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聯合國取消五常一票否決權,然后被五常一票否決;這似乎是聯合國大會的保留節目,總有一些國家要跳出來表演,今年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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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芬蘭總統斯圖布在聯合國大會發表演講時,呼吁對聯合國進行全面改革,要求取消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一票否決權。斯圖布認為,任何國家都不應擁有一票否決權。其實,這并不是斯圖布首次提出“廢除一票否決權”。去年,斯圖布就提議將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從五個增加到十個,其中一個來自拉丁美洲、兩個來自非洲、兩個來自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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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這些提議是壓根不現實的;因為根據聯合國規則,取消否決權的決議需五常一致同意,而讓五常自廢特權,無異于緣木求魚。所以斯圖布有點異想天開了,正如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所言,整點現實的東西吧,別搞那些不可能的事。
如果是按照正常的邏輯思考,芬蘭總統斯圖布提議取消五常一票否決權,本身其實是沒多大問題的。因為這個東西確實有點違背常規,與“少數服從多數”的普遍原則相悖,甚至可能導致爭議性結果。例如:在聯合國安理會第一萬次會議上,針對于加沙停火相關的草案決議,15個理事國中有14國贊成,僅美國一票反對;但由于美國手握一票否決權,這項決議最終還是被擱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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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14:1的壓倒性支持,與最終結果的反差,凸顯了這一機制的爭議性。當然,這并不是說斯圖布的提議絕對正確,五常的一票否決權就應該被取消。
要知道,一票否決權始于1945年聯合國憲章的簽署,至今已經存在了80年;所謂存在即合理,這自然是有它的道理或者說特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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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萬步講,即便是拋開歷史貢獻不談,一票否決權在安理會依舊有存在的意義。當前全球秩序仍然需要具備硬實力與影響力的大國主導,比如:哪里出現了戰亂需要維和、哪里出現了沖突需要調解,哪里出現了災難需要救助等等;這些問題都是大國才能去搞定的,一般的小國根本玩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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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作為全球頂尖力量,不僅擁有完善的國防體系與資源調配能力,更在國際事務中具備不可替代的話語權。這就導致安理會在處理國際問題時,務必要確保五常能夠達成一致;不然,但凡有一個不同意,那么這個事情就會很難辦。如此一來,一票否決權就顯得很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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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中小國家而言,取消一票否決權的提議還是少提,畢竟不占理,還容易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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