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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李陽通過律師宣布,他贏了。
他狀告前妻金·李(Kim)名譽侵權,勝訴了。在這場被他定義為“為名譽正名”的勝利背后,人們似乎又想起了他當年那句著名的辯解:
我打老婆那個沒辦法,那是中美文化沖突。
這場官司的起因,是2021年前妻在網上指控他“野蠻地毆打我們的女兒”,并附上了一段男人吼叫、女孩哭泣的音頻。
李陽的回應是,這僅僅是:
教育方式上存在分歧。
如今,法院站在了他這一邊,認為前妻使用的“野蠻毆打”等詞語,超出了現有證據的支持范圍,構成了誹謗。
判決結果是,前妻需要道歉,并賠償兩萬元。李陽隨即宣布,會將這筆錢全部捐出,一副清者自清的姿態。
然而,這份讓他宣告勝利的判決書,卻藏著一個極其諷刺的注腳。
在判決書的末尾,法院特意加了一段附帶批評。明確指出李陽在沖突中表現出的教育方式存在不當:
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相關規定。
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應當予以批評。
一個教育者,贏回了名譽,卻被法院官方蓋章了“教育方式不當”。
這場官司的勝利,讓他急于將自己塑造成“網暴受害者”。
可人們的記憶,遠不止于此。人們記得的,是2013年那份白紙黑字的判決書,上面清晰地認定:
李陽的行為,構成家庭暴力。
面對這個法律事實,李陽又是如何解釋的呢?
他說:
其實我按嚴格意義上不算家暴,因為家暴是沒事干天天打,我是偶爾沖突。
他將法律認定的暴力行為,輕描淡寫地歸結為一種頻率問題,仿佛只要不是日復一日地施暴,就不配被稱為家暴。
而對于毆打妻子的行為本身,他的解釋更是堪稱經典:“那是中美文化沖突,那矛盾太大了。”
暴力,在他的敘述中,成了一種文化差異下:
沒辦法的產物。
一個被法律認定的施暴者,一個將暴力行為輕描淡寫為文化沖突和偶爾沖突的人,如今卻手握一份新的判決,宣稱自己是誹謗言論的受害者。
這兩份判決,在法律上或許并不矛盾,一個審的是行為,一個審的是言論。但在公眾的認知里,它們共同勾勒出了一個完整的故事。
李陽似乎想用這場關于言論的官司,去沖淡那場關于行為的判決。
他高喊:
一次網暴可以毀掉一個品牌。
試圖將自己品牌聲譽的崩塌,全部歸咎于外界的誤解和攻擊。
但這真的能奏效嗎?
他的品牌“瘋狂英語”,從誕生之日起就與他個人深度綁定。
人們購買的不僅是一套英語學習法,更是李陽本人所代表的那種:
成功學和個人魅
當這個“人生導師”的形象,在2013年被法律確鑿地與“家暴者”劃上等號時,品牌的核心就已經坍塌了。
這不是網暴,而是:
公共問責。
如今,他贏了一場關于措辭的官司,就想用這個勝利去追溯性地洗白那個關于行為的判決。他想告訴大家:
看,我一直是受害者。
這套邏輯,恐怕很難說服大眾。
因為那個讓他聲譽掃地的2013年判決,是一個無法被推翻的法律事實。而這次讓他正名的2025年判決,本身就帶著一個對他教育事業極具破壞性的差評。
一個教育品牌,其創始人先是被法律認定對妻子家暴,后又因與女兒的沖突,被法院批評教育方式不當。
這樣的品牌,還能剩下多少說服力?
李陽或許暫時贏回了法律意義上的名譽權,但他想借此復活那個早已被自己親手埋葬的品牌,恐怕只是一廂情愿。
真正摧毀他“教育家”形象的,不是網絡上的言論,而是那份家暴判決,以及他事后那些毫無悔意、甚至堪稱荒謬的辯解。
當一個教育者將拳頭揮向家人,并將其解釋為“文化沖突”時,他所販賣的一切關于勵志和成功的敘事,都已隨之崩塌。
一個將拳頭解釋為文化,將暴力頻率作為擋箭牌,如今又被法院批評教育方式不當的創始人,要如何讓人們相信,他的品牌還有未來?
文|蛙蛙和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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