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
我姐夫的26.8萬元現金被搶了”
2025年12月8日
夏某焦急地向
云南宣威市公安局得祿派出所報警
一聽是二十多萬現金的“劫案”
民警瞬間進入緊張狀態
立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
據“受害人”何某描述:
“當時四個小青年圍著我
用香煙把我迷暈后就把錢搶走了!”
:他們穿什么衣服?
:有點黑色的,我也記不得了
:長相給有明顯特征?口音是哪點呢?
:我沒看清……認不得

民警眉頭一皺
這情節實在過于魔幻了吧?
事情一定不簡單
隨即
民警向其耐心講解報假警的后果
但不管民警怎么說
何某仍堅稱“錢真被搶了”
在全所民警三個小時的排查后
發現根本沒人靠近過何某的車
“被劫”的現金也在何某車內找到了

在證據面前
何某終于坦白:
他因對女兒的訂婚對象不滿意
又舍不得退還26.8萬元彩禮
索性自導自演這出被搶劫戲碼
試圖瞞天過海
![]()
在何某車內找到的現金。
為增強可信度
他還特意打電話給大舅子夏某說錢被搶
自己“不會報警”
讓大舅子代為報警
![]()
目前
何某因謊報警情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課堂
如對婚事有異議,應:
1?? 坦誠溝通:與對方家庭協商退還事宜;
2?? 申請調解:可通過社區、街道或司法所協調解決;
3?? 提起訴訟: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明確彩禮處置方式。
警方提醒
1?? 法律紅線不可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謊報警情、虛構案件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最高可處10日拘留,并處500元罰款。若造成警力資源嚴重浪費或嚴重后果,將依法從嚴懲處。
2?? 警力資源請珍惜
每一起虛假報警,都可能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失去及時救援的機會。110是守護人民群眾安全的“生命線”,絕非兒戲。
?謊報警情不是“玩笑”,而是違法行為!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袁菀藝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