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行勿忘頭盔
安全從“頭”開始
![]()
安全頭盔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 “生命防護盾”,在意外發(fā)生時能最大程度減輕頭部傷害,保障騎行者生命安全。近日,楊浦區(qū)行政復議局在辦理審查交通違法類復議案件中,發(fā)現(xiàn)不少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騎行過程中佩戴安全頭盔的意識不強,在交通警察對其執(zhí)法時,駕駛人陳述申辯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門”。楊浦區(qū)行政復議局結合近期交通案件的辦理情況,梳理了其中涉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典型案例作普法釋法提示。
問
短距離駕駛電動自行車,可以不戴頭盔嗎?
答
不可以。無論騎行距離長短,騎行電動自行車都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舉個例子:小A午間騎著電動自行車到公司附近吃飯,把安全頭盔留在了辦公室,剛起步就被執(zhí)勤交警攔了下來。小A發(fā)問:“我就騎到前面那個路口吃飯,也需要戴頭盔嗎?”
![]()
復議提示:在駕駛電動自行車時,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現(xiàn)實中,很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因為騎行的距離短,抱著僥幸心理,認為不會發(fā)生交通事故。但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往往具有突發(fā)性,即使是短距離騎行,也可能因突發(fā)狀況導致摔倒或碰撞。因此在騎行電動自行車時,必須遵守相關規(guī)定,戴好安全頭盔。
問
頭盔被雨淋濕了,可以不戴頭盔駕駛電動自行車
答
不可以。騎行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舉個例子:小A下班時發(fā)現(xiàn)剛剛下完一場暴雨,把掛在電動自行車上的安全頭盔打濕了,由于無法佩戴頭盔,小A就直接啟動了電動自行車,剛起步又被執(zhí)勤交警攔了下來。小A發(fā)問:“我的安全頭盔濕了怎么辦呀?”
![]()
復議提示:交通警察在執(zhí)法的過程中,經常有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反映自己不是故意不佩戴安全頭盔,而是有客觀因素,比如:頭盔被雨打濕、頭盔被異物污損、頭盔放在電動自行車上遺失或者損壞、剛買電動自行車未及時配備頭盔等情況,導致其無法佩戴或未正確佩戴(未系安全扣等)。遇到上述突發(fā)情況,大家也要遵守相關規(guī)定,在無法佩戴安全頭盔及無法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的情況下,應該考慮更換交通工具出行。
法條導讀:
《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除遵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駕駛人年滿十六周歲;
(二) 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最高時速;
(三) 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開啟照明裝置;
(四) 不得連續(xù)多次、長時間鳴喇叭;
(五)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佩戴安全頭盔;
(六) 非下肢殘疾人員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
楊浦區(qū)行政復議局提醒您:
騎行路上,安全永遠排在首位。安全頭盔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保命神器”。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法律規(guī)定的責任,更是對自身生命安全的尊重。遵守交通法規(guī),讓“騎行戴盔、規(guī)范系扣”成為出行習慣,讓“小頭盔”來守護“大安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