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又落了下風,她在香港法院提資產保全令提出的上訴遭駁回,但此結果并非實質敗訴,僅是跨境訴訟的程序性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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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維持此前裁定,禁止宗馥莉動用其控制賬戶內約 18 億美元資產,待杭州中院審理結果出爐,該裁定類似內地訴前保全,不涉及遺產歸屬判定,但18 億美元流動性受限,對宗馥莉來說肯定不是一個號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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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宗馥莉與三個同父異母弟妹在財產上相爭,很不理智,畢竟你已經拿了大頭,況且還是有血緣關系的呀,不應該啊!
畢竟錢有多少是個夠?沒有這個老爹,有多少人會有這個財富和地位?的而且只是一部分財產,又不是瓜分企業。老爹既然有了這些子女,其他人也改變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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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宗馥莉自己不清楚嗎,這場訴訟看似財產之爭其實更多的是為了爭一口氣而已,宗馥莉掀桌子的行為,很多時候是在她母親打不平
可以想像宗慶后穿著布鞋拉著車,他愛人在后面推著車,他們想著等掙到了錢買房子有一個溫馨的家,逢年過節一家人團聚一起,開心開心的過日子,可是錢多了以后,宗慶后忘了當初為什么而出發,對妻子孩子都是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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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是為了幸福的生活,可宗慶后之后他們真的幸福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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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明白,那些說宗馥莉做得不對的人,是怎么想的。估計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你爸如果把打下來的資產分給外面的私生子,你是不是能和藹的一笑,然后拉著他們的小手說,來,我們都是一家人,我爸就是你爸,這些東西我們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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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不相信世上有這種人,既然你自己做不到,為什么就要強迫別人做到?我更不能理解法律為什么規定私生子有繼承權,卻不規定私生子有同等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私生子是無辜的,那么原配和婚生子是不是就是一種錯誤?
既然原配和婚生子是錯誤的,那結婚證又代表了什么?是否代表了另一種錯誤?所以說到最后,不結婚,只生孩子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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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宗馥莉的舉動上來看,她也準備和哇哈哈開始脫鉤了
比如用新品牌,可能沒那么輕松取代娃哈哈,消費者接納需要時間,畢竟娃哈哈品牌影響數十年,消費者心智早已經習慣,并且根深蒂固,一時間難于接受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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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核資清產,該是國家的給國家,宗家應得的歸宗家,宗家內部的事宗家主導,政府不過度參與,盡量維護好娃哈哈品牌,一個品牌企業成長起來不容易,毀了大可惜。
對宗馥莉來說,最不利的就是披露令,今后杭港二地的稅務金融等部門,都將按照所披露的相關數據進行嚴格的核實審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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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披露資金的流向以及余額,現在已經凍結了。稅務部門也不會去看那個,畢竟能轉到香港匯豐的錢,是已經轉出了國外公司賬戶的,應該是用的各種馬甲公司,入股娃哈哈體系周圍的公司,然后以分紅的名義轉出國外的,要查的話在國內查就能查清楚了。麻煩的是歷史遺留問題,達能之爭的時候,默認了這種做法,后面幾十年國資大股東也沒提出異議,如今翻那個舊賬還真的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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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這場官司的看點太多了,就讓我們靜靜等待后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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