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迪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劉宏偉律師有“三個朋友”:
一、“被處分”:很多人莫名其妙?我們都需要“關系網”、“領導”當朋友,劉宏偉律師竟然把“受處分”當作朋友,這太不可思議了?我們向劉宏偉律師求證時,他認真的說“被處分并不是壞事,它是我們最好的朋友,也是反面鼓勵和教訓,是每個人前進路途上的警示鐘、指示牌呀”,聽了劉宏偉律師一席話,我們恍然大悟也深深敬佩。
劉宏偉律師在做警察18年執業律師23年以來,受表揚最多受處分也最多,正是他的這種嚴格要求自己自律自虐,把“受處分”當做“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精神,才成就了全國政法系統的一面旗幟和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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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把“笨”當朋友:劉宏偉律師最討厭“聰明”“捷徑”,他認為做事業必須“用拙”“笨功夫”,在創業過程和待人處事之道中,一定要“質樸”“純潔”“愚公移山”,也就是“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因此他常年的把“笨”“笨功夫”當做朋友,持續性謙虛低調,成就了事業。
三、把自律自虐當朋友:眼睛向內刮骨療毒,持續謙卑持續性低眉,時時刻刻心存敬畏,正是劉宏偉律師把“自律自虐”當朋友的做法,使他幾十年以來,保證了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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