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條新聞,把“臺獨”分子的臉打得啪啪響。
一是大陸公安機關正式對“臺獨”頑固分子沈伯洋立案偵查,二是島內有個退伍軍人因為被大陸通緝,連銀行貸款都辦不下來,更有趣的是,國臺辦發(fā)言人居然還對這件事回應了——“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依法追究”。
這句話初聽沒什么特別的,但是仔細想想,信號很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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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這分明是給“臺獨”分子們敲的喪鐘,而且喪鐘不止為沈伯洋等人而鳴。
這兩件事分開看是法律行動和金融現(xiàn)象,合在一起看,根本是一盤大棋:大陸對“臺獨”的懲戒,已經從“點名警告”升級到“司法管轄+全域封殺”。
以前某些人可能還存著僥幸心理,覺得大陸的“依法懲治”只是嘴上喊喊。但現(xiàn)在劇本變了——立案偵查意味著法律程序全面啟動,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接下來就是完整的偵查、審查起訴鏈條。說白了,這套流程一旦開動,就必然要有個法律上的交代。更關鍵的是,這個“交代”的效力范圍,可不僅僅限于大陸境內。
看看那位被銀行拒貸的退伍軍人就知道了。大陸的通緝令雖然不能直接讓島內銀行凍結賬戶,但金融機構最怕的就是風險不確定性。當一個人背上“危害國家安全”的嫌疑,任何與他有跨境資金往來的機構都得掂量掂量后果。這種“軟性制裁”比硬性抓捕更可怕,它讓“臺獨”分子在社會生活中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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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這個案例尤其值得玩味。
這位長期接受外部勢力資助、把“認知作戰(zhàn)”當主業(yè)的副教授,現(xiàn)在成了大陸法律體系里的“犯罪嫌疑人”。
這個身份轉變傳遞出兩個信號:第一,大陸對“臺獨”勢力的打擊正在從政治宣示轉向司法實操;第二,以后這種跨境通緝會像例行公事一樣常態(tài)化——今天可以是沈伯洋,明天就能是其他跳得更歡的“臺獨”政客。
所以,從今往后,臺獨分子要么被消滅,要么就得夾起尾巴做人,裝也得裝得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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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網(wǎng)友說得一針見血:“立案就要有結果”。
我國公安機關辦案向來有“立案必破”的傳統(tǒng),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現(xiàn)在法律機器已經開動,就意味著無論沈伯洋是躲在島內還是逃到海外,這個案子都會像影子一樣跟著他。所謂“全球通緝+終身追責”可不是說著玩的,看看那些被紅色通緝令追得滿世界跑的外逃貪官就知道了,丁義珍就是個十分形象的前車之鑒。
更何況沈伯洋發(fā)家,靠的還是大陸的惠臺政策,現(xiàn)在大陸這么一棒子打過去,他還有沒有逃亡的盤纏都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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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某部門發(fā)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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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除非直接解放臺灣才算動真格”,這是沒看懂現(xiàn)在的策略精妙之處。
大陸現(xiàn)在做的,正是在法律框架下實現(xiàn)對“臺獨”分子的“精準清除”。今天一個立案偵查,明天一份跨境通緝,后天再來個金融限制……這些動作單看似乎不致命,但累積起來就是在抽干“臺獨”的生存土壤。等到某天他們突然發(fā)現(xiàn)自己在島內成了過街老鼠,在國際上變成人人避之不及的瘟神,那時候連討價還價的資本都沒了。
看看國臺辦的表態(tài)吧,“將堅決依法嚴懲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行徑”,這話說得平淡,但每個字都帶著千鈞之力。法律這把刀一旦出鞘,不見血是不會回鞘的。現(xiàn)在刀尖已經指向沈伯洋,下一個會輪到誰?“臺獨”清單上的那些人,最好每晚睡覺前都摸摸自己的后頸脖。
時間真的不站在“臺獨”這邊。大陸現(xiàn)在連武統(tǒng)都不急著用,而是用法律、經濟、外交這些更高級的武器慢慢收網(wǎng)。等網(wǎng)收緊了,“臺獨”分子們就會發(fā)現(xiàn):他們不僅等不到“國際支援”,連在島內都會變成全民避之不及的負資產。
到那時候再想回頭?對不起,法律程序一旦啟動,可就由不得他們喊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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