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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區法院
院長帶頭辦理涉民生執行案件
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依法辦理黃某申請鄧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一案,因該案涉及民生、被執行人拒不配合、申請執行人生活困難,黨組書記、院長丁賢決定親自辦理,深入一線了解執行難點、堵點,助力化解執行難點。
01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9日,被告鄧某駕駛普通三輪車與在過斑馬線的原告黃某發生刮撞,導致原告黃某十級傷殘,該事故經交警大隊認定為被告鄧某負全責。原告黃某與被告鄧某就該事故賠償事宜協商未果,原告黃某遂起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鄧某賠償原告黃某損失133644元。判決后,因被告鄧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原告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02
調查情況
執行伊始,法院運用“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查明被執行人鄧某名下賬戶只有不到百元的存款,且無房無車。丁賢院長多次電話聯系鄧某勸誡其賠償黃某損失,法院并對其名下銀行賬戶等予以凍結,但鄧某仍規避執行,跟法院玩起了“躲貓貓”,并拉黑了法院的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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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賢院長向村民了解鄧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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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丁賢院長帶隊前往鄧某戶籍地進行走訪調查,與村委會干部進行了深入細致的交談,認真傾聽村委會干部對被執行人的情況介紹,了解到鄧某已搬出村里多年,宅基地也被鄰居種上了農作物,鄧某已在益陽買房定居。調查完畢后,丁賢院長還在村干部的帶領下前往被執行人宅基地處核查相關情況。
03
執行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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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了解到的情況,丁賢院長迅速安排人員前往益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實鄧某名下房產情況。經查,鄧某與其配偶劉某于2004年登記結婚,在婚姻存續期間,鄧某名下無房產,其妻子劉某名下有一套于2022年購置的房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述房產應認定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丁賢院長要求向鄧某、劉某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并凍結了上述房產所有權。
緊接著,丁賢院長通過鄧某兒子電話聯系到鄧某,耐心向鄧某釋法說理,嚴肅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后果,即法院可依法對其采取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司法拘留等多項執行措施。懾于法律威嚴,一直不配合執行的鄧某改變了態度,主動表示愿意賠償損失,丁賢院長督促其隨后全部賠償到位,該案得以圓滿執畢。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今年以來,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一方面堅持貫徹落實院庭長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要求,同時持續推進對關系民生案件執行攻堅的工作,院長帶頭辦案,充分發揮“頭雁效應”,為該院執行工作按下“加速鍵”,努力帶領全體干警交出一份讓人民滿意的合格答卷。
來源: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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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李 杏
二審:皮宣文
一審:李鑫航
供稿:楊 帆
2025年第156期之一
總第18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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