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食品行業是中國最大的產業之一,預計今年行業收入有望突破20萬億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都把“提振消費,擴大內需”列為十大任務之首。
然而,作為頭號剛需的食品消費在“想消費”與“敢消費”之間仍橫亙著一條“信任鴻溝”——農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假冒侵權、虛假宣傳等問題仍然存在,直播電商、即時零售等方面新問題不斷出現。“槽頭肉梅菜扣肉事件”“罐車運輸食用油亂象”“三只羊事件”“天水幼兒園幼兒血鉛異常問題”,每次食品安全事件都是一次信任危機,無不沖擊消費者的信心、透支消費者的信任、挑戰監管的公信力。食品安全監管亟待從局部管控向系統治理升級——食品安全誠信體系2.0版的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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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挑戰:從“舌尖上的安全”向“舌尖上的信任”的躍遷
2025年,“十四五”規劃迎來收官,“十五五”規劃將謀篇布局。2025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正式印發,標志著我國食品安全治理邁入了統籌全鏈條、全周期、全要素的新階段。“全程穿透、技術驅動、全鏈監管”的政策邏輯也清晰地表明,我國正以改革的方式促食品安全、補監管短板。食品安全風險具有跨區域、跨環節、跨領域傳導的復雜性,傳統的“分段監管”“屬地監管”“抽檢—處罰”模式易導致監管空白,帶來邊際效益遞減的挑戰。
站在新的歷史坐標上,既要堅持法治監管、智慧監管,將“四個最嚴”要求貫穿于食品生產、流通、儲存、消費各環節,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又要堅持信用賦能,不斷深化社會信用作為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規律性認識。以構建新發展格局為指引,加快完善食品安全誠信體系,推動從“政府企業二人轉”轉向“社會共治”,統籌“硬規制”和“軟激勵”,為推動食品安全向系統治理升級注入多元、內生、韌性動力,推動食品安全治理從被動監管轉向主動共治、從事后處置轉向事前預防延伸、從風險規避轉向與信任同構的系統性變革,實現從“舌尖上的安全”向“舌尖上的信任”的文明躍遷,不斷開創食品安全和食品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局面。
02
建設機理:發揮基礎制度作用推進全鏈條監管從“舌尖上的安全”向“舌尖上的信任”的躍遷
(一)系統治理——食品安全監管升級的必然要求
食品安全問題在我國不是新問題,每每都刺痛公眾神經,沖擊市場的預期和信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之高、法治建設之快、政策措施之嚴、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然而,食品安全的治理不是政府和企業的“二人轉”,不只是嚴刑峻法和高額罰單,也不只是被動合規和運動式整治。
食品安全風險具有跨區域、跨環節、跨領域傳導的復雜性,而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配套規章等“硬規制”對網絡食品、跨境電商、保健食品會銷等缺乏精細條款,導致基層執法“于法無據”或“只能套用兜底條款”,這決定了食品安全治理從單純“硬規制”到與“軟激勵”協同、從“大水漫灌”到“精準滴灌”治理轉向的必然。而實數融合的深化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雙向奔赴,為食品安全治理的系統升級迎來時代契機和新的驅動。
(二)誠信建設——食品安全系統治理升級的突破口
社會信用制度被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為市場經濟基礎制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
從歷史看,在中華五千年文明史中,誠信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從當代看,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從改革看,誠信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誠信建設是改革與深化最容易達成共識的內容。
誠信不是食品包裝上的華麗標簽,而是融入企業血脈的經營日常和責任擔當。促進經濟繁榮和公平正義,打通食品行業高質量發展中的堵點、痛點問題,構建食品安全的內生動力和長效機制,推動食品安全向系統治理升級,誠信建設是重要的突破口。
(三)剛柔并濟——食品行業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支撐
作為中國特色的社會治理創新實踐,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覆蓋政務、商務、社會和司法等四大重點領域以其社會信用的“自愿、獎懲、修復”等機制設計,行政性、市場性、行業性和社會性等激勵約束手段及組合,形成了獨特的多元跨域韌性治理功能。
同時,與法律法規的剛性規制相銜接,剛柔并濟、優勢互補,賦予現代治理體系以多維彈性空間。這將為統籌好食品安全領域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充分激發食品鏈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市場活力,為構建全鏈條、全周期、全要素的食品安全現代治理體系,提供有效抓手和重要支撐。
03
賦能目標:構建全鏈條、全周期、全要素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從“舌尖上的安全”向“舌尖上的信任”的躍遷
(一)全鏈條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第一,健全覆蓋全主體信用檔案。建立涵蓋農業生產(種植/養殖)、食品加工、倉儲物流、銷售經營、餐飲服務、檢驗檢測機構以及電商平臺、帶貨主播的食品安全鏈條全主體數據庫。實現法人和從業者、線上線下全面覆蓋。
第二,利用區塊鏈存證——關鍵數據上鏈存證(如檢測報告、進貨臺賬),確保數據可追溯不可篡改。
第三,堅持法制化、規范化監管。利用好《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5年版)》和《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5年版)》等國家統一信用制度清單。例如,對被吊銷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一定期限內依法禁止從事直至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或食品檢驗工作。
(二)全周期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優化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信用治理”模式。事前實施信用承諾制。在行政審批、項目申報等領域推行信用承諾制,企業以信用替代部分審批材料,事后加強核查與評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事中進行分級分類監管。
根據信用評級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精準監管,提高監管資源配置效率;事后進行聯合獎懲與信用修復。建立跨部門聯合獎懲清單,如限制失信企業食品市場準入、招投標、融資等,同時設立信用修復通道,推廣“三書同達”(即《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合規建議書》和《信用修復告知書》同時送達),在嚴管中體現厚愛。
(三)全要素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統籌包括但不限于資本、勞動力、技術、管理、信息等要素優勢,形成食品安全治理提升的合力。在當下,尤其要發揮好“數字+信用”雙要素的關鍵作用。利用數字技術推進食品安全信息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島”,依托“信用中國”平臺,建立統一的全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和預警平臺,整合金融、司法、行政、公共服務、市場交易等多維度信息,形成全面、動態的企業和個人信用畫像。
健全科學的數字信用評價標準體系:構建公平、透明、多維度的信用評價模型;算法透明與公正:確保信用評價模型無偏見、可解釋,避免“大數據殺熟”“數字鴻溝”或算法歧視導致新的不公。評價標準科學化:制定清晰、合理、可量化的信用評價標準,避免“一刀切”和過度采集。同時,防止濫用與過度懲戒的泛化,保障數據安全與隱私,防止信息濫用和泄露。
04
構建食品安全誠信體系2.0版從“舌尖上的安全”向“舌尖上的信任”的躍遷
立足構建新發展格局,完善食品誠信體系唯有以改革為動力,需要更高站位、更高標準、更實舉措。如果說傳統的以“政府和企業”為中心、以政策單引擎驅動的食品安全誠信體系是1.0版,那么新時代以“政府、企業、平臺和消費者”為中心、以政策和信用雙引擎驅動的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就是2.0版。
(一)食品安全誠信體系的建設定位,是要系好的第一粒扣子
以改革為動力,推動三個轉變,打造“主動+制度+技術”的閉環治理模式。
1.重心導向的轉變
激發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實現從“被動合規”轉向“主動守信”。不論是食品行業發展還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導向,是中國式現代化的要求。誠信建設的意義不僅在于通過信用環境的優化讓消費者回歸到消費舞臺中心,還在于通過信用資本的積累、信用融資的便利和信用溢價的釋放,讓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僅成為監管制度下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還要成為信用紅利的獲得者,主動擁抱食品安全誠信共建共治共享,讓信用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
2.工作機制的轉變
構建誠信建設的長效機制,從“法治硬約束”轉向“法治+信用韌性治理”。在激發經營主體內生動力的基礎上,一方面,通過法治硬約束提高違法成本,建立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追責銜接的立體懲處體系,探索“終身行業禁入”制度。如“依法在一定期限內禁止直至終身禁止從事屠宰管理活動,在一定期限內禁止申請生豬定點屠宰證”(根據《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5年版)》規定)。
另一方面,發揮全周期信用監管優勢,開展動態跟蹤信用評估,生成企業信用“全景畫像”。并通過吹哨人保護制度、引入第三方監督力量,構建社會共治網絡,與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協同,避免誠信建設“政策窗口期”階段性、難持久的局限性,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制度閉環和行業生態。
3.發展動力的轉變
創新數字信用、生態信用和品牌信用,實現“政策+市場”雙驅轉向“政策+市場+技術”三引擎并發。食品安全誠信體系的升級離不開數字技術、綠色技術變革的加持。
數字化成為社會信用體系高質量建設的關鍵力量,數字信用的創新解決了傳統信用無法被準確量化和刻畫的難題,使信用評價更加豐富全面、多維立體,使信用要素參與資源配置成為可行,使信用評價“結果背書”轉向“過程透明”;綠色發展是食品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生態信用是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要求將綠色低碳、動物福利、生物多樣性納入信用評價,倒逼食品供應鏈可持續。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要求把誠信經營納入企業ESG(環境、社會和治理)與社會責任報告,塑造現代商業文明;食品品牌是食品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標志。不論是知識產權信用還是品牌信用,都已經成為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和社會資本,社會誠信建設也為食品品牌建設注入了時代內涵。
(二)食品安全誠信體系的五大支柱
1.食品安全誠信標準體系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是生產經營者的基本遵循,也是監督執法的重要依據。據江南大學的報告,截至目前,我國共發布1725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其中涉及安全指標的有2萬余項,但專門的食品安全誠信評價國家標準幾近空白,成為高質量食品行業發展的短板。
現有食品、農產品安全誠信標準,要么是部分地方探索制定的,要么是2014年之前制定的。而來自市場監管一線的需求卻很強勁。2022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將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寫入其中,明確了其法律地位。浙江“麗水山耕”根據地方信用標準開展評價,實現品牌溢價率超過30%。未來,面對食品行業新群體、新業態和新模式的發展,加快國家各級標準多層次、多種類食品安全信用標準體系、認證體系和評價體系的供給,滿足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需求。
2.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與公開機制
飛機渦輪發動機的發明者海恩提出過著名的“海恩法則”: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海恩法則”在食品安全問題中同樣適用,如果對這些“先兆”和“苗頭”隱患信息和數據及時歸集、識別和預警,則可有效防控事故的發生。特別是隨著食品領域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的涌現,傳統的數理統計已經不能滿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
有必要將市場監管總局“食安查”信息服務平臺升級為統一的全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和預警平臺,與“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整合行政許可、處罰、認證、抽檢、投訴、舉報、輿情以及環境、醫療、健康等多維度信息。依托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實現跨地域、跨行業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和預警。建立類似“天氣預報系統”的食品安全風險識別預警系統,并建立科學、公正、透明的信用評價模型和程序,定期生成并依法公開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等級和評價報告,形成涵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全國一盤棋的挖掘應用戰略格局。
3.食品安全誠信激勵約束機制
從信息層面而言,信用激勵約束機制就是聲譽機制的規范化和制度化。信用信息的真實性和透明度是信用激勵約束機制的生命線。對誠實守信的行為進行激勵與褒獎,是在信用實踐中產生的一種信任增進機制,其與失信懲戒一起,共同構成信用獎懲制度的一體兩面。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提出要構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勵政策環境。鼓勵平臺企業用好大數據資源,為守信食品企業精準提供市場化、社會化激勵。支持金融機構深入挖掘信用信息價值,持續提升守信食品企業融資便利化水平。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設定失信懲戒措施、確定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設列領域,以及涉及設定對信用主體減損權利或增加義務的措施,必須于法有據。對失信懲戒措施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行清單化統一管理。守牢食品安全底線和依法合規的紅線,真正形成讓守信者“一路綠燈”、失信者“處處受限”的信用環境。
4.食品安全信用產品服務的優質供給
市場是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力量。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還不夠均衡,集中表現為信用制度在行政管理方面的發展較為成熟和充分,但在經濟金融等方面的運用還相對薄弱,高質量信用供給還不充分。
需要大力培育信用服務市場。創新食品安全信用評價、信用評級、信用評分、信用報告、信用核查、信用管理、信用咨詢以及環境、社會和治理評價等業務模式,有效支撐信用經濟發展。做優做精企業征信市場,探索發展聚焦食品細分領域的企業征信機構。全面發揮信用在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發展信用經濟、促進消費、高標準市場建設等方面的支撐作用。
5.食品安全誠信建設的國際公共品
食物是人類能量、健康和幸福的起點。聯合國將每年的6月7日定為“世界食品安全日”。當前,食品產業鏈條全球化更趨明顯,為全球食品安全治理帶來嚴峻挑戰。推動食品安全誠信體系成為國際公共品,既是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的必然選擇,也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實踐彰顯。
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農產品及食品安全治理國際合作,中國特色的食品安全誠信體系是重要一環。比如,推廣中國方案,“浙食鏈”“鄂冷鏈”等省級智慧監管平臺架構,共享“明廚亮灶”“吹哨人制度”等社會共治經驗。主導合作平臺,在“一帶一路”框架下建立食品誠信走廊。
增加國際公共品供給,主導設立ISO食品誠信技術委員會,融合三大標準體系建立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GFSI(全球食品安全倡議)標準的互認轉換機制,讓“小而美”中國方案在世界各地落地,讓“吃得放心”成為跨越國界的福祉,為構建全球食品安全“命運共同體”作出中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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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主體視角下的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具體路徑從“舌尖上的安全”向“舌尖上的信任”的躍遷
(一)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內嵌“信用基因”
守正強信。制定誠信建設戰略,開展企業誠信文化建設、全員質量安全培訓,主動公開承諾與履責報告,建立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從業者信用檔案,建立首席信用官(CCO)制度,將HACCP、ISO22000、FSSC22000(食品安全體系認證)與信用管理融合。
建立全流程風險管控,推動企業建立完善“風險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三張清單制度。鼓勵大型商超、平臺型電商設立“食品安全信用聯盟”,共享供應商信用數據。
積極加入“ODR(在線消費糾紛解決系統)企業”,推廣“商超信用碼”制度,消費者掃碼明白消費。積極引入ESG理念和評級,提升其中食品安全信用權重。
提升信用能力建設,利用信用融資、信用消費、信用銷售等信用工具,增強信用建設的責任感和獲得感,激發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建設的內生動力,使其將誠信安全內化為自覺行動和核心競爭力。促進真正形成“安全—信任—消費—產業”的正向循環。
(二)監管部門:從“處罰中心”到“信用中樞”
建立全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與預警平臺。健全全國統一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和信用積分制度;制定科學合理的食品安全信用評價指標體系;通過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和動態信用跟蹤評級,推廣食品安全創新白名單制度,實現監管資源的科學配置和風險精準防控,為全鏈條監管提供系統性保障。
建立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形成信用承諾—分級監管—聯合懲戒—信用修復的閉環制度鏈。
(三)食品消費者:從“被動接受”到“掃信投票”
深化市場監管總局“你點我檢·服務惠民生”活動,推廣“浙食鏈”“粵溯源”等省級追溯小程序,一鍵查詢企業信用等級、抽檢合格率。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將食品安全與信用知識納入中小學勞動課、大學通識課,塑造未來消費者與從業者的誠信文化。
(四)多元共治:同頻共振,形成政府、市場和社會“信用合力”
落實“吹哨人”保護激勵制度,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鼓勵新聞媒體和消費者進行監督。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例如,引入保險機構食安責任險費率與信用掛鉤。支持消費者協會、第三方測評機構發布“誠信紅榜”“差評黑榜”。形成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監督網絡,對企業形成外部壓力,促進內生動力,這是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五)國際公共品:輸出“可信中國食品”
推動食品、農產品領域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國際互認,推進“一帶一路”食品信用互認,與東盟、中東歐國家建立“互信口岸”綠色通道。支持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等TIC(檢測、檢驗和認證)機構“走出去”,為海外中資企業農場、加工廠提供本地化合規與信用提升服務。
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金磚國家開展獨立、公正的第三方食品安全信用服務合作。加強國際食品安全征信交流,積極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食品安全征信機構。
源點注:本文作者 薛方(首都師范大學信用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企業信用指數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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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源源
校稿:昊宇
來源:源點蘇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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