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新款手機的宣傳海報上,大大的四個字“逆光之王”,再細看右下角,一行小字寫著“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妥妥的用“文字游戲”忽悠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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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9月30日消息,在昨晚的直播中,羅永浩力挺了小米,并且痛斥了海報小字這個行為。羅永浩表示,最近很多人拿這個黑小米,其實這是行業普遍陋習,并非小米獨創。
羅永浩還說:“我不是說這么做對,但單獨針對小米,不停的傳播黑小米就是雙標。但不管落在誰頭上,這個事這一輪傳播完了,搞的行業都不這么做了,就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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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實在是搞不明白,羅永浩這是挺小米呢,還是舉著錘子砸小米呢?
首先,羅永浩存在兩個非常明顯的邏輯謬誤。
第一個邏輯謬誤是自相矛盾。
一方面,羅永浩表達的意思是,拿這件事黑小米是雙標;接著,又說這是行業普遍陋習,并承認這樣做是不對的。
陋習,意思是不良的習氣。
既然是陋習,就是一種錯誤。任何一個廠家有這種陋習都應當被批判,但是把對小米的批判定義為“雙標”、“黑小米”,真想知道羅永浩腦子里到底進了多少水,才會說出這種話。
對于這類小字標注的批判,早已有之。也不是小米第一家被拿出來用放大鏡對待的。
網上隨便一搜,就有無數被曝光的相似案例,最早被關注的是飲料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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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甚至更早的時候,還沒有智能手機,這類文字“把戲”就屢見不鮮。
注:智能手機始于2007年,蘋果公司推出了第一代iPhone,到了2013年底,智能手機才開始在中國普及。
包括羅永浩的“錘子”在內,幾乎所有的國產品牌,人家的技術創新、產品品質、服務質量不去好好學習,這種歪門邪道的“文字游戲”學得出神入化。
真TMD好意思出來說批評的聲音是“雙標”。
真正的“雙標”恐怕非你羅永浩莫屬。
第二個邏輯謬誤是訴訟大眾。
訴諸大眾是一種非形式邏輯謬誤,指以所有人或大多數人知道或相信某事物為根據,力勸他人接受某個判斷,從而造成的錯誤論證。
這種邏輯謬誤的常見表現包括訴諸司空見慣和訴諸傳統。
訴諸司空見慣是指根據某行為或實踐的常見性來為其辯護;而訴諸傳統則是指因為某事物是傳統做法,所以認為它就是正確的或應該繼續這樣做。
這兩種情況都是忽略了客觀論據的重要性,而是基于普遍接受或歷史悠久的事實來論證某個觀點的正確性。
在羅永浩的嘴里,“這是行業普遍陋習,并非小米獨創”,能證明這種行為是合理的嗎?
顯然不能!
不過,羅永浩還是說了一句靠譜的話,“但不管落在誰頭上,這個事這一輪傳播完了,搞的行業都不這么做了,就是好事。”
弱弱地問一句:這事能完嗎?
小米這次“逆光之王”宣傳海報的爭議,不是羅永浩嘴里的“雙標”,更不是只“黑”小米,而是長期以來廣泛存在的營銷陋習的一次集中爆發——天下人苦“忽悠”久矣。
多年以來,小米的“話術營銷”屢受詬病,這次實乃求錘得錘,羅永浩的“雙標”說,更像是用“訴諸大眾”的邏輯謬誤為自己過去的錯誤辯解。
在廣告或標簽中用小字規避《廣告法》的要求,這種“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套路,實際上是利用視覺差異制造信息欺詐,是一種典型的試探法律邊界的投機行為。
“小字備注”現象,無論是“逆光之王”,還是“遙遙領先”,當消費者屢次被“大字”吸引,又被“小字”欺騙,最終會導致整個社會的信任成本攀升——消費者對所有廣告持本能懷疑,那些真正有創新技術的產品反而難以被信任。
最終結果,不僅僅是手機行業,甚至可以說社會中幾乎所有行業,都將嚴重透支社會信任,靠小字擦邊換來的流量,終將因誠信而失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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