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近日,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沈某發布微博視頻,公開實名舉報前任局長郭某涉嫌工程腐敗,引發輿論高度關注。
這場來自體制內部的舉報,將一起涉嫌浪費億元財政資金的環保工程問題推向公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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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某在舉報中直指,郭某主政姜堰區生態環境局期間,主導建設的環保工程存在多項違規操作:
通過圍標竄標、操縱招投標等方式左右項目歸屬;
通過虛增工程量夸大建設成本;
最終借助其發小實際控制的公司套取財政資金。
更為嚴重的是,這些耗費巨資的工程尚在服務期內便已爛尾,未發揮任何環保效用。
圍標竄標、操縱招投標、虛增成本、借助發小套取財政資金、工程爛尾······,這些惡劣因素迭加在一起如果屬實,不就是碩鼠式“敗家子”之作為嗎?
而作為主要決策者和當事人的郭某,豈能逃脫相關責任,并依紀依法付出相應的代價!
但面對舉報,現已擔任泰州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執法局局長的郭某給出截然相反的回應:先是稱完全不知曉此事,后又回電表示沈某已舉報兩三個月,舉報內容系捏造,完全不屬實,自己將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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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與泰州市生態環境局已介入調查,明確表示相關情況尚在調查處理中,結果將另行告知。
公眾期待權威調查能厘清真相:究竟是內部舉報揭露的腐敗黑幕,還是被舉報人所稱的惡意誣告?這筆億元財政資金的去向與損耗,終將需要一份清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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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舉報人和被舉報者曾為上下級關系,其舉報的時機與動機也頗為蹊蹺,一定程度上難免讓人存疑。
但無論如何,二人之間畢竟曾經是親密的同事合作關系,如此尖銳事關大體的“舉報對立”既然已攤開在公共輿論空間,進入公眾審視的范疇,就必須有個明確說法和清晰的結論。
到底是舉報屬實還是誣告,相信不難查清。而涉事二人必將有一個要為此承擔相應的后果。
在反腐斗爭深入推進的當下,出現此種當事雙方“針鋒相對”的案例未嘗不是好事,說明公權力越來越在陽光下接受監督,朝著更加公正透明的健康方向運行。
至于針鋒相對的當事二人最終“鹿死誰手”,相信法紀自有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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