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因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和《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探親假路費屬于“職工福利費”范疇。
而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支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因此,員工按公司制度報銷的探親假路費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
如果你也有這方面的困惑,可以點擊下面的“問一問”進行討論
路費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條件:
需要來說需同時滿足
1、行程發生在2019年4月1日后;
2、報銷人為本企業員工;
3、僅限境內運輸服務;
4、用于生產經營等。
但是,結合探親假路費的實際性質,并不符合上述這些條件,因其本質屬于福利性質。
類似的情況還有,探親安家費、獨生子女費等均被明確歸類為福利費,所以這些情況的費用都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業務限制
具體來說,企業的費用支出必須用于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增值稅應稅項目才能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和企業的正常生產沒有關系,自己不能稅前扣除。對于增值稅來說,本來就是價外稅,需要完成的抵扣鏈條才可以。而到了最終的消費者實際消費的階段是不能抵扣的。畢竟,消費者才是增值稅最終的消費者。
常見的不得抵扣的情況如下:
1、用于免稅項目、簡易計稅、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對于免稅項目好理解,本身這些業務都不需要繳納增值稅,自然不會再讓你抵扣進項稅額。這里也可以理解為增值稅的鏈條終止了。
而簡易計稅本身就是按照優惠來操作的。簡易計稅的稅率雖然要比你可以抵扣的項目稅率高,但是也比你不能抵扣實際承擔的稅率低。而且,之所以有簡易計稅,主要還是這些業務本身很難獲得進項,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優惠政策。
2、非正常損失相關的購進貨物或服務?。
之所以非正常損失相關的購進貨物或服務?不能抵扣,可以從這些損失的貨物或服務,實際并沒有用于企業的實際生產和經營。這些貨物或服務沒有增值被企業出售,增值稅的鏈條就斷了,自然不能再抵扣進項了。
3、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娛樂服務等?。
貸款服務主要由于存款暫時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所以貸款服務也不能抵扣進項。而不管是餐飲服務,還是娛樂服務不能區分是個人消費還是為了公司經營進行的招待。既然不好區分,自然不能抵扣進項了。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