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和五年(公元831年),漢州仕邡縣( 今四川什邡縣)有一百姓名叫王翰。此人常常游竄在集市中,靠倒賣小商品賺取微利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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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王翰照常在集市里一邊走,一邊打量著各種商品,忽然兩眼一黑,一頭栽在地上,暴斃而死。
其家人聽聞噩耗,哭天喊地跑到集市,把他的尸體拖回家中辦理后事。
誰料王翰停放了三日,奇跡般復活了。家人驚愕,不知是人還是鬼,便試著詢問起來。
王翰說:“我死后被陰差帶到了地府,那里連我在內一共有十六魂在大殿中,經一番審問裁決,那十五人各自被分配到別的地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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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我一人被帶到另外一司處等待,正當我疑惑不解時,來了一位穿青色衫袍的少年,自稱是我侄子,還說他是冥官的文書,隨即叫我隨他一起閱覽冊籍。
他在翻冊籍時,又說是我的哥哥,但是他的相貌并不像我的兄長。
此兄長說:有一頭有冤情的牛,控訴你焚燒山林草木,利用灰燼肥田時,冤枉把它燒死。
還有,你曾經賣竹子給殺狗人做箜篌( 古代弦樂器),此樂器對竹子的品質甚是考究。賣狗人用狗抵付竹款,你又殺死了兩條狗。那兩條狗死后來到冥司同樣告你狀。
慶幸的是,現下你的名字還未出現在死籍上,暫且可免于一死,不過,你可以為他們做什么功德嗎?
我說:誠心設齋祭祀,并抄寫《法華經》和《金剛經》……話未說完,他們都搖頭說不可以,懇請我每日念誦《金剛經》七遍給他們便可。
兄長聽后高興地說:夠了,夠了……話音剛落,我就復活了。”
王翰把去地府的所見所聞如實向家人敘述了一番。
正當家人沉浸失而復得的喜悅中時,王翰卻毅然而然地做出一個令人出乎意料的決定。
那就是舍棄俗世的家,出家當和尚。家人很不理解,倍感傷心。可王翰去意已決,誰也勸說不了。
王翰給家人說:“平日里我們習以為常,不以為然的事,說不準死后都有可能被清算。
對家禽動物的殘殺,一分一毫也都是要還的。我得以死而復生,是多么幸運,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多做功德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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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翰走了,家人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淚眼朦朧,實在不明白為什么一定要出家當念經和尚?
或許只有經歷過、看見過的人才知道因果真實不虛吧?只有明白的人才知道欠下的債遲早都是要還的吧!
選自《酉陽雜俎》聲明:本故事內容皆為虛構,文學創作旨在豐富讀者業余生活,切勿信以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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