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7 月 18 日,學生秦某因意外摔傷前往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急診外科就診,綦姓醫生診斷其為左橈骨遠端骨折后進行石膏固定并開具藥物,告知家屬一周后復診。然而 9 天后復查時,創傷骨科高姓醫生發現骨折處不僅未好轉,反而錯位更加嚴重,需會診制定手術方案。家屬轉至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手術后,經多方專家咨詢確認,最初骨折本不嚴重,錯位加重系綦姓醫生石膏固定方向錯誤所致,這一說法還得到了醫院張姓工作人員在前期溝通中的證實,并有錄音為憑。從初診處理到病情惡化,暴露出醫院在臨床診療操作規范上的明顯疏漏,符合醫療糾紛中常見的 "治療操作不規范導致不良后果" 特征。
更令人憤慨的是后續投訴處理中的亂象。在秦某術后恢復 40 余天取出鋼釘、正式提出索賠后,此前承諾 "先治療后落實賠償" 的張姓工作人員態度驟變,將問題推給醫調委,且在電話溝通中態度囂張蠻橫,與家屬激烈爭執并叫囂 "你去告我們吧"。而醫院對此僅以 "對當事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輕描淡寫回應,回避了工作人員前期承認診療問題、后期出爾反爾的核心矛盾。這種前后矛盾的處置方式,恰恰反映出醫院投訴管理的嚴重缺陷 —— 既無規范的投訴處理流程,也缺乏對首訴負責人的有效約束,與醫療機構應建立的 "明晰投訴預案、強化首訴責任" 要求相去甚遠。
醫院的官方回復更凸顯了其責任回避與管理失職。對于家屬明確提出的 "石膏固定錯誤" 核心訴求,醫院僅憑內部核查就斷言 "診療行為并無不當",未提供任何專業論證依據,卻對自身工作人員曾承認過錯的錄音證據避而不談;對于工作人員態度惡劣問題,僅以 "遇過激言行應保持冷靜" 模糊帶過,未提及如何追究其失職責任。這種 "重推諉輕解決" 的態度,既違背了醫患溝通中 "尊重患者訴求、清晰回應疑問" 的基本準則,也暴露了醫院在醫療質量監控、人員管理上的雙重漏洞 —— 既無有效的診療缺陷追責機制,也缺乏對服務人員的常態化規范培訓。此類行為不僅損害了患者權益,更嚴重破壞了大型公立醫院的聲譽,加劇了醫患關系的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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