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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揪著名人用詞偏差的娛樂式批判重要,還是正視那25厘米落差背后8500萬殘障群體“出行如渡劫”的生存現狀重要?
前文回顧:
鄭智化引發了一場大討論。
深圳機場那輛升降車與機艙門之間的25厘米縫隙,因鄭智化一句“連滾帶爬”,炸出滿城風雨。
有人忙著數監控視頻里究竟有幾人攙扶,有人摳字眼論證“冷眼旁觀”、“連滾帶爬”屬不屬實……更有甚者,迫不及待給這位坐輪椅的歌手上綱上線到“貶損大陸”的高度。
但在價值排序上更值得討論的問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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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說鄭智化。
鄭智化該批嗎?我覺得該。
公眾人物情緒化表述,如同在輿論火藥庫玩火柴,“連滾帶爬”四字火星子濺到基層工作人員身上,確實該挨幾記悶棍。
但我們也要知道,因為王世堅視頻出圈,“連滾帶爬”是臺灣網民熱梗,鄭智化只是用他表達感受而非描述真實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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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并不存在嚴重的失實問題。
當我們掄起道德大棒時,不妨先看看價值排序:是揪著名人用詞偏差的娛樂式批判重要,還是正視那25厘米落差背后8500萬殘障群體“出行如渡劫”的生存現狀重要?
某些人罵鄭智化時那股較真勁兒,要是能分三成去監督無障礙設施建設,怕是中國早成了殘疾人出行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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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離奇的是,我們居然還在爭論“該不該讓人抬著上飛機”。
殘疾人想要的不是一幫人沖過來幫忙抬上去,而是良好的出行設施,可以讓他們像健全人一樣出行無礙。脫口秀演員黑燈說得好:“有門卻要走狗洞”嗎?
真正的文明不該是讓殘障人士享受被抬轎子式的“恩賜服務”,而是給他們能獨立通行的坡道。
2
當網友怒斥鄭智化“二三個人服務還不夠”時,他們暴露出對殘障權益的認知還停留在“施舍”階段。他們不懂,被迫接受幫助本身就是一種屈辱,從殘障設施上改進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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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我一個朋友所說:
“鄭智化們所需要的不是多少人為他提供服務,而是不要設置障礙,剝奪他們安全出行的基本權益。如果能夠提供合規的無障礙設施和無障礙服務,不需要一個人提供服務他就能進到座位的話,我相信這正是殘疾人群體是需要。他們不是要求多少人為他們服務,而是要求不要設置障礙使他們不得不接受被服務。
如果不得不接受被服務的話,那至少服務人員應該懂一點基本常識,接受過一點基本的安全訓練,而不是用蠻勁拎起來拖著走,再用人搬動他的腳。提供這樣的服務必須接受基本的安全救助訓練。因為長期坐輪椅的人,或者老人,骨質疏松問題很嚴重,髖膝踝關節非常容易損傷、脫臼、韌帶撕裂。那樣的托拽極其容易造成身體傷害,輕則胳膊腿骨折,重則肋骨、脊柱骨折,斷骨扎穿心肺肝腎內臟。
一旦出現這樣的問題,你機場、航空公司再道歉,再給多少賠償,又有什么用?寫那篇文章和持有相同觀點的人非常多,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那樣的野蠻“服務”具有把不可逆轉的身體損傷強加給當事人的危險性。試想,鄭智化們至少還能坐著輪椅出行,如果在托拽過程中他的脊柱骨折,那就意味著他們終生只能躺在床上,余生吃喝拉撒都要在床上度過。那個寫文章指責鄭智化的人,和那些對鄭智化頗有微詞的人,如果能夠認識到這點,還會指責他嗎?他們自己愿意冒著脊柱、肋骨骨折的危險,被那樣服務嗎?”
今天我們能因為25厘米高度差吵到熱搜爆表,明天就該用同樣的勁頭去追問,為什么《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實施后,很多城市的盲道仍只是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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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某天殘障人士能獨自從容通行,而非靠“連滾帶爬”的修辭才能激起水花,那才是真正的“星星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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