
一、案情介紹
在深圳這座快節奏的都市中,每個人都為生活奔波,尤其是單親家庭的主心骨。W女士便是一位離異后獨自撫養初中女兒的母親,原本擔任財務總監的她在職業上本已十分忙碌,但為了給女兒更好的生活,她選擇兼職為深圳某公司提供財務服務,月薪7000元。然而,由于法律意識的淡薄,她在“幫忙”的心態下,無償擔任了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卻未曾想到,這一善舉竟將她卷入了一場刑事犯罪的漩渦。
事情的轉折點出現在某島城邦項目的不良資產處置的合同糾紛中。該案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利用W女士的銀行賬戶與他人簽訂合同,并在虛構的項目推進過程中涉嫌詐騙行為。直至實控人被拘留,W女士才如夢初醒,意識到自己可能成為他人犯罪的“工具”。隨后,她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將被作為共同犯罪也會面臨嚴重的刑事追責。
二、案件背景與困境
W女士的案件具有其特殊性。首先,她并非主動參與者,而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利用;其次,作為單親母親,她是未成年女兒的惟一監護人,一旦被長期羈押,其女兒的生活與成長將受到極大影響;再者,W女士自身健康狀況不佳,四年前因乳腺癌做了手術,現在的體檢報告顯示她存在多項健康問題,符合取保候審的相關條件。這些因素共同構成了案件的緊迫性與復雜性。
三、律師團隊的介入與策略
知贏律師團隊經老客戶推薦,迅速介入此案。在初步了解情況后,團隊立即組織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研判,重點圍繞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以及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展開分析。團隊認為,W女士雖名義上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其并未實際參與詐騙行為,主觀上缺乏犯罪故意,客觀上未直接騙取財物,依法可能不構成犯罪,或者至少符合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
基于這一判斷,律師團隊制定了多管齊下的應對策略:
1. 法律分析先行:
團隊深入研究《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關于合同詐騙罪的規定,以及《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關于取保候審的規定,明確W女士符合“可能判處較輕刑罰”“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等情形;
2. 材料準備充分:
團隊迅速整理并提交了《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律師分析報告》,并附上W女士的體檢報告、單身母親及惟一監護人證明等關鍵材料;
3. 多渠道溝通推進:
除正式向龍華經偵提交申請外,律師團隊還建議W女士的朋友通過其他合規途徑,將法律意見資料遞送至相關主管部門,以增強溝通效果與審批效率。以事情為基礎,構建雙層保障。
四、取保候審的成功關鍵
在司法實踐中,取保候審的成功往往取決于“法定條件+人性化因素+專業推動”三者的結合。本案中,律師團隊著重強調了以下要點:
- 主觀無故意:W女士系被實際控制人利用,并無詐騙他人財物的主觀意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卡借用給公司使用。
- 客觀無得利:W女士除了7000元的工資外,自己也被騙投入了30萬元,屬于被害人的角色;
- 社會危害性低:其作為單親母親,一旦羈押將嚴重影響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在小孩只有兩歲的時候就和前夫離婚,多年來對方并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人間蒸發了一樣,現在獨自承受整個家庭的開銷;
- 健康狀況不佳:體檢報告顯示其需定期接受治療,符合“患有嚴重疾病”的取保情形;
- 監護責任的唯一性:女兒初中二年級,正處于成長關鍵期,W女士的羈押將導致監護真空。
通過這些有力論據,知贏律師團隊不僅在法律層面爭取了主動權,也在情理層面引發了辦案機關的共鳴。
五、七日攻堅,取保成功
從提交申請到最終審批,整個過程僅用了七天。在第八日的早晨九點半,家屬接到辦案民警電話,讓我們過去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我從福田出發、家屬從南山出發我們十點左右到達現場,那一天深圳大雨傾盆整整一天,通過多次電話溝通一直等到晚上八點半W女士終于獲準取保候審,當她和委托人也就是她弟弟緊緊擁抱的那一刻我覺得這幾天的忙碌有了結果,這也是刑事律師的職業成就感,她這一周的恐懼與害怕至少今天可以重返家庭與女兒團聚。這一結果不僅體現了我們律師團隊的專業能力,也彰顯了司法機關對人性化司法的重視。
六、經驗與啟示
本案的成功取保,為類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參考:
1. 及早介入是關鍵:刑事案件中,時間往往至關重要,律師越早介入,越能有效影響強制措施的適用;
2. 多維證據整合:除了法律論證,還應充分挖掘當事人的特殊情況(如健康、家庭等),以增強申請說服力;
3. 溝通策略需靈活:在法律程序之外,通過多種渠道理性表達訴求,有時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W女士的案件暫告一段落,但其背后的法律意義與社會意義仍值得深思。在法律與人性的交匯處,律師不僅是技術的運用者,更是當事人權益的守護者。知贏律師團隊將繼續以專業與溫度,為每一位委托人爭取最好的法律結果。
希望通過本文,讀者能更加了解取保候審的實務操作,也能感受到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條文,而是充滿人性關懷的制度設計。如果您或身邊的人面臨類似問題,建議盡早尋求專業法律幫助,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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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定興知恒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高級企業合規師知贏律師團隊創始合伙人知恒涉外中心數字法律事務部秘書長深圳市莆田商會副會長業務領域:企業法律顧問與企業合規、公司治理、民商事糾紛、勞動爭議、刑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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