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18日晨6時30分,家住北京市門頭溝區永定鎮艾洼村的7歲女童小馨珠背上書包對父母道別:“爸爸、媽媽!我走了!拜拜!”離開家去上學。從此失去了蹤影,永遠地走了。
1998年12月18日上午10時40分,小馨珠的母親突然接到一個莫名其妙的電話,“你準備15萬元錢,要不,就弄死你的孩子!”
李母一時不知發生了什么事,就把電話交給了鄰居老高,老高問:“你找誰呀?”
“找李馨珠她媽!”
“什么事?”
“讓她準備15萬元!”
“干嘛呀?”
“你聽機密了嗎?”(當地土語,意思是聽清楚了嗎?)
“沒聽機密。”
“沒聽機密就算了!”對方掛斷了電話。
老高放下電話后,和李母以及當時在場的鄰居老邢、小趙幾個人一講,覺得事情有些不妙,幾個人急忙趕到上岸小學,班主任李老師聽完他們說的情況后說:“李馨珠今天早上就沒來上學。”
李母嗡的一下就暈過去了。同來的鄰居慌得急忙掐人中,將李母搖醒,找到小馨珠的父親李天秋,一起來到永定派出所報案。
門頭溝公安分局趙加力副分局長與刑警大隊李新光、副大隊長張黎光帶領偵查員趕到派出所。隨后市局刑偵處傅華副處長帶領大案隊的偵查員也趕到了派出所。
經過訪問李天秋夫婦以及附近群眾,均未提供出可疑人。兩個單位的領導經過研究后,制定了偵查、調查、訪問方案,各項工作全面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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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16時22分,小馨珠家的電話再一次響起,李天秋拿起電話,電話里傳出:“你是李馨珠的家人嗎?”
“我是李馨珠的父親。”
“李馨珠在我這兒,你準備15萬元錢吧!”
“我沒有那么多錢,能不能少一點?”對方掛斷了電話。
7分鐘后,電話再一次響起,對方惡狠狠地問:“錢準備得怎么樣了?”
“我真沒有那么多錢,求你別傷害我的女兒!”
“明天給你一天的時間,你準備好錢,保險你女兒沒事,不然,扔到水庫喂魚!”
次日18時30分,李家的電話又一次響起,李天秋拿起電話聽道“你準備的(錢)怎么樣啦?”
“我出去借了一天,只借到5萬多塊錢,實在借不著了。大哥!你能不能少點?”
“不行!”
“過一會兒,我的一個親戚再給我送兩萬多,一共也就有8萬來元。”對方不耐煩地掛了話機。
19時36分,歹徒再次來電話威脅說:“15萬一分也不能少!”
“不行的話,我把車賣給你們!”
“我們要你車干什么?”電話又掛斷了。
一個小時后,歹徒來電話說:“你再找兩三萬,湊夠11萬,賞錢就不要了,你那車自己留著,供你閨女上大學吧!”
“怎么找你?”
“明天10點以前,等我電話。”
李天秋哭著求道:“你們讓我女兒和我說句話好嗎?”
“你女兒沒事!”對方急忙掛斷了電話。
從18日下午到20日上午,歹徒先后給李家打了十多個電話。偵查員們通過調查,發現這些電話是從蘋果園東口、楊莊路口、蘋果園地鐵站、東辛房市場街、物美商城等處的投幣公用電話亭打來的。涉及的范圍包括門頭溝、石景山、海淀三個區。這說明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
分局刑警大隊和刑偵處大案隊兩個單位聯合派出偵查員對這些地區加強控制,但是都沒有發現線索。
20日早10時,歹徒再次給李家打來電話問:“(錢)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
“那你沿109國道,順雁翅、齋堂往上,奔龍森公園的山上,到與河北省交界處,有牌子寫著‘河北省’三個字,路邊有一塊大石頭,上面寫著‘龍森’兩個字……”
李天秋說:“你再重復一遍,我記一下。”
歹徒又重復一遍,說:“下午3點,你把錢放在‘龍森’兩個字的石頭上面,然后回家等電話,你女兒晚11點以前就回去了。”說完掛斷了電話。
龍森公園離上岸村有80公里遠,門頭溝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張黎光與市局刑偵處大案隊的分隊長趙杰軍帶領偵查員提前進山潛伏。大隊長李新光和事主李天秋一起乘坐一輛貼膜“面的”前往送款。同時通知杜家莊檢查站注意來往的可疑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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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員們的汽車沿著盤山路向山上飛快地駛去,兩旁的奇峰怪石迅速向后掠去。越往上走,越沒有人煙。偵查員們為縮小目標,車輛拉開了距離。但是,下午14時左右,快到龍森公園時,意外的事情發生了。
后面跟上了幾輛到龍森公園游玩的桑塔納轎車和旅行車。無形中形成了一個車隊,偵查員們暗暗叫苦。他們提前下車,悄悄向現場隱蔽前進。到達歹徒約定的交款地點大崖口附近后,偵查員看到有兩個人戴著袖標,騎著摩托車在附近轉悠,原來是兩名護林員。此外再沒有見到其他可疑人。
李天秋一個人拿著裝錢的提包來到寫著“龍森”兩個大字的大石頭旁等候,但是一直到天黑也沒見犯罪嫌疑人出現。抓捕撲空,偵查員只好撤回。李天秋也將錢袋帶回。
偵查員在李天秋家附近進行廣泛地調查訪問時,一個長著一雙大眼睛叫鄭義德的10歲小男孩反映:“12月18號早上6點30分我去上岸小學上學,走到艾洼村東邊那條南北的路上時,見那里停著一輛212綠色吉普車,用手電照了一下車牌,記了一下,到車門前,我好奇地用手電朝車里照時,司機用手敲車窗玻璃,嚇得我趕緊跑了。后聽到吉普車發動的聲音,這輛車向南開走了。”
另一個叫趙寶玉的9歲小男孩,在發案當天早上6時35分左右去上岸小學上學的路上,聽到在艾洼村東場院附近的大路上,有小女孩的“啊!啊!”叫聲,回頭一看,見30米左右有一輛綠色吉普車從村南的公路上開著車門行駛著,拐過彎之后才把門關上。沒有看清車牌兒。
根據這一情況,專案組認為:這輛吉普車應該是犯罪嫌疑人駕駛的車輛。遂派偵查員給交管局車管所打電話查詢,并部署各派出所、巡邏隊在全區的范圍內查控這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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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吉普車全部查否,至此線索中斷。
專案組集思廣益研究后認為:
一、根據幾次歹徒與事主打電話要錢的口音分析,歹徒應該是門頭溝區與河北省交界處的當地農民。下一步的重點應在門頭溝與河北省交界的派出所布置工作,爭取發現線索。
二、鄭義德小學生記的車牌號可能有誤,重新部署各派出所和巡邏隊注意發現與牌號相似的北京吉普車。
由于重新調整了方案,終于使偵查工作走入了正軌。
12月21日凌晨2時,東辛房派出所的民警張國新帶領聯防員在夜間巡邏時,在滑石道大街發現一輛綠色四開門的北京吉普車,車牌號和查找的可疑車輛的號碼極為相似,立即將這一情況向專案組作了匯報。
專案組的領導對這個線索非常重視,立即派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張黎光帶領偵查員及派出所民警到東辛房滑石道大街,在吉普車附近進行蹲守。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天漸漸的亮了,沒有絲毫的動靜。干警們忍饑挨餓的凍了一個晚上又一個上午,直到下午4時許,發現一個30歲左右的男青年來到此車前,拉開車門,準備發動汽車時,將此人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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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查,男青年叫鄭晟岫,30歲,是門頭溝區清水鎮雙塘澗村的農民。現租住在東辛房某商店后院的平房里。
經突審,此人供認:12月初,軍餉鄉楊家澗農民趙修洋(男,39歲)和他的女友鄭慶秀(37歲,原清水鎮雙塘澗人,現為齋堂鎮柏峪村農民)到永定鎮金曇芳(36歲,清水鎮雙塘澗村農民)租的房里串門,恰遇鄭晟岫也在這里。談起做生意賠了本,趙修洋罵道:“我往貴石村賣了500噸煤,沒給我錢!別人騙了我,我也應該騙騙別人!”之后,幾個人就聊起了怎樣騙錢。
趙修洋道:“我聽說清水鎮的一個小孩被人綁架了,結果那人得了20萬元!”
金曇芳插話:“現在工人都下崗了,誰會有那么多錢?另外,就咱們這幾塊料,也干不了那個!”
鄭晟岫說:“這事干也能干,咱們商量一下誰家有錢?”
金曇芳小聲道:“我經常在永定鎮艾洼村李天秋家賭牌,李天秋老說他家有錢。”
鄭晟岫接過話茬兒:“對!我兩年前曾租過李天秋家鄰居的房住過,我也覺得李天秋家像個有錢的。”
幾個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最后決定過幾天,到李天秋家附近看看。
12月16、17一連兩天的早上6點,趙修洋、金曇芳、鄭晟岫三個人開著212吉普車,到艾洼村李天秋家附近窺測,見李天秋家的7歲女孩小馨珠每天早上6點多自己一個人背書包上學,覺得有機可乘。在18日早上6點多鐘來到李天秋家外面隱藏好。當小馨珠從家出來上學,經過鄭晟岫等人的汽車旁邊時,趙修洋和鄭晟岫拿著一件衣服,蒙住小馨珠的頭,將她抱上了汽車。小女孩兒沒有反抗,只“啊!”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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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修洋開車逃離了現場。在車上趙修洋對小女孩說:“你別怕!別哭!你爸欠我錢,我也沒辦法,只要你爸還錢,我們就放你回家!”并問清了小女孩家的電話。
幾個人開車到了清水鎮雙塘澗村鄭慶秀開的雙合居旅社叫門,鄭慶秀拐拉著腿打開門。趙修洋將女孩抱到床上,叫她不要亂動。讓金曇芳和鄭慶秀看著小女孩,鄭晟岫和趙修洋倆人下山去打電話向李天秋要15萬元錢贖人。并警告李天秋:“你不要報警,否則孩子就沒命了!”
21日早晨,鄭晟岫和趙修洋倆人開車走了,去門頭溝區與懷來縣交界的樊山大崖口山尖上的龍森公園去取贖金……
至此,這一起綁架案件初露端倪。
18日晚,在雙合居旅社內,看守小馨珠的金曇芳睡著了,鄭慶秀一個人覺得悶得慌,與小馨珠聊了起來。沒想到小馨珠忽閃著兩只大眼睛說:“我能認出那兩個(綁架的)壞叔叔,一個是小窄臉,卷發(即鄭晟岫),另一個叔叔戴個大墨鏡,大黃板牙,長頭發(指趙修洋)。”
鄭慶秀吃了一驚!幼稚的小馨珠并沒有發現鄭慶秀的表情變化,只管自顧自的接著說:“我回去后,給這兩個壞叔叔畫像,交給公安局,叫警察叔叔抓他們。”
鄭慶秀聽后覺得大事不好,這個小女孩人小心眼大,不好對付,心里就起了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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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她將小馨珠的話告訴了金曇芳。金曇芳皺著眉頭也沒了辦法。
21日中午12時,趙修洋給雙合居旅社打電話,對鄭慶秀說:“我們已到了龍森公園,再等李天秋送贖金,小馨珠就先放在雙合居旅社吧!我們晚上回來。”
結果,到晚上7點多了,趙修洋和鄭晟岫倆人都沒有回來。鄭慶秀預感到大事不好,頓起殺機,她雙眉倒立,對金曇芳悄悄說道:“這孩子放這兒不安全,放了也不行!干脆弄死算了!”
金曇芳嚇了一跳,猶豫著:“要不就先放到老宅子里去?”
鄭慶秀皺著眉頭沒有言語。
金曇芳拿了鑰匙,繞到旅館后頭的胡同里,打開了鄭慶秀家的老宅子東頭的兩間北房,從旅館的后窗戶將小馨珠背到老宅子的土炕上,將她一個人鎖在這老宅子里,然后回到旅館。
鄭慶秀問道:“放在老宅子行嗎?”
“先放在那兒吧!”
“那也不是辦法,我想了,還是弄死的好!”
金曇芳依舊猶豫著。
鄭慶秀怒道:“我要不是個拐子(腿殘),我就不用你!”
金曇芳見她這樣,問道:“弄死她往哪兒放?”
“扔到井里!”
金曇芳不再說話,倆人來到老宅子,用一條紅地大花頭巾蒙住小馨珠的眼睛。鄭慶秀找了一根棍子帶著小馨珠出了院門。小馨珠不知道她們要干什么?嚇得不敢出聲,深一腳淺一腳的跟著她們朝死亡的陷阱走去。
三個人摸黑走到天河水村,此時路上已沒有了行人。
鄭、金二人沒有找到水井。又回到雙塘澗村,鄭朝金比劃著,示意讓金曇芳下手掐死小馨珠。金擺手意思是說不敢,走到前面繼續找水井,結果還是沒有找到。回來時,在去瓦窯村的土路上,見小馨珠蒙眼的頭巾已交叉纏在她纖細的脖頸處,鄭慶秀用兩只手拽著頭巾的兩端用力勒著。小馨珠的兩只小腿正在亂蹬。
鄭慶秀朝金曇芳喊道:“你快一點兒!”
金曇芳過去接過頭巾的一角,這兩個母夜叉用盡平生力氣勒住頭巾。
幾分鐘后,小馨珠的腿不再蹬動,軟軟的耷拉在蹬蹭的土坑上。
小馨珠死了,這一朵含水欲滴的花蕾被連根掐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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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鄭晟岫的口供,門頭溝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與市局刑偵處大案隊的偵查員們連夜上山,到關押人質的雙塘澗村雙合居旅社抓捕趙修洋、鄭慶秀、金曇芳三名同伙,解救小馨珠。于當日晚23時,在旅社內將鄭慶秀、金曇芳兩個惡婦抓獲。但是晚矣!
偵查員們搜遍了旅社也沒有找到小馨珠。而另一個同伙趙修洋也不知去向。這兩個剛才還是兇神惡煞的母夜叉,此時已嚇得渾身發抖,臉色蠟黃,低垂著頭,任憑偵查員們給她們銬上手銬。
經分頭突審,鄭、金二人,對參與綁架小馨珠以及扼殺小馨珠的罪行供認不諱。當偵查員們聽到這兩個惡婦剛剛將小馨珠殺死的噩耗之后,心都碎了。他們連續奮戰四天四夜了,偵查員們吃不好飯,睡不好覺、挨凍受罪都沒有怨言,就為的是抓捕綁架的歹徒,安全解救出小馨珠。然而晚了,一切都已無法挽回。
俗話說:男兒有淚不輕彈。此時偵查員們都難過的流下了眼淚。
鄭、金兩個惡婦供道:勒死小馨珠后,金曇芳背著小馨珠的尸體,將她扔到了一個涵洞里。出來時,鄭慶秀拐拉著腿,裝著博學多聞的樣子指揮著:“她的衣服上面有指紋,把她的衣服扒下來,拿回去燒掉!”金曇芳順從地將小馨珠的綠棉襖,一身紅色運動服,紅、黃、藍三色雙肩書包,白球鞋都脫了下來,與鄭慶秀一起帶回雙合居旅社,從汽車里弄出汽油,點火將小馨珠的衣服、書包燒掉。
根據鄭、金二人口供,偵查員們顧不得疲勞,再次上山尋找小馨珠的尸體。終于在雙塘澗村旁的109國道106公里處的一個涵洞里發現了小馨珠的尸體。
她瞪著一雙驚恐的眼睛,靜靜地躺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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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員們心里默念著:“小馨珠,叔叔已經將殺害你的兇手抓到了,你安息吧!”用手將她的雙眼合上,抬下山來。
鄭晟岫、鄭慶秀、金縣芳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押進了門頭溝公安分局的看守所,偵查員們又全力以赴的投入到追捕趙修洋的戰斗。
張黎光副大隊長帶領偵查員對趙修洋可能落腳的朝陽、海淀、石景山區的親戚朋友等處以及可能涉足的場所進行周密的調查和組織蹲守,一干就是三個月,但是沒有發現一點線索。于是,偵查員們在他的親友、關系人等處都進行了部署,撒下了天羅地網。
1999年3月22日晚19時,撒下的網終于找到了線索。門頭溝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張黎光接到群眾舉報電話:“‘12·18’綁架殺人案外逃的趙修洋現在窩藏在河北省保定市富堂鄉柱澤村易綜家……”
此時,正是公安機關勝利結束兩會保衛工作后的倒休期間,大部分偵查員都在家補休。張黎光副大隊長放下電話后,感到事不宜遲,立即進行尋呼。此時補休的偵查員,有的正與家人吃晚飯,有的與女友在逛商場。當獲悉這一情況時,紛紛返回了單位。
一切就緒后,偵查員們帶著對綁架殺害小馨珠的歹徒的無比仇恨的心情踏上了征程,決心為屈死的小馨珠報仇雪恨。
張黎光大隊長在往新城的行車途中,為了爭分奪秒,防止趙修洋再次逃脫,用手機撥通了新城分局刑警大隊的電話,請求新城分局刑警大隊組織足夠的警力先行抓捕。新城分局刑警大隊的偵查員聽到介紹的案情后,個個義憤填膺,摩拳擦掌。
當晚21時40分,大隊長帶領偵查員將富堂鄉柱澤村易綜的家團團圍住后,踹開房門,沖進屋內,將鉆進被窩兒準備睡覺的趙修洋擒獲銬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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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門頭溝分局刑警大隊的偵查員趕到新城分局時,恰遇新城分局刑警大隊的偵查員抓獲趙修洋歸來。
經過突審,趙修洋對參與綁架小馨珠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不久后,鄭慶秀、金曇芳雙雙被判死刑;趙修洋、鄭晟岫也受到了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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