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婚,在古代習以為常,到了晚清時期,充滿好奇心的西方攝影師拍攝了一場童婚婚禮。這場婚禮沒有傳達出喜慶的氣氛,反而讓人感到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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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童婚里的新郎與新娘。
新郎看上去只有十一二歲,穿著并不合身的結婚禮服,對于如何承擔丈夫的責任,他心中有數嗎?新娘比新郎大幾歲,最多也不過十五歲。
在古代的童婚中,女方一般都會比男方大幾歲,為什么呢?第一,她可以做家務,照顧公婆和丈夫;第二,她已經達到生育年齡,可以為男方生兒育女、傳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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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童婚小夫妻的婚房。
新娘坐在床上,不知作何感想?由于拍照時對焦不準,沒有拍清楚她的面部,我們看不清她的表情。其實不難猜想她心中的無奈與悲涼(結合上一張照片她的神態),在這場婚姻中她就是一個“工具人”,今后她所面對的是無窮無盡的家務勞動和一次又一次的生育。
不知道這位新娘經歷了怎樣的一生?丈夫對她怎么樣?公婆刻薄嗎?熬過生育的鬼門關和頻繁的天災人禍了嗎?
像她這樣的新娘,只是古代無數女子的一個縮影。古代歷朝官府,對童婚不僅不予禁止,甚至加以鼓勵,其目的在于促進人口增長,從而增強國力。所以男子、女子普遍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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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新婚夫妻,看上去只有十二三歲。或為擺拍。
如果“晚婚”,還會受到官府的懲罰。漢惠帝劉盈下過一道命令:“女子十五以上不嫁者,五算。”女子15歲以上還未出嫁,要征收5倍的人頭稅。以今天的眼光來看,15歲還是個孩子啊!
西晉武帝司馬炎下旨:“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女子17歲還不出嫁,地方官就要為她找對象了。
南北朝時期北周武帝宇文邕發布詔書:“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爰及鰥寡,所在軍民,以時嫁娶。”女子13歲就要結婚,實在是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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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父子合影,這位父親應該不到20歲。
北齊后主高緯更加過分,他命令:“括雜戶女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悉集省,隱匿者,家長處死刑。”這是以征集婦女、處死家長相威脅,強迫女性在14歲以前結婚。當時戰亂頻仍,只有早婚早育,才能彌補人口的不足。
隋唐以后直至清朝,男女普遍在十四五歲結婚,更早的也不少見,到十七八歲還未婚,就屬于妥妥的大齡青年了。
【課后作業】按照《大清通禮》規定,清朝男女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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