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我發文炮打瞎判法定繼承糾紛案的江蘇南通市崇川法院南通港家事法庭法官夏建華,直奔十萬加,把夏建華的分管領導、崇川法院專委錢徐寧炸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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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約談我,說注意到我公眾號上,寫了河北贊皇縣法院法官趙慧如瞎判的一例離婚案。
患胃癌被離婚后去世的董淑娟,她哥哥劉雪朝,是怎么找上我的呢?
這涉及9年前一個性質更惡劣的案件——拒不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罪案。當時我在《新京報》發文《拒不解救被逼賣淫少女,行政記過就行了?》,呼吁對涉事民警嚴究刑責。因為是陳芝麻爛谷子的事了,又涉及個人隱私,就不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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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又找上我;那就再多管管閑事唄。
錢徐寧看到的公眾號拙文,閱讀量有限。但她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狡兔三窟。閱讀量高的(兩篇合計約9萬),發在其他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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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長期替劉雪朝出謀劃策,并做了一些些的事。比如,聯系平臺曝光,聯系專業人士幫制作短視頻發去抖音、快手。等等。
董淑娟被離婚一案,趙慧如判得荒腔走板。一方患胃癌重癥,直接判離,讓董淑娟分文無得的在貧病交加中死去。財產分割未傾斜照顧重癥一方;沒判給經濟幫扶金;沒給與司法救助金;關鍵是,沒適用先行給付制度。而男方張鵬杰,早轉移掉了財產。董淑娟只拿到一張“法律白條”——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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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我這說法,前段時間被我拉到網上亮相的南通中院民一庭法官盧麗,也是認同的。因為,看到南通中院公號上她的“自宣”文章,提到她辦的一單離婚案,女方重病,讓男方一次性給付28萬元經濟補償,才準離。
不過,盧麗這法官是否“雙標”,還真不好說。比如,她在(2021)蘇06民終2172號繼承糾紛案中,堅持推定贈與事實,基礎事實必須要有證據證明;而當我發文公開批評夏建華在三個繼承人都否認發生贈與的情況下卻無憑無據推定贈與遺產給渣滓無賴嚴有華,是瞎推定亂贈與,她卻維持夏建華對我的2萬元司法罰款,不惜自己打自己的臉啪啪啪。
趙慧如,是應該被釘上司法史的恥辱柱的。
在劉雪朝堅持不懈的控訴之下(我也是出了點推動之力的),今年4月,贊皇縣法院判了董淑娟前夫張鵬杰拒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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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忘了及時吹牛。實在是沒時間,吹牛都要趁空閑,或者擠時間。
不像錢徐寧,辦個網約車小案,都連年宣傳報道,反反復復搞得像是在貼燒餅一樣。
劉雪朝還是不甘心,認為沒追究遺棄罪。
那就再接再勵唄。前段時間,崇川法院又有人約談我,我說我忙得很吶。忙啥?如替劉聯系機構媒體并寫報題綱要,推動曝光唄。
10月17日,紅星新聞發出署名記者李毅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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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機構媒體如羊城晚報、濟南日報、海報新聞、楚天交通廣播等,門戶網站如搜狐、網易、鳳凰、中華網等,社交自媒體如微博、頭條、抖音、快手等,轉載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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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上了微博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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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動的拒執案早就辦結;又在推動遺棄案了(其實我認為:是拒執、遺棄二罪競合,應擇一重者而適用)。錢徐寧,你的呢(我罰款還沒交呢。問我,就是沒錢!)?
在我所代理的,2023年嚴金華、嚴淑華訴嚴有華法定繼承糾紛案中,我姑姑嚴淑華照顧我奶奶王連珍約10年,嚴有華首份答辯狀中都已自認嚴淑華照顧老人(一審結束調閱卷宗發現的),構成免證事實;夏建華卻隱匿該答辯狀不送達,及隱匿嚴有華全部所謂舉證材料11頁13份,全程不組織質證(這是核對下筆錄就顯而易見的),直接駁回遺產款分割訴請,即變相判歸嚴有華,甚至在三方都說不存在贈與的情況下推定贈與嚴有華。
而在我發文揭穿夏建華黑箱判案“出老千”后,錢徐寧身為夏建華分管領導,不盡閱核責任,不糾正他,相反跟他合計著罰我兩萬元。
讓服侍老娘約10年的女兒,遺產款分文無得;我就不知道,錢徐寧這全國婦聯“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稱號,名實不能相符,究竟是怎么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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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閑人一個,又插手拒不解救拐賣婦女兒童案,又插手離婚拒執案、遺棄案;你這稱號不如干脆送我,讓我轉手去丟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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