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及時新鮮服務快樂
眉山新鮮事兒 就從這里開始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盡管交警蜀黍百般強調
但還是有個別司機存有僥幸心理
無視交通安全
酒后開車上路
頂不住喝酒過后的困意
直接在車里睡著了
目前
駕駛員張某因危險駕駛罪
已被法院依法判處拘役2個月
7月10日凌晨,仁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稱:一輛黑色小車駕駛人疑似喝了酒,一路開車都是歪歪扭扭的,隨后停在路邊睡著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
哎,醒醒
啊?
車怎么停在這里了?
這是車上么?
那你以為是床啊?
我睡著了~
民警來到現場后,發現車輛還在運行狀態,立即敲開車門將車輛熄火,拉開門的瞬間,車內一股濃濃的酒味撲面而來。“你好,醒一醒……”民警不斷地呼喊著駕駛員張某,他才睡眼蒙眬地醒來,隨后跟著民警節奏做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201mg/100ml,已超過醉駕標準。隨后,民警將其帶至醫院作進一步抽血鑒定。
![]()
據駕駛員張某交代,事發前他喝了三場酒,全然不知道什么情況。當晚6時許,他和朋友在嘉南大道某火鍋店吃飯,期間喝了5瓶啤酒;晚上8時許,轉場到附近某KTV喝酒,期間又喝了5瓶啤酒。隨后,想到自己放在附近洗車場的車,覺得家就在附近便開車回家。回家的路上覺得自己有點餓,大約凌晨1時許,將車輛開到附近某夜宵店門口吃宵夜,期間又喝了2瓶啤酒,吃完后就準備開車回家,但是路上感覺很疲憊,于是靠邊停車睡著了,直到被交警叫醒。
![]()
吃宵夜 喝酒
![]()
吃完宵夜 駕車離開
經檢測
張某的血檢結果顯示,血液酒精含量為19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
![]()
依法處罰
犯罪嫌疑人張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仁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交通安全
容不得一絲馬虎
思想上千萬不能心存僥幸
上述典型案例
再次給屏幕前的你敲響警鐘
切勿心存僥幸
以身試法!
來源:仁壽公安
本文部分圖片、文字及觀點,來源于互聯網及其他公眾平臺,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咨詢,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予以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謝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