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晚上10點半,淄博市周村區某生活區的樓道里,44歲的許某剛推開家門,就撞見了個 "蒙面人"。誰也沒料到,這場毫無預兆的碰面,會讓一個家庭徹底崩塌 —— 這個戴著面具、揣著匕首的男孩,只用幾分鐘就奪走了他的生命。
三年后,2025 年 7 月的一審判決讓這起案件再次引爆網絡:時年 16 歲的兇手小陌,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3 年。評論區里滿是 "太輕了"" 不解氣 " 的呼聲,畢竟誰也沒法接受:一個未滿 14 歲的少年,能把刀捅得那么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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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麥克斯" 到 cosplay 的三次說辭
案卷里的細節透著寒意:許某胸部的傷口最長達 19 厘米,深得能看見胸腔里的臟器,主動脈和上腔靜脈全被切斷,鮮血在樓道里積了一地。法醫鑒定書直白地寫著:"急性大出血死亡",翻譯過來就是,傷者根本沒機會等到搶救。
而兇手小陌的說法,卻像換劇本似的變了三回。
第一次接受訊問時,他說自己腦子里住著個叫 "麥克斯" 的家伙,天天嘲笑他膽小,還慫恿他 "殺個人證明膽量"。2022 年 8 月就買好了匕首、鐵錘,9 月那天趁家人睡熟,戴著面具去小區 "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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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見許某后,對方伸手要摘他面具,他怕 "被認出來社死",就感覺 "麥克斯附了身",抬手就捅。
可到了第四到第六次供述,小陌又改口了:"麥克斯是編的,想少擔責任。" 這次的說法是,自己沉迷暴力游戲和動漫后變得易怒,那天是去拍 cosplay 視頻,結果被許某 "莫名掌摑",面具歪了擋視線,恐慌中才動的手,還補了兩刀。
等到庭審時,細節又變了:"他打我左臉,匕首自己滑出來,我順手一劃就捅到了。" 三次說辭里,唯一不變的是 "怕社死" 這個理由,只是觸發條件從 "摘面具" 變成 "被掌摑",動手原因從 "被慫恿" 變成 "慌亂中誤操作"。
法院顯然沒信這套說辭。判決書里明確寫著:"無證據證明被害人動手,多次捅刺要害部位,顯系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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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 "卡" 住的 13 年刑期
最讓網友疑惑的是:未滿 14 歲不是不用負刑責嗎?這就得說說 2021 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里面加了條關鍵規定:12 到 14 歲的孩子,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情節惡劣又經最高檢核準的,得負刑責。
小陌剛好踩在了這條 "紅線" 上。2008 年 11 月出生的他,案發時還差倆月滿 14 歲,但檢察機關認定:他雖然有 "品行與情緒混合性障礙",但專業鑒定顯示 "完全有刑事責任能力",而且作案前準備工具、目標隨機、手段殘忍,完全符合 "情節惡劣" 的標準。
2023 年 10 月他曾被取保候審,直到 2024 年 10 月最高檢核準追訴,案件才重新進入司法程序。2025 年 7 月一審宣判時,法院考慮到他是未成年人,加上案發后主動報警等待抓捕,算自首,最終判了 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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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刑期其實不低。要知道,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會從輕,而故意殺人罪的起刑就是死刑、無期徒刑。但評論區的怒火點在于:"13 年后他才 29 歲,可被害人家屬要痛苦一輩子。"
被害人許某的妻子徐女士接受采訪時說,家里本就困難,丈夫沒了,日子徹底垮了,她到現在都想不通 "為啥要殺我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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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小孩不懂事"
有人問:"他還是個孩子,就不能給改過機會嗎?" 但法律早就把邊界劃清楚了。最高檢的解讀里說,12 到 14 歲負刑責要滿足三個條件:犯的是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罪、造成死亡或嚴重殘疾后果、情節惡劣,三個要件缺一不可,就是為了既不放縱犯罪,也不冤枉孩子。
小陌的案子里,檢察機關和法院層層核查:先鑒定他有刑事責任能力,再核實作案工具和傷口證明 "手段殘忍",最后由最高檢核準追訴,每一步都踩著法律的標準來。判決書里那句 "不加節制,不計后果",正是對這種隨機暴力的否定 —— 再年輕,也不能成為剝奪他人生命的借口。
如今案件還沒生效,是否上訴還是未知數。但樓道里的血跡早已擦干,法律給出了它的答案,只是許某再也回不到家里,徐女士也只能對著判決書,一遍遍追問那個永遠沒答案的 "為什么"。
本文系社會新聞/真實案件改編,人名為化名,本文圖/選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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