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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財險會伸出援手嗎?
作者 | 謝美浴
編輯 | 付 影
天安財險,這家已被吊銷保險業務牌照的“明天系”舊部,因債券違約再次成為焦點。
近日,天安財險發布的《關于2015年資本補充債券無法按期兌付的公告》稱,該公司2015年發行總額為53億元的資本補充債券(以下簡稱“15天安財險”)因償付能力不足且無力清償其他負債的本金和利息,預計無法還本付息。
天安財險表示,公司已與本期債券的債券持有人開展積極溝通,全力配合債券持有人的相關訴求,后續將在公司的風險處置工作中對本期債券統籌安排、處理。
這份公告,也改寫了保險業債券“零違約”的歷史。
01
天安財險53億資本補充債違約
2015年9月29日,天安財險發行了一筆為期十年的資本補充債券,總額達53億元,在第5年末附有條件的發行人贖回權。
從利率來看,當年這筆債券堪稱市場上的“香餑餑”。債券票面利率采用分段式計息方式,前5年的票面利率為5.97%,若發行人不行使贖回權,后5年的票面利率為原前5個計息年度票面利率加100個基點(1%),即6.97%。
這在當時看來,投資者入局可以博取高息,不過,在光鮮的條款之下,也白紙黑字地寫明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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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15天安財險”發行文件顯示,償債順序上,本期債券本金的清償順序和利息支付順序列于保單責任和其他普通負債之后,股權資本等核心資本工具之前。本期債券與發行人已發行的與本期債券償還順序相同的其他次級債務處于同一清償順序。
此外,投資者可能面臨三大風險,一是發行人只有在確保償還本息后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償付本息;二是發行人如發生破產清算,投資者可能無法獲得全部或部分的本金和利息;三是如果發行人沒有能力清償其他負債的本金和利息,則在該狀態結束前,發行人不能支付資本補充債券的本金和利息。投資者投資資本補充債券的風險將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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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15天安財險”募集說明書
該債券發行后,天安財險于2016年至2019年間按期付息。直到2020年7月,包括天安財險在內的多家“明天系”金融機構被原銀保監會接管。
當年9月,天安財險發布公告稱,經研究,公司不行使贖回選擇權,并稱天安財險正在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因故“15天安財險”計息掛賬。2020年至2024年,“15天安財險”均采取計息掛賬。
如今,“15天安財險”到期無法還本付息。究其原因,天安財險在公告中稱,截至2025年9月30日,天安財險不能確保在償付本期債券本息后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償其他負債的本金和利息。
懂保匯創始人陸敏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天安財險無法兌付上述債券的直接原因是償付能力不足,其背后的“病根”在于經營效率低下,無法維持正常的盈利與償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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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指出,“資本補充債的核心功能是‘救急不救窮’,監管把它設計成‘只有當公司資本仍健康時才允許償付’,正是防止險企用僅剩的現金‘拆東墻補西墻’,先把債券還掉卻把保單持有人和其他債權人甩在身后。”
中國金融智庫特邀研究員余豐慧也指出,這是保險監管框架中用來保護保單持有人利益、維護金融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此條款并不是為保險公司提供一個規避債務責任的借口,而是設定了在支付債券本息前必須滿足的財務健康標準。這一機制有助于確保即使在支付了債券本息之后,保險公司仍能保持足夠的償付能力,從而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
02
申能財險會伸出援手嗎?
天安財險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95年,也是我國第二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和國際標準組建的股份制商業保險公司,一度擁有一萬八千余名員工、近萬人的營銷隊伍。
2020年,天安財險因持有的信托產品等資產到期后發生實質性違約,加之對投資持有的股權投資基金按質押股票市值重新估值,造成巨額虧損,天安財險面臨前所未有的財務危機。
當年7月,天安財險與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四家“明天系”險企,因存在違反《保險法》規定的經營行為,被銀保監會正式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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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2024年,天安財險的風險化解取得進展,新成立的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能財險”)受讓了天安財險的保險業務。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違約的53億元資本補充債券并不在業務轉讓范圍內。
對此,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理事會常務主席支培元指出,“申能財險承接的是‘健康業務’,而債券違約反映天安財險整體償付能力不足,承接債務可能拖累新公司。這是為了避免風險擴散,優先保障保單持有人權益(金融消費者保護優先級高于機構投資者)。”
余豐慧表示,“對于保單持有人來說,這意味著他們的保單得到了延續和保障;而對于資本補充債券持有人而言,則意味著他們需要面對違約的風險,并可能需要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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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部分“15天安財險”投資人希望申能財險能“伸出援手”,幫助天安財險解決債券兌付違約風波。
從業績上看,2024年,申能財險實現保險業務收入35.17億元,同期凈虧損24.81億元。根據償付能力報告,虧損主要出現在去年四季度,特別是在10月受讓天安財險資產包后,導致24.99億元的商譽減值。
2025年上半年,申能財險保險業務收入增至83.33億元;凈利潤扭虧為盈,為1.96億元;核心、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272.99%,較上季度末下降15%。償付能力報告顯示,目前申能財險的收入絕大部分仍來源于車險。2025年上半年,該公司車險簽單保費54.73億元,占比達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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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申能財險償付能力報告
值得一提的是,同樣為昔日“明天系”旗下的天安人壽,也有一筆20億元的資本補充債券(以下簡稱“15天安人壽”)將于2025年12月到期,該債券同樣在2020年未行使贖回權。
柏文喜認為,“15天安人壽”的處置方式大概率與“15天安財險”一致。“兩筆債券條款高度相似,包括贖回權、償付能力觸發、次級屬性等,除非地方政府或股東愿意額外掏錢,否則到期(或行權日)宣布暫停付息幾乎板上釘釘,后續也將通過展期/減記/債轉股在老主體內解決。 ”
今年6月,天安財險和天安人壽均已被吊銷保險業務許可證,合計35名人員被處以警告、罰款、撤銷任職資格及終身禁業等處罰。
03
保險債券“零違約”歷史被打破
長期以來,保險業債券在投資者心中構筑了安全穩健的堅固形象。然而,“15天安財險”的到期兌付違約打破了保險債券零違約的歷史。
據了解,資本補充債券因其發行量大、結構復雜、風險專業性強等特點,天然地形成了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專業市場。
余豐慧指出,對于機構投資者而言,天安財險債券違約提供了重要的經驗教訓,“一是要加強對投資對象的盡職調查,尤其是公司的財務健康狀況和治理結構;二是要認識到即使是傳統上被視為低風險的保險行業也存在信用風險,投資決策時應更加審慎;三是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資組合,以分散風險。這些教訓強調了投資者教育的重要性,同時也指出了強化風險評估和管理流程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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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余豐慧還表示,這對整個保險行業來說也是一次警示,提醒市場參與者關注中小險企的經營狀況和治理結構,“對于大量業務結構相似、公司治理薄弱的中小險企而言,未來面臨的難題主要是如何提升自身的資本管理和風險管理水平,以及增強透明度和合規性。”
具體措施上,柏文喜建議,“引入股東或地方政府真金白銀增資,優先補充核心資本而非依賴次級債;加快業務結構轉型,壓降高費用、高保證利率的理財型產品,把資本消耗降下來;行業并購窗口打開,引入健康、養老、互聯網等戰略投資者,通過股權多元化和治理升級降低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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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支培元則表示,“天安財險違約事件標志著保險行業非標資產風險顯性化,未來監管將更注重風險隔離與市場紀律。中小險企需通過合規化和專業化重建市場信任,而投資者需從‘看主體’轉向‘看資產’,強化風險定價能力。”
天安財險53億資本補充債違約,是中國保險業市場化改革進程中的標志性事件,它倒逼投資者、險企共同構建更成熟的風險管控體系。你如何看待此次天安財險債券違約?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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