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謝法官了,這次和解多虧了你從中協調,為我們雙方都考慮得很周到,既解決了問題,也沒傷和氣,你辛苦了。”申請執(zhí)行人張先生在電話里向法院執(zhí)行局的法官連連道謝。這場始于朋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以雙方都滿意的方式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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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張先生與王先生本是多年好友,因王先生急需資金周轉,張先生便借出7萬元。借款到期后,王先生遲遲未還,無奈之下,張先生訴至法院。一審判決生效后,王先生需向張先生返還全部借款,王先生陸續(xù)償還1.3萬元后疾病復發(fā),不僅需要住院治療,后續(xù)還需長期用藥,暫時失去了還款能力。
得知情況后,負責該案的法官沒有簡單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而是考慮到雙方的朋友情誼,以及被執(zhí)行人的實際困境,決定以調解化解矛盾。由于王先生身處外地,張先生也在鄉(xiāng)下,雙方無法到法院當面溝通,法官便承擔起“遠程橋梁”的角色,多次通過電話與雙方溝通。
面對張先生的擔憂,法官耐心解釋王先生的身體狀況和還款意愿,安撫其情緒;針對王先生的顧慮,又積極傳達張先生的理解與讓步,引導其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經過數次的電話溝通,從還款金額拆分到每期履行時間,法官逐一細化方案,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執(zhí)行和解協議——王先生從三個月后(身體康復后)于每月28日前償還借款1000元至借款還清時止。
“執(zhí)行不僅是維護法律權威,更要傳遞司法溫度。”執(zhí)行法官表示,在辦案過程中,既要保障申請執(zhí)行人的合法權益,也要體諒被執(zhí)行人的實際困難,用耐心和柔情化解矛盾,才能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如今,雙方不僅解開了債務糾紛的“心結”,也為這段朋友情誼保留了余地,真正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作者:耿楠
編輯:豐元雪
初審:耿楠
復審:季從軍
終審:樸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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