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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武漢網警成功偵破了一起利用AI換臉技術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案件,抓獲阿成(化名)等4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源于2025年6月10日,某MCN機構工作人員發(fā)現公司公眾號異常推送投資理財內容,經查證發(fā)現賬號密碼被修改、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信息被篡改。犯罪嫌疑人通過AI換臉技術生成動態(tài)人臉識別視頻,繞過互聯網平臺的人臉識別驗證系統(tǒng),非法控制企業(yè)賬號并篡改關鍵信息并從中牟利,涉案金額高達4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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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利用AI換臉技術繞過人臉識別系統(tǒng)會發(fā)生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和社會的結果并且客觀上設施了該行為并且造成了嚴重后果。已經涉嫌犯罪。那么阿成等四人可能涉嫌哪些罪名和法律后果呢?具體分析如下: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5條的規(guī)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如果侵入國家事務、國防科技和尖端科技領域的計算機系統(tǒng)。根據具體案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5條第二的規(guī)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如果侵入國家事務、國防科技和尖端科技領域以外的計算機系統(tǒng)并實施非法控制。根據具體案情,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的規(guī)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如果存在非法獲取、出售或者買賣、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根據具體案情,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竊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的規(guī)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如果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AI換臉技術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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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刑事責任外,犯罪嫌疑人還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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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網警破獲的這起AI換臉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案件,揭示了人工智能技術被濫用帶來的嚴重安全風險。
本案的成功偵破不僅打擊了犯罪行為,也為AI技術監(jiān)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掌握人工智能及相關技術的專業(yè)人員,應當敬畏法律紅線,切勿因一時貪欲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們公眾朋友也應當提高安全意識,保護好個人信息,謹慎在公開的社交平臺發(fā)布清晰的正面照片、動態(tài)視頻等。只有多方協(xié)同,才能實現技術創(chuàng)新與安全的平衡,促進人工智能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本文旨在法規(guī)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構成對具體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斷的任何成果,亦不作為對讀者提供的任何建議或提供建議的任何基礎。作者在此明確聲明不對任何依據本文采取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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