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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動信訪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的重要舉措。檢察機關作為黨絕對領導下的政治機關、法律監督機關和司法機關,在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方面負有重要職責。做深做實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必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從政治上著眼、在法治上著力,一體推進預防、受理、辦理、監督追責、維護秩序“五個法治化”,助力以信訪工作法治化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夯實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根基,做深做實預防法治化
預防法治化實質在于矛盾糾紛的源頭防范化解,是治本之策。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應堅持和踐行“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
一是抓前端排查。嚴格落實辦案影響、風險研判機制,把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貫穿履職辦案全過程,對存在風險隱患的重大敏感案件實行臺賬管理,防止檢察環節矛盾激化、上行、外溢。聚焦“四大檢察”辦案流程開展風險隱患評估和梳理歸納,形成各業務條線風險點,制定相關履職清單,針對涉檢信訪反映的實體問題、程序問題和作風問題,有針對性加強證據審查、規范辦案流程、改進工作作風,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風險消除在前端。
二是抓前端質效。緊緊圍繞“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基本價值追求,全面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一體抓實“三個管理”,全面準確落實司法政策,依法辦案、公正司法,確保實體公正;嚴格遵守辦案程序和辦案期限,著力提高辦案效率,避免因履職辦案引發信訪矛盾,努力讓人民群眾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是抓前端治理。建立健全檢察辦案發現社會管理漏洞和風險隱患的研判機制,對類案反映出的普遍性、傾向性矛盾糾紛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完善政策、加強監管、堵塞漏洞,推動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建立健全社會治理檢察建議評估考核和落實保障機制,切實增強檢察建議剛性,助推行業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暢通人民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做深做實受理法治化
規范、便捷、高效的訴求表達渠道是受理化解矛盾糾紛的前提。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應確保群眾訴求能夠依法、精準、順暢地進入法治解決軌道。
一是積極融入綜治中心建設,實現服務群眾有平臺。線下,在市(縣)級綜治中心設立12309檢察服務中心,健全與市(縣)信訪中心、涉法涉訴中心工作銜接機制;線上,在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及村社區設置智能服務平臺,如湖北省枝江市檢察院通過放置“家門口的檢察院”二維碼,方便鄉村社區群眾線上信訪。同時,建立“涉企+特群”綠色通道,涉企案件實行“當日登記、當日分流、三天反饋”快速響應機制,立接立辦;“一老一小一特”群體案件實行“簡便申請、簡易程序、簡化文書”工作方式,特案簡辦。
二是規范全面依法受理,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對信訪人以來信、來訪、網上信訪登記,以及人大、紀委、政法委等單位轉辦的涉檢信訪事項進行全面登記,做到底數清晰、辦理主體和期限明確。對于登記的信訪案件,準確區分事項類型,全面落實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要求,依法依規及時進行分流,精準轉辦至各業務部門,做實“來訪必接”。建立信訪事項跟蹤督辦機制,所有涉檢信訪案件由信訪工作部門按照辦理流程節點和期限全程跟蹤督辦,責任部門辦結后,及時將辦理情況反饋至信訪工作部門,形成工作閉環,做實“有信必復”。
三是深入基層直面問題,做到接訪下訪有效果。大力弘揚“四下基層”優良作風,健全完善接訪下訪工作制度,對刑事申訴、涉企案件等首訪案件、重大疑難復雜信訪事項明確領導包案制,對特定信訪群體采取預約接訪、帶案下訪、上門回訪等形式,切實推動信訪事項有效化解。
錨定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目標,做深做實辦理法治化
辦理法治化的關鍵在于實質性解決問題。應堅持黨的領導,強化多方聯動,樹立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解決好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一是建立檢調對接多元調處機制,以法解民憂。堅持調解優先,在依法辦理的前提下,對于具備調解基礎的案件,積極引導和規范開展調解工作。加強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的銜接配合,實行“點單式”服務,因人制宜、因案施策,廣泛邀請心理咨詢師、專業人民調解員、律師等力量全鏈條參與調處,共同促進當事人和解息訴,推動矛盾糾紛柔性化解。大力實行“信訪+聽證+普法”工作模式,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多方參與,以“看得見”的方式彰顯公正。
二是建立司法與社會多元救助機制,以情暖民心。建立健全“府檢聯動”機制,主動與民政、教育、婦聯等單位建立銜接機制,構建“物質+心理+法律”三維救助體系,對因案件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當事人,依法及時開展司法救助,并根據當事人實際需求,同步協調相關單位一并落實低保優撫、學費減免、就業安置等社會救助幫扶措施。
三是完善一體履職、綜合履職多元機制,以快護民利。健全上下級檢察機關一體履職、“四大檢察”綜合履職聯動處置機制,實行繁簡分流、快慢分道、相互協同、公正高效的案件辦理方式。完善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與其他業務部門的線索移送、工作銜接、人員協作等方面制度,對控告申訴涉及多個檢察業務部門的,召開跨部門檢察官聯席會議,提高協調議事效率。堅持“重化解慎終結”,將終結過程變成解決問題、釋法明理、教育疏導、困難幫扶的過程。
嚴格落實司法責任追究制度,做深做實監督追責法治化
有效的監督是確保責任落實的必要條件。健全的監督追責體系,是檢察信訪工作依法規范運行的重要保障。
一是落實工作責任。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堅持把明責、盡責、追責貫穿檢察信訪工作全過程各環節,樹立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鮮明導向。督促嚴格落實《信訪工作條例》、檢察官職權清單以及檢察機關辦理涉檢信訪的制度文件。
二是落實反向審視。建立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隨機抽選員額檢察官組成督查組,定期對涉檢信訪案件組織專項評查,從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辦案程序等方面全面評查。既應評查原案辦理是否存在錯誤或重大瑕疵,也應評查矛盾糾紛化解情況,評查人員對案件出現重大分歧的,報檢委會討論。檢務督察部門應對信訪案件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并將評查結果與檢務督察、紀檢監察工作有序銜接。
三是落實責任追究。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對于前端“辦案”錯誤或存在重大瑕疵,導致信訪事項發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嚴格按照檢察官懲戒工作程序進行責任追究。對于后端“辦訪”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信訪工作職責,合理合法訴求該解決不解決,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照《信訪工作條例》《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等規定予以責任追究。
健全信訪工作溝通協作機制,做深做實維護秩序法治化
良好的信訪秩序,既是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提升的體現,也是矛盾糾紛有效化解的基礎。檢察機關應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溝通協作機制,積極融入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以規范化信訪工作助推矛盾糾紛源頭化解、依法化解。
一是強化外部協作。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以及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席會商、協同處置等工作機制,形成維護信訪秩序、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二是依法處理違法信訪行為。堅持法治教育與依法處理相結合,對輕微違法行為人,注重采用釋法教育、勸導說服、警示告誡等非強制手段;對極少數纏訪鬧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在固定證據的基礎上,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是引導理性合法維權。在檢察履職各環節加強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理性表達訴求、在法律框架內尋求解決方案。宣傳依法維權正面典型和違法信訪反面案例,在全社會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作者為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俊)
[責任編輯:丁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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