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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地公告,涉及二圣頭社區、山門村等地!
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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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5(年)]第31號
2025年9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山西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以晉政地字[2025]293號批準征收集體土地0.8339公頃,現將經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晉城市2025年第三批次(晉城市花園路(塔東街-山門街)道路工程)
二、征用土地位置
紫光路以東、塔東街以南
三、被征地村及面積
開發區街道辦事處二圣頭社區0.7578公頃
四、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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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國家規定評估標準補償
(三)青苗補償標準
旱地(水澆地)地3.027萬元/公頃
五、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貨幣安置,補償費支付村委,由村委按規定使用和分配;社會保障安置。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城區自然資源局(使用權人到村(居)委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自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調查之日起,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登記時間: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8日
登記地點:晉城市城區自然資源局
復核時間:2025年10月18日前
七、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八、根據《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如對本批復不服,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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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5(年)]第32號
2025年9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山西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以晉政地字[2025]290號批準征收集體土地0.8338公頃,現將經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晉城市2025年第三批次(晉城市花園路(塔東街-山門街)道路工程)
二、征用土地位置
紫光路以東、塔東街以南
三、被征地村及面積
鐘家莊街道辦事處山門村0.0761公頃
四、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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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國家規定評估標準補償
(三)青苗補償標準
旱地(水澆地)地3.027萬元/公頃
五、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貨幣安置,補償費支付村委,由村委按規定使用和分配;社會保障安置。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城區自然資源局(使用權人到村(居)委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自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調查之日起,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登記時間: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8日
登記地點:晉城市城區自然資源局
復核時間:2025年10月18日前
七、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八、根據《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如對本批復不服,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來源:晉城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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