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郝瑩
12月12日,此前備受關注的陜西渭南男子李某春故意灌面湯嗆死妻子一案,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新華社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春與被害人吳某莉為夫妻,在陜西白水縣經營面館。2024年6月以來,因吳某莉在網絡上有不當交友行為,二人產生矛盾。同年9月4日,李某春酒后與吳某莉在面館再次發生爭執,李某春對吳某莉實施毆打,又向吳某莉澆灌常溫面湯,最終致其死亡。后經法醫鑒定,吳某莉系因呼吸道吸入面湯而窒息死亡。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春因婚姻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李某春有自首情節,被害人吳某莉對本案發生有一定責任,且李某春取得了被害人親屬諒解,故對其從輕處罰。
封面新聞此前曾報道,被害人吳某莉母親曾表示,外孫和外孫女多次上門請求諒解李某春,但自己和兒子都堅決不諒解。吳某莉的弟弟表示,案發后才了解到姐姐此前長期遭遇家暴,24年8月中旬,姐姐和李某春就吵過架,雙方親戚還去勸過,不久后李某春帶著一家人前往西安旅游,就以為是小吵鬧,已經和好了。后來家屬才知道,因為李某春打傷了吳某莉的胳膊,才帶她出去旅游。
曾在面館打工的一名劉姓女士表示,多次看到李某春和吳某莉發生口角,有一次李某春因搟餃子皮不高興,拿起搟面杖就打她妻子。劉女士表示,被打罵后吳某莉不報警、不就醫,也沒告訴其他家人,“李某春多次故意找事兒,和吳某莉吵架,我看不下去了,也不好說什么,最后離職了。”
此前,白水縣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吳某莉的女兒已成年,兒子尚未滿18歲,已落實對孩子發放每月900元的生活補助。“孩子滿18歲時,考上大學還會發放5000元一次性補助”。負責落實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李某春家原本經濟條件很不錯,目前孩子由三爸(李某春的兄弟)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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