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退回補偵近30年終撤案:當事人申請國家賠償212萬余元;
男子獲賠1300余萬拆遷款,被開發商控告敲詐勒索”獲刑追蹤:終審無罪獲38萬國家賠償,要求追責辦案人員;
梅州知名企業內斗,二高管重審激辯罪與非罪;
男子被控破壞生產經營遭羈押295天續:獲21萬元國賠,仍在等拆遷補償;
以上是本周值得關注的監督報道。
刑案退回補偵近30年終撤案:當事人申請國家賠償212萬余元
9月2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徐宏偉處獲悉,他已向吉林省洮南市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請求賠償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未被支付的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共計212萬余元。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徐宏偉是洮南市原輕化局物資供應站現金員(出納)。1988年12月,單位保險柜被盜,價值一萬多元的現金和國庫券不翼而飛。因被指監守自盜,案發后第3天,徐宏偉被洮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30日轉收容審查。1989年12月9日,徐宏偉被解除收審并回家。
1990年11月,洮南市法院判決徐宏偉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徐宏偉不服判決,上訴至吉林省白城地區中院(注:現白城市中院)。白城市中院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發回洮南法院重新審理。洮南法院重審期間,將案件退回補偵。
1992年5月,洮南市檢察院對徐宏偉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收取保證金3000元,并釋放。此后,案件被擱置。
2021年9月18日,澎湃新聞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次月9日,洮南市檢察院作出《撤銷案件決定書》,以“不應當認為是犯罪”為由,決定撤銷案件。同年12月24日,洮南市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3000元,支付利息1240.89元;返還1500元,支付利息1363.82元;以上本金及利息共計7104.71元。
前述《撤銷案件決定書》還顯示,該院認為,洮南市法院對徐宏偉作出有罪判決后,白城市中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在重審期間,洮南市法院退回該院補充偵查,后該院作出撤銷案件決定,實際上是對徐宏偉作出了無罪處理。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徐宏偉人身自由權的賠償義務機關為洮南市法院,徐宏偉應向洮南市法院提出與侵犯人身自由權相關的賠償請求事項。
因對賠償義務機關及賠償數額有異議,徐宏偉向白城市檢察院申請復議。白城市檢察院維持后,徐宏偉向白城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2022年9月30日,白城市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書》,認為侵犯徐宏偉人身自由權的賠償義務機關為洮南市法院,遂維持洮南市檢察院、白城市檢察院賠償決定、復議決定。
徐宏偉稱,他和律師張理智始終未收到這份《國家賠償決定書》。直到今年8月,他去白城市中院詢問時,才知道該院賠償委員會已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書》。
9月26日,徐宏偉向洮南市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張理智認為,洮南市法院的錯誤判決,致徐宏偉被錯誤羈押1196天,并被單位開除。遂向法院請求賠償限制徐宏偉人身自由賠償金56.8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8.4萬元;因錯誤羈押而未被支付的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共計127.2萬元。兩項內容合計212.4萬元。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698595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實習生 王華橋
男子獲賠1300余萬拆遷款,被開發商控告敲詐勒索”獲刑追蹤:終審無罪獲38萬國家賠償,要求追責辦案人員
10月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曾持續報道的河南鄭州市民朱雙喜被開發商反告敲詐勒索獲刑一案有了最新進展,他獲賠38萬國家賠償并賠禮道歉。
“當初事發后,我家3名親人相繼辭世,對我打擊非常大。”被判無罪的朱雙喜哽咽著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自己被抓后錯過評高級職稱的機會,“如今除要求國家賠償外,我還希望追究相關辦案人員責任。”
遭錯判男子朱雙喜今年61歲,家住鄭州市金水區廟李鎮。他出示的相關證據顯示,2000年,他拆掉老宅上的舊房子建成5層洋房,7年后又在洋房東側建成一棟6層框架結構的標準間樓房,兩棟樓房面積共計1500平方米。
朱雙喜介紹說,2012年11月份,他們當地啟動城中村拆遷改造,按照《二十里鋪村城中村改造搬遷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補償標準,他家1500平方米的房子只能獲得200平方米的毛坯安置房和74萬元補償款,他認為這樣極不公平,未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他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2017年7月17日,開發商河南圣鴻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鴻公司)工作人員來到他家里,在當地政府工作人員見證下,他們簽訂了《搬遷補償安置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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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雙喜出具的證據顯示,同年7月24日,圣鴻公司給他出具的“承諾書”稱,他們與朱雙喜簽訂的3份補充協議全部屬于公司自愿,今后因這3份補充協議產生的任何法律糾紛,“全部責任由我和公司承擔,均不影響朱雙喜在此3個補充協議中應該享有的權利。”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5669148164088809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平
梅州知名企業內斗,二高管重審激辯罪與非罪
2025年9月,55歲的廣東寶麗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690.SZ,寶新能源)原董事長寧遠喜站在佛山市順德區法院審判席上,回憶起30年前與他的“伯樂”、廣東寶麗華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董事局主席葉華能第一次相遇的場景。
1995年的寧遠喜25歲,是一名來自陜西農村、只身南下闖蕩的大學畢業生,在深圳的一場人才招聘會上,他被時年42歲的梅州企業家葉華能一眼相中,邀請到寶麗華集團擔任廣告部經理。寧遠喜于是離開深圳,前往偏居粵東北的梅州逆向“淘金”。
梅州地處閩、粵、贛三省交界地帶,交通不便利,GDP在廣東省21個地級市中常年排在尾部。但梅州有自己的特色,它是國家批準設立的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區,被譽為“世界客都”,也是革命老區。明清時期,客家人為謀生計遠赴南洋創業,逐漸形成了客家商幫。
葉華能的老家位于梅縣區雁洋鎮。梅州當地人士介紹,葉華能頭腦靈活,辦事果決,初中畢業后從木工做起,先后涉足運輸、黑白電視機生產、服裝廠、房地產、茶園等產業。1993年,葉華能整合手中資源創立寶麗華集團,該集團是集農業、工業、房地產開發、商貿等多元化于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
1996年底,葉華能看準時機搶到最后一張配額制的A股入場券,隨后創辦A股上市公司廣東寶麗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該公司轉型為電力能源企業,更名為寶新能源。葉華能是寶麗華集團和寶新能源實際控制人,擔任廣東省政協常委、廣東省工商聯副主席、廣東省總商會名譽會長。在葉華能支持下,寧遠喜很快嶄露頭角。僅僅5年時間,他就從一個普通打工者一躍為寶新能源董事長,當時只有30歲,被媒體熱捧為“最年輕的A股董事長”,一時風光無限。寧遠喜掌舵21年間,寶新能源規模擴張數十倍,成為梅州知名企業、第一納稅大戶。
https://mp.weixin.qq.com/s/10dfzvl-92w3z2CgVU3Wqw
——財新網記者 蕭輝
男子被控破壞生產經營遭羈押295天續:獲21萬元國賠,仍在等拆遷補償
2025年10月9日,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賠償谷建彬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1萬元。谷建彬自愿放棄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請求。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報道,谷建彬是吉林省吉林市建彬牧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老豬場)法定代表人。因要建設吉琿鐵路樞紐西環線,谷建彬家的老豬場被劃至拆遷范圍,2023年3月28日,老豬場被強拆,施工方隨即進場施工。2023年7月6日,吉林市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確認船營區政府強制拆除行為違法。此后,谷建彬阻止施工,被指控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
船營區檢察院此前指控,谷建彬于2024年4月至6月間,多次將一臺別克轎車停放在施工便道上,導致施工車輛無法進入,造成施工方無法施工,施工方因此損失6萬余元。船營區法院審理期間,檢察院以沒有犯罪事實為由撤回起訴,法院遂裁定準許檢察院撤回對谷建彬的起訴。
2025年7月7日,船營區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書》,該院認為,谷建彬的行為不應認定為破壞生產經營罪,決定對谷建彬不起訴。谷建彬于2024年7月2日被刑拘,至2025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審,共被錯誤羈押295天。
船營區檢察院作出的《刑事賠償決定書》顯示,該院認為,谷建彬被該院批準逮捕后,該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其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該院應為賠償義務機關;谷建彬被無罪羈押295天(六個月以上),應予賠償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對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請求,該院釋明后,谷建彬表示自愿放棄。遂決定賠償谷建彬人身自由賠償金14.027萬元,支付谷建彬精神損害撫慰金7萬元。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751269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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